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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她开口,一道惊雷在头顶巨响,她吓得缩了缩,什么话都没说,盯着他那双大眼睛写着某种类似求救的信息。
冷涵明白了,她害怕。
没有多余的语言,掀开丝被一角,他仍旧对她纵容,“过来吧。”
一句简简单单的允许,毫无波澜的音色,几乎要被雷声淹没,他甚至没有笑容,她却能感受到他的温柔,从此成为彼此最值得信赖的依靠。
锦瑟很乖,不会离他太近打扰他休息,她只想找个人陪着自己,就像以往在孤儿院里,在打雷的晚上缩进院长奶奶的被窝。
炎夏的雷雨夜很频繁,自那天晚上过后,接下来的再逢类似的天气,她都自觉的抱着枕头钻进他的卧室,他更自觉的配合,默许她睡在自己身边,因此她也成为第一个,亦是惟一一个见过冷涵睡颜的人。
今夜自天黑暴雨开始,雷声就没停过,冷涵才不会担心她怄气不吃饭,耍小性子给他脸色看,总会怕,怕了就会来找他示弱。
没想到等了许久,墙上时钟的指针转了一圈又一圈,眼看要过十点,那小不点儿竟然还不肯过来低头。
冷涵也是觉得奇了,放下手里的书,就往她的房间走去。
两万尺的冷宅,在雷雨交加的夜晚显得格外诡异阴森,即便四处都亮着灯光,人只身行走在其中,胆子小一些的,兴许就被明显的异样感压迫得无法呼吸。
不知道锦瑟那倔强的小不点儿胆量如何呢?
她的房间和冷涵的挨得很近,长长的走廊上,相隔几十米的尽头两端,推开房门,卧室里包括卫生间的灯都亮着,很轻易就能让来人看到粉色公主床上被绒毯完全裹住的那一团,蜷在床尾瑟瑟发抖。
明知道有人进来,明知道进来的人是谁,她也不去理会,更不从绒毯里钻出来,倒是不抖了。
冷涵看了那一小团半响,眼角露出少许笑意,就着床边坐下,拉了拉毯子的一角,没有拉动。
“就这么生我的气?”
“你要把我送给别人!”毯子里的那一小团愤愤然。
冷涵依旧是笑,橘色的灯光下面容暖暖的,“我什么时候要把你送你人?”
“下午!”锦瑟从绒毯里露出脑袋,因为闷太久,小脸憋得红扑扑的,瞪了他一眼,立刻又在雷声中缩了回去。
“我从没说过这样的话,而且我知道你根本不会跟她去。”他耐心的解释,有些人,有些事情无法当面拒绝,需要一点技巧,只是冷涵没想到,拐了一个弯,这小丫头脾气竟然这么大。
看来下次不能轻易开罪她了。
缩在绒毯里的一团不说话,他继续道,“早就答应过你不喜欢的事情都可以不做。”
所以她不喜欢,等同于拒绝,她说一句‘我不喜欢’,万事大吉。
憋红的脑袋再次露了出来,她十分严肃的说,“我一点都不喜欢那个女人!她也不是真心想要领养我!而且她身上的香味好难闻!”孤儿院的大学生义工姐姐教过她‘无事献殷勤’的意思。
厌恶的情绪爬满那张小脸,做小孩子真好,高兴不高兴都不用掩饰。
只用面对一个小孩子真好,冷涵从善如流,诚然道,“我也不喜欢。”
然后两个观点一致的人,心照不宣的笑了。
……
锦瑟在夜晚怕打雷是有缘由的。
小不点儿聪明伶俐,很是招人喜欢,每每有人来领养,她总能成为第一选择,偏偏她还挑剔得很,日子长了,别的小朋友理所当然的因为嫉妒而对她敌视。
于是在她五岁的某天晚上,被恶意的锁在院里公用的的卫生间里,适逢打雷闪电的暴雨夜,整她的坏孩子还将里面的灯关掉,着实把她吓坏了,哭喊声都被雷声淹没,直到后半夜雨势渐小,才惊动了院里的大人,把她解救出来。
在小锦瑟的成长过程中,到现在为止,这算是最黑暗的记忆。
当然了,她可没那么好欺负,第二天在早餐时分,就把小手捏起拳头,狠狠的将大她两岁,高她一个头的小胖子揍得鼻血横流,哭得那叫一个凄惨。
冷涵听到这一段,笑得颤肩肚子疼,如果他不主动来寻她,把误会解除,是不是隔天早上他高挺俊美的鼻尖,也会挨她的小拳头?
