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逃出生天(1)


小说:我,誓不为神   作者:馒头馅的饺子   类别:另类幻想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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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本来不就是场记忆吗?
  睡醒过后依稀记得的梦境,也是零碎的旁观的人生啊。弟弟离开了。我很少再做梦了。
  我只经历过生与老,而我渴望生命的完整,渴望你们人类的失忆症或者安心离去。
  时间是催眠我们发泄欲望的机器,我希望我的孩子,能成为它最安全的零件,一颗十字花的螺丝钉也好。”——陆丰
  1.
  如世间真有轮回一说,凡事命中注定也由此可知。实为人偶的双亲,死于风寒的恋人,切忌深究的乡村,异类荒唐的列车,还有他无意知晓的命数。
  宝盖儿醒了。意识醒了。可仍然是个“死人”。
  他的脑袋还是泡在鱼缸里,河水涌入七窍,流经颅腔内叛乱的细胞,并且往他的脑细胞里,吹进许多上映着人间幸福的气泡。
  宝盖儿看见它们,又仿佛漂浮的未灭灯盏,彻底照亮了曾困顿他生机的小路。
  他当真没有停下脚步,一直在维持着行走的姿势。只是一步也没有前进,因为整条路都在自主性后退。这些,是他左眼看到的,至于睁开的右眼……是拉开卷帘门的村长和坐在菜板上抄手发愣的陆丰。
  ……
  几分钟之前,陆丰对村长说出的最后一个句号,画得极尽圆满。村长对准他喘息不安的胸腔,按住他爬满下巴的白须。问了陆丰最后一个问题。
  “我老伴,会原谅我吗?”
  “会。”
  村长早已承认鱼缸里的恶鬼,不是他的老伴。
  “老伴啊。原谅我,都这把年纪了连媳妇都认错了。是我傻了,你呢等我个三天,我想去陪陪咱孙儿。那臭小子,个子快赶上我了。”
  村长跪在鱼缸前面。女人头丑陋的血盆大口,吐出了她通红的眼睛,似乎舍不得村长忽然抛弃了她。村长伸手摸摸了玻璃,也像是在摸着恶鬼的长发。“没吃饱,你也别怕。等我回到河里,我那好心的老伴,会把我分出一些给你吃的。对,别怕。”
  村长的眼神留有几分宠溺,安抚着这头充满危险的宠物。
  随后他摇晃着身子,直起腰,脚步蹒跚。仅仅八米却累出了一脑门子的汗。他觉得最后走出这个家,就要以人的模样走出去。
  弯了几百年的腰,坠了几百年的心。
  终于,放空了。
  村长斤了斤卷帘门的横向把手,开门就不得不弯腰了。
  “陆丰,把他的脑袋缝上吧。我杀他的时候,也没有杀心。我和你都只是试一试。感谢老天,我们都失败了。”
  餐桌西南角端坐的人偶,手舞足蹈起来。
  2.
  陆丰从鱼缸里捧出男人头,用毛巾擦干他的短发,甩了甩。男人头立马张开了嘴巴,“为什么想杀我?”
  “你问我,还是问村长?”
  “都问。”
  “村长希望杀掉你,因为你可能成为无名村未来一千年的新禁锢,甚至不止一千年。要真能杀了你,村子的禁锢没了,我们兴许可以逃出去。”
  “那你呢?你不说你不会伤害我吗?”虽然现在的宝盖儿没有疼痛,但是存在着一种头重脚轻的失衡感。
  “是啊,我不正在救你呢。”
  陆丰不知从何处变出来一团肉色的线,正捧住“宝盖儿”一针一线地缝合在他原先软掉的残躯上。
  这线,是精卫的一根筋。
  没错,精卫只有这一根筋,遍布全身,一旦抽了出来,它们就只剩下零散的骨头,驾驭着索然无趣的尸体。
  “这不是标准的答案。”
  宝盖儿说话漏风。
  说到“标准”二字的时候,特别滑稽。
  “为什么一定要问出个答案呢?难得糊涂,你没听人说起过吗?”陆丰拾起脚底的手巾,抹掉宝盖儿眼角的泪珠。
  “我和村长的话,想必你听见了吧?”
  “你指的是……”
  “我们都是山神之子。”陆丰说完,很尴尬地笑了。缝线的手指一时都不受控制,抖得陆丰有点缝歪了。宝盖儿也感到视角有些别扭。
  “所以咱俩的区别是造成你要杀我的原因?”
  “我说好多次了,我对你没有杀心。村长也没有。有一件事,我从来没有说谎,那就是我若真想杀你,你早去轮回了。当然,你们神死后,并不见得会走到轮回。”
  “神?……你一直刻意地称呼我为人类,是在说谎。或说,你在催眠我。
  突然被你称呼为神,我居然没有一丁点的兴奋。”
  “可能是这个身份来得太容易了吧。”
  “何止容易,就像满大街随便捡到的。”宝盖儿本想摆个耸肩的姿势,结果只有眉毛上挑了一下。
  “那请允许我……为你加冕?”陆丰试探道。
  “不必了,即使加冕,我也要像拿破仑那样,自己给自己戴上。”
  “有没有觉得我们此刻的对话,很他妈云淡风轻?”
