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誓要去,入刀山!


小说:重生港岛,我,米饭班主   作者:成事非天   类别:都市生活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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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怜天下父母心!
  官泰阿母雷刘三是个奇女子,
  当年她以寡妇的身份带艇上岸,
  那时候运气好碰到了个大老板,
  此人同情雷家孤儿寡母处境,
  便安排雷氏负责把大货轮上的货驳运到岸上。
  驳运其实就是转运,
  就是与停在外海的大货轮接洽,
  用小舢舨把货物分批运到岸上去。
  这玩意其实可以用机器,
  但是耐不住那时候人力太便宜了,
  比用机器划算,
  所以船东都喜欢用人。
  三婶没有船,
  她只是个中间商,
  也就是从大老板那里把生意接下来后再分派给舢舨客驳运,
  从中赚取微薄的佣金。
  但这驳运生意的中间商也不好当。
  有时遇上台风,
  驳船不能出外海,
  三婶只能望海兴叹;
  有时货物运来的太多,
  驳船一时应付不过来,
  舢舨客就会乘机抬价。
  因为货主给的佣金是固定的,
  所以舢舨客一提高运费,
  三婶不但没钱赚有时还会倒贴钱出来。
  但三婶讲信用,
  每次都能安排足够人手和舢舨及时把煤炭驳运上岸。
  日久见人心,
  讲信用、讲义气、工作可靠的三婶自然便得到大老板的关照,
  生意是源源不断。
  彼时港岛刚刚重光,
  百废待兴,
  各行各业逐渐活跃,
  沉寂了多年的货物海上贸易再度频繁。
  三婶心疼自家儿子办货辛苦又有危险,
  雷家如今就这么一个血脉,
  所以她死活不肯让雷官泰再做杂货铺,
  事母至孝的雷官泰当然只能答应。
  而没有雷官泰的话,
  燕妮一个人是搞不定杂货铺的,
  如此,
  雷官泰自然要把铺子转手。
  有如杂货铺赚的是辛苦钱,
  但是足够一個人安家立命,
  高要生的人高马大,
  又有高晋、高宾等人帮手,
  他去办货绝对没有什么问题,
  所以雷官泰才起意想把铺子转给高要!
  高宾眼巴巴的看着高要,
  其实他本心处认为杂货铺比清水湾那边靠谱,
  不过要哥都拿到地契了,
  而且连设计师都谈好了,
  感觉不太可能来搞这个杂货铺。
  高要当然不会接杂货铺,
  虽然说什么生意不在乎大小,
  从杂货铺搞成连锁便利店也不是不可能,
  但是世界上生意千千万,
  要哥怎么可能做的过来?
  他只想做自己想做的。
  “泰仔。”
  雷官泰喜道,
  “要哥,你发话。”
  高要问道,
  “晚上能饮酒?”
  雷官泰一怔,
  他呐呐道,
  “自然没有问题。”
  高要便哈哈一笑,
  “好,让燕妮给你好好打扮打扮,晚上我们去丽池找你那个同学。”
  燕妮本来满肚子怨言,
  官泰受伤着呢,
  而且丽池又是什么地方?
  据说去那里的都不是什么正经人,
  不过待听到高要说是去找雷官泰的同学,
  便赶紧上前拉起雷官泰,
  “泰哥,我给你擦身。”
  “萍萍,你在外面陪叔叔他们。”
  高要将小丽萍抱起,
  他找个小马扎坐下,
  而后便用胡须渣子扎丽萍的小脸,
  扎的她咯咯咯直笑。
  边上高宾期期艾艾跟便秘似的,
  高要晓得他要说什么,
  就直接打发道,
  “去,把阿晋叫回来。”
  “今天我们四兄弟誓要去,入刀山。”
  对高要等人来讲,
  北角还真是刀山火海。
  这地方是闽南语系华侨的聚居地,
  号称小闽南,
  同时这里是闽南语片的制作基地之一,
  福清帮在这边就非常威水。
  题外插一句,
  北角是出了名的红色。
  当前由于山河变换,
  有不少沪上的大佬南逃港岛,
  其中一部分位于九龙的上海街,
  另外一部分则扎堆北角的春秧街。
  而高要四兄弟要去的丽池位于北角的英皇道,
  这地方以前叫做丽池游泳池,
  沦陷后改名丰国海水浴场,
  光复后改名北角空军俱乐部,
  其后为李裁法接受改成丽池空中花园,
  刚一开业,
  便以海派作风名闻中外!
  李裁法此人是白相人出身,
  所谓白相人指的是油头粉面、西装革履、骗吃骗喝的绅士流氓,
  简单点说就是吃软饭的。
  李裁法本身是两手空空的人物,
  他开丽池的资金来自羊城富有人家的妻子。
  当时李裁法在羊城政府担任闲职,
  凭借手段勾搭上一富商的宠妾,
  那女人让李裁法先到香港,
  不久她摆脱富商,
  拿了一大笔钱来与情郎相聚。
  李裁法利用她的钱,
  以300万开办港岛最豪华的丽池花园夜总会,
  再以30万开办别墅式的青山酒店,
  为月园游乐场之前香港最大的夜总会。
  丽池花园刚一开业便轰动中外,
  名媛贵妇绅士纷至沓来,
  身为丽池话事人的李裁法立马摇身一变成了风云人物,
  更开始号称港岛杜月笙。
  实际上这小赤佬从前不过就是吃软饭的。
  高要最后总结,
  “软饭硬吃也是种本事。”
  高宾、高晋、雷官泰三人目瞪口呆,
  当时流行的是大男子主义,
  现在听要哥这么一讲,
  三人的三观都快碎了一地。
  “呸。”
  高宾吐口口水,
  他叫道,
  “要哥,我本好生净重裁法先生,却没想到他竟然是个白相人,真让人失望。”
  高要心道这算什么?
  后世的时候那些牛郎不知让多少富婆疯狂。
  他微微一笑,
  “白手起家何等艰难。”
  “你看汉高祖当时又做的什么?”
  高要对此看的很开,
  他跟着说道,
  “这个世道有钱就是孝子,没钱?闪边啦。”
  “泰仔。”
  高要说道,
  “司徒志仁在警队很有前途,Lak仔很需要他。”
  雷官泰心里有数,
  他忙道,
  “要哥,第一次先熟悉,后面我正好以同窗的名义请他出来耍子。”
  高要哈哈大笑,
  “有前途。”
  有雷官泰这么一讲,
  高要就省事多了,
  他自己用钱开路就行,
  等有了基业,
  很多事情便水到渠成。
  “晋仔,大嫂怎么样?”
  高宾闲着无事便勾住高晋的脖子,
  “讲讲嘛,能让要哥如此上心的,我想定然是天姿国色。”
  啪嗒,
  高要一巴掌拍在高宾脑瓜子上,
  “扑街,惦记大嫂天打雷劈。”
  高宾缩下脖子,
  他委屈的看着高要,
  “要哥,大嫂迟早都要出来跟我们见面的。”
  高要跟阿霞才见了一次面,
  已经十足要吃定她的模样,
  高宾等人对此也深信不疑,
  只因他们认为除非大嫂是瞎的,
  否则断无看不上要哥的理由。
  高要一想也对,
  他背着手说道,
  “比李兰正点。”
  “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