她比平常的小孩聪明一点,可爱一点,任性一点,老成一点,更加有个性一点,总结下来:完全在他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自那天后,锦瑟在冷宅的过得更加自得。
饶是那些稀奇古怪的想法,都得到冷家少主的默然允许,渐渐的,不管是宅子里的佣人,还是窥视着宅中主人身家价值的人,都知道那个叫做锦瑟的小姑娘是冷涵宠在手心里的宝贝。
有时候宠爱,不需要理由。
冷涵不去学校,大多自学,偶尔有思路堵塞的时候,就派人到s市有名的公立大学请教授来单独教学。
锦瑟有样学样,就更不愿意去学校,他命人把适龄的教材带回家,由他亲自教。
平时他在书房,小不点儿就在地毯上抱着画本写写画画,冷涵是大忙人,有做不完的事,她不会轻易闹他,乐趣是自己找给自己的,就算安静的呆上一整天,她也能过得快活。
性格上的契合,让他们偶尔会对抱着不同目的来冷宅的人品头论足一番。从长相到眼神,谈吐到举止,不管怎样,最后总会变得简单:‘喜欢’或者‘不喜欢’。
当着来人的面,冷涵很少会轻易露出厌恶喜好,永远的淡如水,永远站在那条水平线上,虽然一时半刻赢不了,可也必然不会输,那个年纪的他,有他的无奈。
锦瑟就不同了,他是小孩子,有人宠爱,有任性的资本,况且没来由的,她就是有看穿他心的本事,更知道他厌烦和来人的客套,干脆发挥小孩子的优势,使坏赶他们走。
于是每次,那些被恶整的客人都会对冷宅里的恶魔小不点儿深恶痛疾,虽然冷家少主一再表示会打她的小屁股好好管教她,可这也只是说说,谁会当真呢?
冷涵宠她,没有理由。
天气好的周末,他会带她出去走走逛逛,在闲宁的公园里晒晒太阳,放放风筝,对于她来说最恣意最无拘无束的日子,对于他来说,是最沉闷,最艰难隐忍的日子。
冷家是个古老的大家族,s市还只能叫做小城镇,与外界几乎半隔绝的状态时,就有冷姓的后人到这里开荒掘金。
这是一座秀美的南方山城,处处青葱阔丽,小桥流水,透着自然的灵气,它的历史却远不如冷家的故事动听。
一说冷姓祖辈的人在鸦片战争时和英商勾结,发了作孽国难财,富贵到现在,冷家那栋建于战后,不断重修的大宅底下,就埋着数也数不清的金条,就算他们的后人在将来败光了家业,也能借那些金子东山再起。
锦瑟从女佣们那里听来这极富冒险精神的故事,并且信以为真的付诸行动,于某夜勇敢的拿着小铁锹,有目的、有计划的悄悄摸到自认为宅子最陈旧的房间,掘坏了许久没修整的壁炉,松动的石砖落下来,差点把她砸伤……
冷涵闻声赶至,在一片坍塌的狼藉中把灰头土脸的她拎回客厅,听了她的解释后,非但没板着脸教训,反倒陷在沙发里笑得前仰后合。
那天正好是她七岁生日,早晨冷涵问她想要什么生日礼物,她神秘的说,要一把小铁锹,当时他感到诧异,而现在只觉得好笑,柔和放松的脸上尽是‘原来如此’的表情。
笑了许久,才借题发挥,说,“锦瑟,原来你想要的礼物是黄金,你真是个小财迷。”
锦瑟人小,也知道贪财是件俗不可耐的事,所以她暗下决心,下次生日,一定要有、进、步!
于是又过一年,锦瑟八岁了……
“冷涵!”一早,寿星公就推开书房的门,赤着脚闯了进来。
房内两双视线同时往她那处一看,坐在书桌前的冷涵立刻皱了下眉头,“怎么连鞋子也不穿?”话语里的责难没有,倒是不难听出关怀。
另一个人,则侧靠在沙发的边上,看起来年龄与冷涵相差无几,二人的气质却反差强烈,冷涵像水墨画中走出来的散仙人,而他却浑身都在散发灼眼的阳光,十足的发光体,让人想忽略都难,看着锦瑟的眼睛里,蜿蜒着少年风流的气息。
巧的是二人穿的都是同样的白色薄羊毛织衫,一座冰山,一座火山,也不知为什么会并存在了一起。
看到还没换下睡裙的锦瑟,嘴角的一段就勾出抹意味非常的笑,闲闲玩笑道,“小媳妇儿,你是知道我来了,所以高兴得连鞋都顾不上穿了么?”
