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不做风流寡妇(二)


小说:快穿之请给五星好评   作者:甜甜甜甜的   类别:东方玄幻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推荐阅读: 永恒剑主 | 星光灿烂 | 巨星夫妻 | 弑天刃 | 九重神格 | 超警美利坚 | 步步惊唐 | 绝世天君 | 都市幻界 | 异度
笔趣阁 //www.boquge.com/book/89811/ 为您提供快穿之请给五星好评全文阅读!注册本站用户,获取免费书架,追书更方便!
  王意要考中进士……
  冯欢欢想起王意拿白米喂鸡那傻样,忍不住摇了摇头,这个先不想,大不了到时候找卓页开金手指就是了。
  然后,她这家和李寡妇家又不太一样。
  李寡妇公婆都离世了,她只要用心把儿子抚养大就算对老王家尽了忠。
  冯欢欢不同,她公婆都在世。
  不奉公婆日后也会落人话柄的。
  傻儿子好不容易请来的贞洁牌坊因为这个搞丢了,她找谁哭去?
  这么想着,冯欢欢下定了决心,再过一两年就得对公婆示好,最好搬回去一起住,晨昏定省,做个二十四孝儿媳?
  现在王家大儿媳才刚生的孩子,这时候过去只会讨人嫌。
  等过段时间,王家大儿媳那白胖儿子病世,王家二老才会想起小儿子唯一的好来,给老王家留了根。
  在冯欢欢的记忆中,她那嫂子只有这一胎生了儿子可惜还病逝了,后来再生的都是女儿。
  所以王家二老即使对品行不端的二儿媳诸多不满,却也不会故意给她没脸,到处嚷嚷她的丑事。
  毕竟,老王的根捏在她手里,是她所出。
  母辱子羞,怎么他们都会替王意考虑。
  所以后来王意被王家二老接走,王家二老对冯欢欢也是客客气气的。
  只是这一次,王意是不能再被送走了。
  去了老王家,他们再会培养,也只会培养出一个高级庄稼汉来。
  就算是王家村种田状元她也不要。
  她要读书状元,再不济也得是进士。
  这般想着,冯欢欢跑到房间关上自己的门,环顾四周确定门窗紧闭后,悄悄从床底划拉出一个陶罐子来。
  里面装的是钱。
  是冯欢欢家所有的私房钱。
  她现在就要送王意读书。
  就算卓页开了金手指,她也不相信自己能培养出一个没上过学堂就中了进士的儿子来啊!
  她信别人也不信啊。
  等把所有钱划拉出来,冯欢欢傻了眼。
  这是什么个情况。
  这罐子里的钱说少不少,说多也不多啊。
  她的钱只够给王意交一年的学费,剩下的钱最多能维持两人一年的吃用。
  这还是在她省吃俭用的情况下。
  要不要这么坑爹啊。
  在她记忆里,冯欢欢挺有钱的。
  她的吃穿用度都还不错,有时还会搞两身县里时髦的衣服穿穿。
  可现在呢?
  要是给王意交了学费,她手头能活动的钱实在是太少了。
  家里租给别人种的田肯定不能卖,养着的牲口也不能卖出去。虽然每年都会有一定的收入,但这样子日子要过得紧巴巴的。
  不应该这样啊,在冯欢欢记忆中,她完全可以没有太大压力的把王意送去念书啊。
  她还有一小匣子值一点小钱的首饰呢。
  冯欢欢跑到自己放针线的桌子旁,所谓的首饰盒并不在。
  对了,她那吃穿无忧的生活完全是里正的弟弟供给的,那装满漂亮首饰的盒子也是她亲爱的情人赠与的。里正的弟弟和她的感情不错,所以每次他馈赠给她的礼物她收着也觉得理所应当。
  里正的弟弟离世之前,觉得自己活不久了还特地给了冯欢欢一小笔钱财。
  冯欢欢开销依旧不小,只是王兴怀留下的田地收租勉强够她吃用,再加上老情人留下的那一小笔钱财,冯欢欢可以衣食无忧的。
  后来冯欢欢生了一场大病,倒是去了不少钱财。只是她没来得及担忧以后的生活,王意就把已经有些年纪的老娘接来供养,王意年轻力壮又能吃苦,是家里的顶梁柱,冯欢欢老有所依,直到去世前都没吃什么苦。
  想到这儿,冯欢欢小声骂道:“还真TM命好。”
  她现在并没打算和里正那弟弟勾搭到一块去,所以也不存在里正弟弟一直补贴她生活费的情况。
  该念的书还是该念。
  冯欢欢咬牙把几块碎银子拨了出来,接下来的日子苦一些就是了。
  在空余时间,冯欢欢也不发呆想这想那了,她的时间全用来做女红。
  太抛头露面的事她不能出去做,算来算去,只有做女红最安全保险。
  只是,冯欢欢生来就不是做女红的料,绣的荷包帕子在县里的布庄只能卖最低档的价格。
  生财必须有道。
  这年代,女子不是主要劳动力,能挣钱的法子实在有限的很。
  如果现在不挣钱,到了明年这个时候她的处境会更艰难。
  田地和牲口收上来的租金能确保她和王意一年衣食无忧,但这是在王意不念书的前提下。明年这个时候,她又要交束脩到学堂。
  王意读书用的笔墨纸砚,也绝对不会是一笔小开销。
  怎么办呢?
  冯欢欢放下手中的针线,她对原主现在怨念很深。
  其实她之前很鄙视原主的选择,尤其是在接收了她的记忆之后。
  可让自己走她的路,也未必见得能走的多好。
  王意读了一段时间的书,冯欢欢更觉得头疼。
  等真的把王意送去了学堂,冯欢欢才发现,王意不是读书的料啊。
  不要问她怎么知道,有些事真的很快就能看出来的,只用看就行了。
  王意念书念得很认真,五岁的孩子一回家放下书包就知道捧起书来念。
  只是,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念的是什么。
  这个孩子不聪慧,和他接触一段时间冯欢欢就再次确认了这个事实。
  是不是把孩子送学堂送早了呢?
  冯欢欢扒拉着钱罐里剩下的银块和铜钱默默地想着。
  要是晚两年送,孩子也能轻松点。
  要是晚两年送,自己也能轻松点。
  要是晚两年送……
  她就再也没有办法把王意再送去学堂了。
  到时候和公婆住在一起,她又不是主要劳动力,没有话语权。
  如果在她独立的时候都没办法坚持把孩子送去学堂,和二老住在一起后更没有把孩子送去学堂的资格了。
  农村里对读书的人十分尊重,但没有多少人家愿意把孩子送去学堂。
  念书要花钱,年幼的孩子长大一些就是半个劳动力,他们在学堂念书家里还要供他们吃用,如果考不上功名,那么多钱全都打了水漂。
  知道大嫂无法生出男孩那还是好几年后的事,所以王家二老不会舍得拿出私房钱补贴唯一的孙子,因为他们不知道这是他们家唯一的男娃。
  就算知道了,他们也不一定舍得。
  读书人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又能干些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