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长腿帅哥


小说:吃货军嫂萌宠猫   作者:枫林晓风   类别:婚恋情缘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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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春阳很快就回到了他们的屋子,对她说:
  “好了,我们现在走吧。”
  昨天就已经说好了,今天要去厂里报到。
  所以刘爱华就赶紧站起身,从箱子里拿出一个单肩挎包背上。
  出了门,见到张春阳已经推着自行车站在院门口等着她了,就赶快跑过去。
  张春阳见她出来,一条腿跨过去,骑坐在车座上。
  刘爱华一见,不由眯眼笑了。
  这大长腿的帅哥,骑自行车才是最好的展示平台呢。
  她开心得一蹦一跳地过去,在他耳边轻声说道:
  “要是马小钢没走就好了,给我们骑自行车时再拍张合影。”
  那个拿相机的马小钢昨天吃过午饭就告辞回部队去了。
  张春阳却有些奇怪地看了她一眼:
  “你真是想法多,骑个自行车有什么好拍照的?快上来吧,要走了。”
  刘爱华无语了。
  她不声不响地跳上自行车后座。
  也是啊,这个年代,自行车是最多最常见的交通工具了,张春阳当然不明白她怎么会想要骑自行车拍照。
  可是,刘爱华所在的那个年代,人们要么开车,要么坐公交地铁,要么骑电动自行车。
  像这种大二八式的老式自行车,当真是很少见的。
  可是只有这种自行车,配上张春阳这种大长腿,才最叫好看。
  她坐在自行车后座上,自个儿想得又笑了起来,伸手搂住他的腰,把脸贴在他后背上。
  她似乎感到他的身子抖了一下自行车又歪又扭了几下,才平静下来。
  “咋的了?”她从他腋下探出脑袋问。
  他没有回答,她却从他腋下看到他脸色红红的。
  也许是因为骑自行车带人累的吧。
  这时,路上有行人,纷纷朝他们俩投来好奇的目光,一个个很是吃惊的样子。
  刘爱华想了一下,应该是好奇并吃惊于他们俩身上穿的情侣装吧。
  此时张春阳跟她还都穿着昨天上身的那铁锈红色的套装。
  不过,她很快就发现,人们之所以纷纷向他俩投过来注目礼,回头率达到百分百,恐怕还跟她是如此亲昵地搂抱着他的腰有关系。
  这个年代的人们,还是很保守的,夫妻之间恋人之间,在公众场合,也大多没有过分亲热的举止。
  刘爱华笑着,把搂着张春阳的胳膊缩了回来。
  她并不愿因为这些小小的举止,而使自己显得跟眼下这个环境格格不入。
  那样做除了使她令人注目,令人猜疑之外,并无别的好处。
  她又想到刚才她刚搂抱住他腰的时候,他身子一抖,自行车也跟着又歪又扭的,还脸色涨红,想来也是因为被她这大胆的举动,给惊吓到了吧。
  她在后车座上笑了出来。
  她刚才一时的情不自禁,惊吓到她的长腿师哥了呢。
  正在这时,自行车停了。
  他一只脚支在地上,侧头对她说:
  “下车吧。”
  这就到了?
  刚骑了十来分钟啊。
  她疑惑着跳下车,却看到路边的一个早点小吃摊。
  “你去买点东西吃吧。”张春阳伸手递过来几张票子。
  原来是让自己吃早饭的。
  他还记着自己没吃早饭呢。
  刘爱华心里甜滋滋的,她蹦跳着接过钱,往早点摊跑去。
  她买了两根油条,两碗豆花,那久违的香甜的气味扑面而来,令她愉悦得眉眼都在笑。
  “快来啊,我们一起吃。”她冲他喊道。
  他听了,支好自行车,过来坐在她身旁。
  她已夹起一根油条,咬了一口。
  那熟悉的喧热脆酥在嘴巴里,一下子唤起她前世的记忆。
  那时她家旁边也有一家这样的早点摊,早上,爸妈都上夜班的日子,她就拿着放在桌子上的零钱,到早点摊上,也是这样要上一根香香的油条,喝上一碗搁了白糖的甜甜的豆浆。
  这滋味,真是令她感受复杂啊。
  张春阳只夹了一根油条的一支,刚送进嘴里,就看见她眼圈红红的。
  “咋的了?”他吃惊地停下筷子,看着她。
  她意识到自己的失态。
  他哪里知道她是一个忆起过去的人。
  她是一个有着上一世记忆的人。
  她却无法对他讲出她的过往。
  她掩饰地笑笑:
  “没事儿,烫着了。”
  他无奈地抓住她夹油条的手,凑到自己跟前,对着油条呼呼地为她吹了几口。
  “行了,快吃吧,下回注意点儿。”他说。
  幸好这一世有他。
  可以相伴一生的男人。
  还有那些已经跟她有了各种牵绊的亲人,刘爱中,陈柱子,奶奶,爱换爱弟……
  她万分后悔前世对爸妈太过缺少关爱,几乎毫无回报。
  现在,她要好好地守着这些人,她要尽全力回报他们给她的恩,给她的情。
  她冲他一笑,埋头吃起来。
  他们骑了半个小时,才到了彰阳市服装厂。
  原来张春阳的家在城西,而彰阳市服装厂则在城东,正好穿越城区。
  好在路况较好,都是平坦的柏油马路,比村里的石子路要好太多。
  办入厂手续则要顺利得多。
  厂里的保卫科长,一个精干的退伍军人,叫卫向前,对张春阳十分亲热,话里话外都透着自己人的味道。
  有他领着,所有人见了他们都很客气礼貌,手续上没有遇到任何刁难。
  办完了手续,卫向前带他们去车间。
  车间就是一排一排的厂房,共有五排。每一排又由中间一条宽阔的过道分为两列。
  他们走到第三排,在一个厂房前停住,刘爱华看到门上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缝衣五车间。
  走进去,只见一个大通的房子,里面散布着上百台缝纫机,每台机器上都伏着一名女工,正在专心地缝衣服。
  见到有人进来,那么多的女工也只是抬头看一眼,没人停下过来围观。
  这就是城市跟农村的不同了,没人有那么大的兴趣看热闹,哪怕是在同一个车间上班,也不一定就熟悉。
  这才是刘爱华熟悉的城市生活的味道。
  而在经历了村里人的生活之后,再重新来体会这城市的味道,刘爱华在感到久违的熟悉之后,却又感到了一些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