锦瑟的手还扶在门把上,才看到庄生也在,登时小脸上多了三分不快,“你又来了!”
冷家少主只和两个人亲近,一个是小不点儿,一个便是庄家的四公子。
这两年,锦瑟也习惯看着庄生的忽然出现,可偏偏这位小四嘴上很是缺德,非说先人那首《锦瑟》里有他的名字,不管人前人后,总喜欢玩笑说锦瑟是老天送给他的小媳妇儿,先给冷涵这里寄养,等她长大,那可是要娶她过门的。
有些玩笑不能随便开。
锦瑟对庄生有着绝对的敌意,好在冷涵说过不会勉强她做不喜欢的事,所以每每庄生故意漾着他那双脉脉的桃花眼,酥着声音喊她‘小媳妇儿’时,她就狠狠的瞪他,再回他三个字……“你做梦!”
跟在后面的女佣一路喊一路追,把白色的绒毛拖鞋放在少小姐面前请求她穿上,再对房内两位少爷连连道歉,才关上门退出去。
庄生看了只觉得冷家的家教好,好得机械,忍不住又拿锦瑟来玩笑,“亏得这宅子里有你这么个活蹦乱跳的活物,否则我都不敢来了。”
锦瑟冷哼,走到沙发上自顾坐下,抓过抱枕抱在怀里,闷不吭声,对一早的来客采取‘非暴力不理会运动’。
冷涵知道庄生的意思是说这里毫无人情味可言,当然也拐着弯骂他冷漠,抬头便道,“今天我有事,你自己去吧。”说完看看沙发上还在生闷气的人,淡薄的脸色稍微柔和了些,瑟儿的生日,他是要陪她一起过的。
庄生立刻看出蹊跷,脑子转了转,想起了什么,又转向锦瑟,做掐指一算的动作,“原来今天是小媳妇的生日,怎么样?四爷带你去骑马好不好?”
庄家四公子近来迷上这项复古竞技,每次去还非拉着冷涵不可,富家子弟,自来都有通病,想做的事情非得做成,如果今天是锦瑟的生日,而他又想拉着冷涵去骑马,当然只有从小媳妇儿下手了。
“我、不、去。”锦瑟字正腔圆,丢给他标准答案。
“为什么不去?骑马多好玩儿啊!”庄生从沙发扶手边弹起,好似她不去真会误了他的终身大事似的。
“不会骑。”
“不会骑学啊!”看了眼手表上的时间,庄四公子好像真的很急,“嗳我说……你只会跟我三个字三个字的说话么?过生日哥哥带你去学骑马多有意义多有纪念性,别跟我说今天你要跟冷涵去游乐场玩什么旋转木马,再买条淑女裙,吃顿晚餐就算完事了,缺乏创意!”
心思被他歪打误撞的猜中,一点偏差都没有,锦瑟眼睛已经直了,再扭头看冷涵,冷涵也在看她,对她泄漏心思的表情有了充分理解之后露出和煦一笑,表示:原来今天想这么过。
庄生在锦瑟刚满八岁的内心里是个不折不扣的俗人,如果他都能猜出她的想法,岂不是代表这想法也很俗?
“你想去游乐场吗?”冷涵再征询着问。
“不去!”少小姐有了全新的想法,“我想去学骑马!”