  “嗯,你捧着我的脑袋。我还没接上我的其它躯壳,当然轻了。恍然间,还有点温馨的感觉。”
  “毕竟我也是山神之子,血缘纽带中我们有些相吸引的可能。不过你是山神亲生的,我却始终是个奴隶。”
  “我是他亲生的?那我母亲是谁?我属于赫拉克勒斯那种半神体系?”
  “为什么一定要认为山神是男人?”
  “它……难道是非男非女,亦男亦女?”
  “对,性别只不过是那个人间的设定。
  人原本长着四条腿四只手。脑袋虽只有一个,但前后都有五官。没有纯正的男女之分,强悍无比。后来使得神明愤怒,决定从中间掰开人类,变成了各有一头,双手与双腿的男女。
  于是男人和女人就去寻觅属于自己的另一半。
  幸运的,严丝合缝,重新强悍起来;
  不幸的,孤苦伶仃,依靠着单薄的躯壳,无奈地熬过百年。”
  “神的婚姻是虚假的?他们的爱情都是自恋与极大的自私?”
  “正因为这样,我很向往。”陆丰手里的针线活一下子停滞了,他盯着五指间来回环绕的电流,清澈见底的噼啪声,使得他散发出迷恋的目光。
  紫色与金色,是当年陆丰与弟弟结婚装的颜色。陆丰穿着一身紫,弟弟穿着一身金。从此,陆丰操纵天雷的时候,更改了它原先习惯的色彩,那原始而沉重的黑,来自无名山的一颗无名树上的禁果。
  3.
  陆丰见这线越缝越歪,索性拆开重新缝合。陆丰挑开线,力气使大了。于是,宝盖儿的脑袋从脖子处骨碌碌地滚了下去。陆丰也没特意去捡起来,任凭他在地板上翻滚,而地上的镜子碎片将宝盖儿的脸与鼻子划出了长短不一的细口子。
  “那天顶愚让我陪他去找山神庙,半路上我突感心脏不适。我清楚那并不是心脏病,反而更像对我的警告。是你搞的鬼吧?怕我发现自己的真实身份?”宝盖儿恨不得赶紧宰了陆丰,他对个眼,就能看见鼻尖上扎的玻璃碴子。想拔却没有手能拔。
  “嗯,我去你家喝茶时在你杯子里下了毒。正常情况下,此毒施加给旁人,起初只是手脚发麻,然后心脏发麻,麻至三天。定在接下来的午夜,整点毙命。故得名,午夜钟。”陆丰捋直好细线,一手扯着线的一头,抻面似的抻了几下,尝试抻掉些细线上粘稠的血。
  “我给你下的毒,只是有些相似。但在去山神庙那条唯一的路……那里的风会成为毒的引子,但我只是让你有些不适。”宝盖儿忽然打断他,“无名崖?”
  “不仅这样,还必须等到晴天去无名崖。
  外地人要是赶上晴天,摔下山崖,就不会粉碎碎骨了。山神庙就在谷底。
  他们都想不开啊,喜欢迎着雷雨交加的天气上山,即便外地人不迷信,也该相信科学啊。”
  陆丰摇摇头。
  他摇头不是可怜几个摔死过的外地人,而是因为线上的血,总是弹不干净。
  宝盖儿清楚,一个正常人忍受心理极限而跳下无名崖的难度与撞上晴天的无名山的难度差不多。“为什么要选在晴天?”
  “因为那天……我心情好啊。”
  “呃……那外地人是给你送过海洛因吗?”
  “对,我没吸,我拿回家,喂我家狗了。”
  陆丰这次没有说他家藏獒的那个傻逼名字。顶愚不一直强调他父亲的这项规定吗?宝盖儿暗想。
  “你曾经说过,我想靠些外力打破束缚,可实际过程中我发现都是在相互副作用。所以我利用了他们除掉外地人,抹杀这个错误。
  我太了解王二与河姑,也了解村长夫妇。他们的日常活动,生活琐碎,最重要的是他们的心结。”陆丰再次捧过宝盖儿的脑袋,侧着他的头,使他的耳朵接住自己的嘴巴,幽幽地说道,“杀人的至高境界,就是诛心。”
  “除了他们的,陆大哥还想诛我的心吗?”
  “一切为了我的儿子。”陆丰接下来的缝合镇定随心。短短两句话间,光影飞逝。宝盖儿的脑袋就安在了躯体上。
  陆丰释怀地笑道,“别的,都无所谓。”
  ……
  宝盖儿吃力地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有触觉了。
  他赶忙捡起碎片,激动地照了照嫌恶多年的脸庞。左看右看,“没错,是我的脸。”正准备松一口气。慢慢清晰的思路……
  嗯?脸是自己的,可这只手?还有……
  胳膊?肚子?下肢?脚趾?
  头和上半截脖颈以外,其他的都不是自己的!衣服也被扒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