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章 蝗军又来了


小说:三国之狂战将军   作者:历史天空   类别:秦汉三国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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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料到当天下午,许汜、王楷,仗着自己是“名士”,居然带了亲随,家人,越墙出降曹操,下邳城里大哗,这举无异给吕布的脸上响亮的打了一巴掌。
  暴怒的吕布开始又流露出个性中残暴的一面,看不顺眼的士兵,百姓,想杀就杀,更是搞得城里人心惶惶,人人自危。
  宋、魏、候三人心情郁闷,晚间就在魏续家里喝着闷酒。
  谁知吕布不知怎么了,精力没地方用,夜里也要带着人巡城,结果没看到三人,听人说在魏续家,径直带着众亲卫和张辽高顺来了。
  “呯!”结实的松木门被人一脚踹断,粗大的门栓更是被这恐怕的一脚从中踹成两段,在令人牙酸的咯呀声中,远远的翻着跟头滚出去。
  门后,进来了一脸阴沉,如同死神一般带着满脸遮掩不住杀气的吕布。
  三人慄然而惊,杯子连二接三的掉在地上,纷纷化成碎玉琼脂四散飞去,失神的站起来,面对吕布好象正在犯案的小偷被苦主抓个正着。
  “三位好雅性!”吕布一笑,但是脸上的杀气却因为这诡异的笑容而变得让人看了更加害怕的狰狞,“岂不知曹军便在城外,随时准备攻城?”
  三人小腿不听使唤的开始抖,面上一片苍白,愤怒的吕布,就算是一头猛虎面对他也会下意识的退避,更何况三个人深知吕布的脾气,要火,连神都敢杀-!
  “主……主公!我我我等……”魏续强挤上一抹更象是哭的笑容,“我等只是……”
  “只是等着曹操取某项上人头么?”吕布大声的咆哮,让魏续好不容易壮着胆子装出的笑容如冰雪遇到烈阳,转瞬即逝。
  “来人,此三人战时无故懈怠,罪当通敌!立即斩,以儆孝尤!”
  三人连心都不停了,只觉得脑中一片空白。
  吕布要杀我?
  最不敢相信自己耳朵的就是魏续,他还记得自己每次的马屁可以让吕布哈哈大笑,也还记得自己跟吕布之间有着怎样的姻亲关系……
  “主公请息雷霆之怒,此正值用人之际,不如权且记下三人之过,用功抵之!”高顺忙劝道。
  张辽也劝,吕布强自深吸了一口气,以他的脾气,听人劝的时候不是太多,要不是自己也知道眼下无甚人可用,只怕是大罗金仙也救不了三人的性命。
  “若不是文远、峥嵘相劝,定斩你等之头!死罪可免,活罪难饶!来人,拖出去,重责四十背花!”
  吕布的心里,还觉得自己很慈悲,却不知道三人的心里,仇恨的种子已经生根、开花、发芽……
  “老板,老板!”张锋光着脚踩在冷冰的地上,不顾碎石和泥沙的咯脚,高举着一封信冲进曹操的寝帐,后面跟着一头大汗的典韦。
  曹操睡得正香,不知梦里是梦见哪个mm,被张锋惊得从榻上翻身坐起来,嘴角上盘踞的哈喇子一下子没了阻碍,从嘴上一直挂在白色中衣上。
  “无妨,让他进来!”老曹忙不叠的揩了一把口水,对着典韦说道。
  “有消息了?”
  张锋眉开眼笑的把那封信打开对着曹操:“老板看,宋宪、魏续、候成三人的请降信,还有三人的亲笔签名。哈哈,这次下邳绝对拿下了。”
  帐里没人,就只一盏昏黄的油灯,油已经快见了底,灯芯不停的跳动,好象老曹此刻既激动而紧张的心情。
  张锋一屁股挤到老曹的榻边坐了,把两只踩满了泥灰的大脚丫子塞进曹操的毯子里,曹操还自动的把位置往里面挪了挪。
  老曹把那带着汗水的信横上竖下看了半晌,又问道:“送信之人何在?会不会有诈?这信上并没说什么时候献门啊?”
  张锋摇头说道:“老板,我估计这事不会是假。你想想,许汜、王楷出城投降,这事吕布肯定受不了,依他的脾气,肯定把气撒在这三人的身上了,所以这三人才会决定投降。”
  “而且没有写明时间献门,我倒是觉得如果我们这边按时间去接应,那边却没得空动手,岂不是让吕布疑心?”
  “有道理!”曹操一听了张锋的分析,也点了点头:“可是你开始就说我们只需围住下邳城,城里必乱,到底是为什么这么肯定呢?”
  “要不是我和子义强压住蝗军那边,早就不满了,他们就是冲着军功来的,没仗打,他们不是白来了?”
  “幸好你所料不差,下邳真的乱起来了。哈哈,快说,你到底怎么知道的?难道你真的可以算定过去未来?”