庄生和谐的笑了……
……
市郊新建的养生休闲会馆里新增了骑马的项目,山间林荫小道里,穿着酷帅的骑装,驾驭着骏马穿梭其中,是件十分享受的事。
去到那处,看到庄生踱进大堂直径走向坐在大堂沙发上休息的两个年轻女孩子时,锦瑟就知道自己上了他的当。
难怪一定要冷涵骑马,难怪来前冷涵会说,“你会后悔的。”
以前在孤儿院的时候,每次有领养的人来,单单因为答不上锦瑟提出的刁钻问题而收养的别的孩子,后来的晚上,她不是没有后悔过。
可是义工姐姐告诉她,就算后悔也没有用,已经发生的事,无可改变,你能掌控的只有未来。
“现在改变主意还来得及。”站在小不点儿身后,看着庄四公子风度翩翩的走到大堂休息区和那两位久候的美女说上话,冷涵好心的提醒锦瑟,别被奸人搅了生日的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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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涵明白了,她害怕。
没有多余的语言,掀开丝被一角,他仍旧对她纵容,“过来吧。”
一句简简单单的允许,毫无波澜的音色,几乎要被雷声淹没,他甚至没有笑容,她却能感受到他的温柔,从此成为彼此最值得信赖的依靠。
锦瑟很乖,不会离他太近打扰他休息,她只想找个人陪着自己,就像以往在孤儿院里,在打雷的晚上缩进院长奶奶的被窝。
炎夏的雷雨夜很频繁,自那天晚上过后,接下来的再逢类似的天气,她都自觉的抱着枕头钻进他的卧室,他更自觉的配合,默许她睡在自己身边,因此她也成为第一个,亦是惟一一个见过冷涵睡颜的人。
今夜自天黑暴雨开始,雷声就没停过,冷涵才不会担心她怄气不吃饭,耍小性子给他脸色看,总会怕,怕了就会来找他示弱。
没想到等了许久,墙上时钟的指针转了一圈又一圈,眼看要过十点,那小不点儿竟然还不肯过来低头。
冷涵也是觉得奇了,放下手里的书,就往她的房间走去。
两万尺的冷宅,在雷雨交加的夜晚显得格外诡异阴森,即便四处都亮着灯光,人只身行走在其中,胆子小一些的,兴许就被明显的异样感压迫得无法呼吸。
不知道锦瑟那倔强的小不点儿胆量如何呢?
她的房间和冷涵的挨得很近,长长的走廊上,相隔几十米的尽头两端,推开房门,卧室里包括卫生间的灯都亮着,很轻易就能让来人看到粉色公主床上被绒毯完全裹住的那一团,蜷在床尾瑟瑟发抖。
明知道有人进来,明知道进来的人是谁,她也不去理会,更不从绒毯里钻出来,倒是不抖了。
冷涵看了那一小团半响,眼角露出少许笑意,就着床边坐下,拉了拉毯子的一角,没有拉动。
“就这么生我的气?”
“你要把我送给别人!”毯子里的那一小团愤愤然。
冷涵依旧是笑,橘色的灯光下面容暖暖的,“我什么时候要把你送你人?”
“下午!”锦瑟从绒毯里露出脑袋,因为闷太久,小脸憋得红扑扑的,瞪了他一眼,立刻又在雷声中缩了回去。
“我从没说过这样的话,而且我知道你根本不会跟她去。”他耐心的解释,有些人,有些事情无法当面拒绝,需要一点技巧,只是冷涵没想到,拐了一个弯,这小丫头脾气竟然这么大。
看来下次不能轻易开罪她了。
缩在绒毯里的一团不说话,他继续道,“早就答应过你不喜欢的事情都可以不做。”
所以她不喜欢,等同于拒绝,她说一句‘我不喜欢’,万事大吉。
憋红的脑袋再次露了出来,她十分严肃的说,“我一点都不喜欢那个女人!她也不是真心想要领养我!而且她身上的香味好难闻!”孤儿院的大学生义工姐姐教过她‘无事献殷勤’的意思。
厌恶的情绪爬满那张小脸,做小孩子真好,高兴不高兴都不用掩饰。
只用面对一个小孩子真好,冷涵从善如流,诚然道,“我也不喜欢。”
然后两个观点一致的人,心照不宣的笑了。
……
锦瑟在夜晚怕打雷是有缘由的。
小不点儿聪明伶俐,很是招人喜欢,每每有人来领养,她总能成为第一选择,偏偏她还挑剔得很,日子长了,别的小朋友理所当然的因为嫉妒而对她敌视。
于是在她五岁的某天晚上,被恶意的锁在院里公用的的卫生间里,适逢打雷闪电的暴雨夜,整她的坏孩子还将里面的灯关掉,着实把她吓坏了,哭喊声都被雷声淹没,直到后半夜雨势渐小,才惊动了院里的大人,把她解救出来。
在小锦瑟的成长过程中,到现在为止,这算是最黑暗的记忆。
当然了,她可没那么好欺负,第二天在早餐时分,就把小手捏起拳头,狠狠的将大她两岁,高她一个头的小胖子揍得鼻血横流,哭得那叫一个凄惨。
冷涵听到这一段,笑得颤肩肚子疼,如果他不主动来寻她,把误会解除,是不是隔天早上他高挺俊美的鼻尖,也会挨她的小拳头?
