21:一个好汉三个帮


小说:重生港岛,我,米饭班主   作者:成事非天   类别:都市生活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推荐阅读: 永恒剑主 | 星光灿烂 | 巨星夫妻 | 弑天刃 | 九重神格 | 超警美利坚 | 步步惊唐 | 绝世天君 | 都市幻界 | 异度
笔趣阁 //www.boquge.com/book/183277/ 为您提供重生港岛,我,米饭班主全文阅读!注册本站用户,获取免费书架,追书更方便!
  李兰是去年港岛小姐冠军,
  没错!
  后世大名鼎鼎的港岛小姐竞选就源于这丽池花园!
  这港岛小姐比赛号称选美,
  实际上是为大佬圈选妾,
  算是社交工具。
  不过就算如此,
  这种复制青楼花魁模式的选美在去年出现后,
  还是一时惊动港岛。
  高要讲的李兰真名梁淑真,
  时年23岁,
  以身高5呎5吋、体重120磅、82.9分夺得冠军,
  成为港岛有史以来第一位港岛小姐冠军!
  她的出现让媒体讲了很多年贫寒倾城女一夜成电影明星的香艳故事。
  实际上李兰家境殷实,
  其父在汉口做的丝绸生意规模相当可以!
  只不过架不住媒体带动,
  加上观众就喜欢听这种故事,
  李兰便成了贫寒倾城女代表,
  如今已经扎身电影圈!
  “我挑!”
  高宾吃惊,
  他夸起大拇指,
  “哥,你的运气真是一流。”
  高要哈哈哈大笑,
  他得意说道,
  “不知你要哥我洪福齐天?做什么事都有老天爷站我这一边。”
  几个人嘻嘻哈哈总算走进了英皇道,
  铜锣湾跟北角是挨着的,
  对于4个棒小伙而言,
  这么点距离当然不至于需要叫人力车。
  “我挑!”
  高宾看着满大街的旗袍下面哪些白嫩嫩的大长腿,
  他目瞪口呆,
  “这里的女人真够白的。”
  当时的北角比铜锣湾可繁华多了,
  这边人口又密,
  再加上过来的闽南籍华侨兜里基本都有银子,
  人家带过来的女人自然懂得装扮。
  正所谓7分打扮3分姿色,
  这些有钱人家的女人吃的好穿的好又懂打扮,
  出现的密度又高,
  这冲击力立马让高宾看呆了眼。
  此时此刻,
  如果高宾会唱冬天里的一把火的话,
  肯定要放声高歌,
  你就像那一把火,
  熊熊火焰燃烧了我!
  “要哥,我愿为她们精尽人亡!”
  高要耸耸肩,
  “看来你得做奶牛了。”
  几人哄笑,
  高晋已经看到在丽池门口边上吸烟的雷洛,
  他扬手打个招呼,
  而后才说道,
  “要哥,是洛仔。”
  几兄弟之间的称呼非常混乱,
  不过有一点是确定的,
  他们都喊高要叫要哥。
  英皇道上的人川流不息,
  雷洛没有发现高要,
  等几个人快到大门口了,
  他总算看到了高要等人,
  便赶紧把烟一丢然后迎上来,
  “要哥,泰仔,阿晋,阿宾。”
  雷洛一一打完招呼,
  而后才道,
  “要哥,我先前去见了司徒志仁,他说要19点才能过来。”
  “正好。”
  司徒志仁做的传译员,
  他的时间不由自主,
  能确认19点过来已经算不错了。
  高要说道,
  “弟兄们可以先开一桌花酒,后面再开一桌。”
  几人面面相觑,
  似乎好花钱。
  高要解释,
  “你们要哥我洪福齐天,这两天下水捞了几条黄鱼,正好快活。”
  几人嘻嘻一笑,
  他们当然知道这不可能是真的,
  不过都无所谓,
  自家兄弟嘛,
  肯解释下都不错啦。
  “哥。”
  高宾已经见证高要一掷千金买下清水湾,
  而且还在跑马地买了栋唐楼,
  闻言便打配合,
  他嘻嘻笑道,
  “听说丽池的女人个個是野马,仲想抱一匹回去让他们知道什么叫草原上的汉子。”
  这说法当然又源自高要,
  草原上威武雄壮的汉子当然要骑马的嘛,
  虽然高某人来港岛后一匹马都没骑过,
  却挡不住他讲的话深入人心啊。
  “威武雄壮嘛。”
  几人异口同声,
  而后便勾肩搭背进了丽池。
  丽池花园既然号称远东最大的欢场,
  其豪奢之处绝对非同凡响。
  除了原有的游泳池、餐舞厅、酒菜部、露天舞池外,
  当前更增设溜冰场、桌球室、饮冰部等,
  还有电影红星、歌星过来转场。
  如此高端大气上档次,
  其价格自然也不菲,
  要进它这里玩耍的话,
  诚惠!
  门票连西餐每位收费15块!
  高要等人还什么都没动呢,
  就丢进了60块,
  这可是大半个月的工资,
  就算是高要给的,
  高宾等人照样心疼,
  “冚家铲,这些上海佬玩女人就是有一套。”
  高要笑道,
  “男人赚钱女人花,难道赚过来给男人一掷千金?”
  几人想下那场景都不由自主打个寒颤!
  现在才17点,
  离19点还有2个小时,
  提前吃正餐也不好,
  高要便给几人点了通心粉之类先垫垫肚子,
  而后整点洋酒,
  如此一来,
  又是上百块丢出去,
  把雷官泰给心疼坏了,
  “要哥,钱禁不住这么花啊。”
  高要摆手,
  “钱就是王八蛋,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有了就花。”
  “正好,趁着司徒志仁没来,大家研究研究。”
  正所谓一个好汉三个帮,
  马上进入50年代的港岛将迎来其腾飞的时刻,
  尤其是受禁运影响,
  港岛不得不从转口贸易调整往工业,
  蓬勃的工厂马上就会在这边遍地开花,
  后世的很多大亨都是在这个时候受到时代的激励而下海经商开办实业,
  比如说高要他们所在的北角。
  同为闽南民系的超人李在事业早期便在北角成立长江实业发展塑胶花、玩具生产等。
  后来又在这边发展地产,
  比如说城市花园、和富中心、城市花园酒店、北角海逸酒店以及港岛海逸君绰酒店都是由其兴建,
  而油街地王(即现时维港颂及历山酒店位置)亦由超人李投得!
  话又说回来,
  高要不由捏捏下巴,
  现在小李似乎还在做销售员?
  要到50年才出来创业吧?
  高宾几人的热情让高要不得不把发散的思绪给收回来,
  他看下目光炯炯的4人,
  “你们也知,要哥我洪福齐天,发财了。”
  4人点头,
  2天之前,
  要哥还穷的叮当响,
  现在又是给弟兄们置办洋服又是来丽池快活,
  这必然是发财了。
  港岛这个地方到处都是奇迹,
  所以没人关心也不会想去问高要到底怎么发达的,
  他们只想知道要哥以后想做什么。
  高要先看向雷洛,
  他问道,
  “Lak仔,你告诉我,是不是想做警察?”
  雷洛点头,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沓钱,
  “要哥,今天我拿喷子去深水埗收了响尾蛇的规费。”
  “这是阿叔分我的成例。”
  高宾瞄一眼,
  “扑街,起码上百块,洛哥,还是你们有枪的捞钱快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