  张锋哈哈一笑,看着曹操一脸好奇的神色:“谈到这个说起来就深奥了,涉及到心里学里面关于人性、人对危险即将生时的一些心理活动……”
  曹操一头雾水的拦住话头:“打住,什么什么学?”
  “说白了,就是我了解吕布的想法,包括他手下那批人大部分的想法。我们大军一围住下邳,他们自然会担心城破之时会跟着吕布一起死。”
  “而我们一旦宣传下,说只要投降就不会被罪及,并说擒住吕布有功,虽然这是不可能的,但是吕布手下那批乌合之众必然会军心不稳,再加上许汜、王楷这些人,肯定不会傻到以为吕布可以打得过我们。”
  “怕死的人一定会投降,有了人带头,吕布好面子,这事肯定会拿人出气,还是拿身边的人出气,只要他们的心一变,这下邳就不攻自破了。”
  “原来如此!”曹操恍然大悟,一把抓住张锋的两手,“知机,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遇到你了!”
  “老板,我最大的幸运就是,你有个漂亮惹人怜的女儿!”
  老曹先是一愣,继而两人相对放声大笑。
  曹军攻城了!
  看得出来这次攻城的主力,是远道从青州来的内援蝗军。
  四万人密密麻麻的布满北门外的平原上,也布满了城上士兵本就被恐惧、害怕挤满的心里。
  看着这四万肃杀之气溢于言表的百战之士,一股由骨髓里油然而生的无力感,从头凉到脚后跟。
  蝗军的左翼是曹操亲自坐镇的三万多人,右翼是甘宁的水军,怎么看也不象是城墙上这帮地痞、流氓、无赖可以匹敌的。
  还有那一万八千人的锃亮的盔甲,看得人眼里通红通红的。
  蝗军士兵眼里,对着城高池坚根本不屑一顾,并不是他们不怕弓矢,不畏刀枪,自从他们第一天成为蝗军的一员开始,他们便不再计较生死。
  这里,给了他们新的身份,可以挺直腰杆做人的身份。
  这里,还同样给了他们合法抢劫的pass,虽然他们中不少人是从黄巾军出身,怀念以前那种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生活。
  可是现在尽管是官军,可是这种事一样可以光明正大,合理合法的大干特干,当然前提是太史慈和曹操点头。
  这里,还给了他们远胜其他职业的收入,当然也是要有本事去拿的。如果你胆小,怕血,或者生性淳良,又或者手无缚鸡之力,那么你的上级会找到你,劝你还是回去老老实实的种田吧。
  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可以过上一种称得上是当时来说是小资的生活,有田有房子有老婆,就算没成家的,也可以去勾栏之处解决最基本的生理需要。
  而如果是其他地方当兵,或者是当一般的小商人,手工业者,农人,都绝不可能有这样的待遇。
  因此他们一点不后悔来得这个特别的团体,尽管每次行动,都有不少人永远的从行列中消失,可是还有更多的人削尖了脑袋,想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不是他们不怕死,只是有种日子比死更可怕。
  因此,蝗军,不怕死,只怕没仗打!
  带领蝗军已久的太史慈,终于学到了一点痞子气,眼神斜撇着这种高大的城墙,满是不屑。
  身后,左左和杨风,更象是两个黑社会打手而不是将领。
  嘴里总是叼着根草根,一脸横肉简直就是写着“我是流氓”,而平常人总是垮在腰间的刀,他们俩一般都是横杠在自己后颈上……
  “大买卖?”杨风一脸讨好的问身前的太史慈。
  原本又老实又单纯的太史小哥,已经被污染成了一朵出污泥并被染的黑牡丹:“大个p,大老板说了,要是他们投降了,就不算我们的军功了,这次买卖就亏大了——路费都不够!”
  左左嘿嘿的笑道:“老大,这个好办啊,只要让他们来不及说投降不就成了?这事咱们又不是没干过……”
  “嘿嘿!”三人一阵浪似的贼笑,眼中城上一个个来往的敌军士兵,就变成了会移动的钱袋子。
  “不过老大,这五千重盔的兄弟恐怕是不愿意的,他们要在下面举着盾掩护其他人,又不能爬墙,这没好处的事,咱们军中谁肯干啊?”
  “嗯!”太史慈右手拧住下巴,虽然沾了不少匪气,但是三缕飘风的小胡子看上去还是贼帅贼帅的。
  “那这样,所有占了便宜的兄弟全部拿出一成出来,平均分给这些兄弟,你们两个说呢?”
  “老大高明!”二人齐声送上马屁,在蝗军里混得好,嘴皮子和刀子一样重要。
  白门楼上,吕布带着一干将校看着城下曹军阵势,嘴里一阵苦。
  同样是人,混得怎么就这么天差地远?
  回头看看张辽的盔甲,还是从人家身上扒下来的……
  再看看城下的曹军士兵,我日哦,连普通的小兵蛋子都有一套……
  人比人……算了,还是不跟他们比了,再比说不定我就比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