她比平常的小孩聪明一点,可爱一点,任性一点,老成一点,更加有个性一点,总结下来:完全在他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自那天后,锦瑟在冷宅的过得更加自得。
饶是那些稀奇古怪的想法,都得到冷家少主的默然允许,渐渐的,不管是宅子里的佣人,还是窥视着宅中主人身家价值的人,都知道那个叫做锦瑟的小姑娘是冷涵宠在手心里的宝贝。
有时候宠爱,不需要理由。
冷涵不去学校,大多自学,偶尔有思路堵塞的时候,就派人到s市有名的公立大学请教授来单独教学。
锦瑟有样学样,就更不愿意去学校,他命人把适龄的教材带回家,由他亲自教。
平时他在书房,小不点儿就在地毯上抱着画本写写画画,冷涵是大忙人,有做不完的事,她不会轻易闹他,乐趣是自己找给自己的,就算安静的呆上一整天,她也能过得快活。
性格上的契合,让他们偶尔会对抱着不同目的来冷宅的人品头论足一番。从长相到眼神,谈吐到举止,不管怎样,最后总会变得简单:‘喜欢’或者‘不喜欢’。
当着来人的面,冷涵很少会轻易露出厌恶喜好,永远的淡如水,永远站在那条水平线上,虽然一时半刻赢不了,可也必然不会输,那个年纪的他,有他的无奈。
锦瑟就不同了,他是小孩子,有人宠爱,有任性的资本,况且没来由的,她就是有看穿他心的本事,更知道他厌烦和来人的客套,干脆发挥小孩子的优势,使坏赶他们走。
于是每次,那些被恶整的客人都会对冷宅里的恶魔小不点儿深恶痛疾,虽然冷家少主一再表示会打她的小屁股好好管教她,可这也只是说说,谁会当真呢?
冷涵宠她,没有理由。
天气好的周末,他会带她出去走走逛逛,在闲宁的公园里晒晒太阳,放放风筝,对于她来说最恣意最无拘无束的日子,对于他来说,是最沉闷,最艰难隐忍的日子。
冷家是个古老的大家族,s市还只能叫做小城镇,与外界几乎半隔绝的状态时,就有冷姓的后人到这里开荒掘金。
这是一座秀美的南方山城,处处青葱阔丽,小桥流水,透着自然的灵气,它的历史却远不如冷家的故事动听。
一说冷姓祖辈的人在鸦片战争时和英商勾结,发了作孽国难财,富贵到现在,冷家那栋建于战后,不断重修的大宅底下,就埋着数也数不清的金条,就算他们的后人在将来败光了家业,也能借那些金子东山再起。
锦瑟从女佣们那里听来这极富冒险精神的故事,并且信以为真的付诸行动,于某夜勇敢的拿着小铁锹,有目的、有计划的悄悄摸到自认为宅子最陈旧的房间,掘坏了许久没修整的壁炉,松动的石砖落下来,差点把她砸伤……
冷涵闻声赶至,在一片坍塌的狼藉中把灰头土脸的她拎回客厅,听了她的解释后,非但没板着脸教训,反倒陷在沙发里笑得前仰后合。
那天正好是她七岁生日,早晨冷涵问她想要什么生日礼物,她神秘的说,要一把小铁锹,当时他感到诧异,而现在只觉得好笑,柔和放松的脸上尽是‘原来如此’的表情。
笑了许久,才借题发挥,说,“锦瑟,原来你想要的礼物是黄金,你真是个小财迷。”
锦瑟人小,也知道贪财是件俗不可耐的事,所以她暗下决心,下次生日,一定要有、进、步!
于是又过一年,锦瑟八岁了……
“冷涵!”一早,寿星公就推开书房的门,赤着脚闯了进来。
房内两双视线同时往她那处一看,坐在书桌前的冷涵立刻皱了下眉头,“怎么连鞋子也不穿?”话语里的责难没有,倒是不难听出关怀。
另一个人,则侧靠在沙发的边上,看起来年龄与冷涵相差无几,二人的气质却反差强烈,冷涵像水墨画中走出来的散仙人,而他却浑身都在散发灼眼的阳光,十足的发光体,让人想忽略都难,看着锦瑟的眼睛里,蜿蜒着少年风流的气息。
巧的是二人穿的都是同样的白色薄羊毛织衫,一座冰山,一座火山,也不知为什么会并存在了一起。
看到还没换下睡裙的锦瑟,嘴角的一段就勾出抹意味非常的笑,闲闲玩笑道,“小媳妇儿,你是知道我来了,所以高兴得连鞋都顾不上穿了么?”
锦瑟的手还扶在门把上,才看到庄生也在,登时小脸上多了三分不快,“你又来了!”
冷家少主只和两个人亲近,一个是小不点儿,一个便是庄家的四公子。
这两年,锦瑟也习惯看着庄生的忽然出现,可偏偏这位小四嘴上很是缺德,非说先人那首《锦瑟》里有他的名字,不管人前人后,总喜欢玩笑说锦瑟是老天送给他的小媳妇儿,先给冷涵这里寄养,等她长大,那可是要娶她过门的。
有些玩笑不能随便开。
锦瑟对庄生有着绝对的敌意,好在冷涵说过不会勉强她做不喜欢的事,所以每每庄生故意漾着他那双脉脉的桃花眼,酥着声音喊她‘小媳妇儿’时,她就狠狠的瞪他,再回他三个字……“你做梦!”
跟在后面的女佣一路喊一路追,把白色的绒毛拖鞋放在少小姐面前请求她穿上,再对房内两位少爷连连道歉,才关上门退出去。
庄生看了只觉得冷家的家教好,好得机械,忍不住又拿锦瑟来玩笑,“亏得这宅子里有你这么个活蹦乱跳的活物,否则我都不敢来了。”
锦瑟冷哼,走到沙发上自顾坐下,抓过抱枕抱在怀里,闷不吭声,对一早的来客采取‘非暴力不理会运动’。
冷涵知道庄生的意思是说这里毫无人情味可言,当然也拐着弯骂他冷漠,抬头便道,“今天我有事,你自己去吧。”说完看看沙发上还在生闷气的人,淡薄的脸色稍微柔和了些,瑟儿的生日,他是要陪她一起过的。
庄生立刻看出蹊跷,脑子转了转,想起了什么,又转向锦瑟,做掐指一算的动作,“原来今天是小媳妇的生日,怎么样?四爷带你去骑马好不好?”
庄家四公子近来迷上这项复古竞技,每次去还非拉着冷涵不可,富家子弟,自来都有通病,想做的事情非得做成,如果今天是锦瑟的生日,而他又想拉着冷涵去骑马,当然只有从小媳妇儿下手了。
“我、不、去。”锦瑟字正腔圆,丢给他标准答案。
“为什么不去?骑马多好玩儿啊!”庄生从沙发扶手边弹起,好似她不去真会误了他的终身大事似的。
“不会骑。”
“不会骑学啊!”看了眼手表上的时间,庄四公子好像真的很急,“嗳我说……你只会跟我三个字三个字的说话么?过生日哥哥带你去学骑马多有意义多有纪念性,别跟我说今天你要跟冷涵去游乐场玩什么旋转木马,再买条淑女裙,吃顿晚餐就算完事了,缺乏创意!”
心思被他歪打误撞的猜中,一点偏差都没有,锦瑟眼睛已经直了,再扭头看冷涵,冷涵也在看她,对她泄漏心思的表情有了充分理解之后露出和煦一笑,表示:原来今天想这么过。
庄生在锦瑟刚满八岁的内心里是个不折不扣的俗人,如果他都能猜出她的想法,岂不是代表这想法也很俗?
“你想去游乐场吗?”冷涵再征询着问。
“不去!”少小姐有了全新的想法,“我想去学骑马!”
庄生和谐的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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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到那处,看到庄生踱进大堂直径走向坐在大堂沙发上休息的两个年轻女孩子时,锦瑟就知道自己上了他的当。
难怪一定要冷涵骑马,难怪来前冷涵会说,“你会后悔的。”
以前在孤儿院的时候,每次有领养的人来,单单因为答不上锦瑟提出的刁钻问题而收养的别的孩子,后来的晚上,她不是没有后悔过。
可是义工姐姐告诉她,就算后悔也没有用,已经发生的事,无可改变,你能掌控的只有未来。
“现在改变主意还来得及。”站在小不点儿身后,看着庄四公子风度翩翩的走到大堂休息区和那两位久候的美女说上话,冷涵好心的提醒锦瑟,别被奸人搅了生日的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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