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糜家


小说:三国之狂战将军   作者:历史天空   类别:秦汉三国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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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锋将长枪****兵器架中,拿起上面搁着一条白汗巾擦了擦脸。
  笑嘻嘻的说道:“小聘聘,这样不是男人大丈夫哦,拿得起放得下才行。”
  这样的口气,要是外人听到,哪里能相信这就是那个表面有礼谦恭,温文尔雅,内心世界复杂不下于大人的张锋?
  “请乔大人稍候,我整理一下就来。”
  七月里的天气正热,一身大汗是出身世家的人无法允许自己去见客的。
  乔瑁跪坐在竹席上得意的品着茶,庞大的身躯不时的蠕动一下,带动着身上几百年的肥肉一阵轻颤。
  良久,才见一袭白衣的张锋施施然而出,微笑的对乔瑁拜道:“劳大人久候,罪过罪过!”那神色却哪里有一丝一毫的愧疚的样子?
  “贤侄休再提太守二字,你我两家本是世交,称世叔可也。今日非为别事,乃城中有一大商正欲将其宅出售,吾闻得,即将其购入。只不过此屋在城南……”
  城南一般是商人、手工业者及平民居住地。
  “无妨无妨,世叔有心了,一日便寻得,小侄代家父谢过世叔。果然世叔治理有方,事无巨细皆能面面俱到,小侄这趟终于见识了太……世叔行事毫不拖泥带水,雷厉风行。”
  张锋言不由衷的说道,但外表看起来一脸诚挚的作揖到地。
  马屁谁人不爱?特别是小人。明明是拍马的手段,张锋偏硬要跟乔瑁的政绩扯上联系。
  乐得乔瑁笑得一身的肥肉有节奏的跳动,跳得那宽大的禅衣都几乎不能阻拦如西瓜大小的肚腩往地上堕。
  “贤侄过奖了,只是这宅的原主要见到现银才愿搬离,而原本我与他也是熟识的,因此……”
  乔瑁的意思是,你就自己掏钱了,我是不会出钱帮你买来来直接送给你的。何况我还是替你跑了腿,出了力的。
  果然是个蠢货!这点小钱也吝啬,张锋心里暗自冷笑。倒不可惜将来死在刘岱手上。
  装模作样的客气了一番,张锋便让黄忠把乔瑁送走了,你不大方,我就小气,连饭也没留他吃。
  乔瑁前脚刚走,张锋后脚就要张安带着钱跟他一起去交钱。
  按乔瑁的说法,那屋正在南门不远处,占地极大,应该不难找到。
  这种不是太正式的大事,就没带上黄忠和王越,只带了文聘和黄叙,现在二人对张锋的功夫是从头到脚都心服口服了。
  四人跨上马,闲庭信步一样溜到南门口,往左一拐,果然有一家占地很大的宅子,门上高挂着一个牌匾,上面大书两个隶书:“糜府”
  张锋心里一跳,莫非是他?
  门口一左一右站着两个青衣小帽的家仆,见四人高头大马,穿的又是不凡,一人上前来拉住马缰问道:“四位可有甚事?”
  张锋微微点了头,“我便是这屋的买家。”
  那家仆知道这宅子要卖,却没料到是这么小的一位主。忙请四位稍候,另一个家仆飞奔进去通知主人。
  不多时,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出来迎接。两人相对都是一怔,没想到对方均是如此年轻。
  “在下糜芳,阁下可是乔太守口中的买主?”
  那少年未因张锋年幼而看轻他,反正恭恭敬敬的口称阁下。
  “正是区区张锋。”张锋对他有说不出的好感,或许,是因为他想此人日后做他的小舅子?
  三国里面的女性人物,张锋最敬佩的就是貂婵,糜环二人。
  其他虽有很多流传至今的传说,说她们如何如何美貌,这般这般的多才多艺
  但是在人品方面,要不是就是只字未提,要么就是让张锋看不起。
  说到三国里的美女,貂婵,大小乔,甄宓,张济的老婆邹氏,蔡琰,赵范的嫂子,能让赵云这个木头人眉来眼去的不一般吧?
  虽然是在喝了酒的情况下,不排除一点色不迷人人自迷的成分,这是一些有文字记载的,虽然有的是野史(三国演义啦)。
  其他一些提到并未说明长相如何的尚不知,比如大耳朵的第一任老婆甘夫人。
  据说刘备结婚时有人送了一个玉雕成的人像给他,他就放在床上和自己夫人摆在一起看哪个更白。
  另一个是孙尚香(怎么又是大耳朵的老婆!!!)吕范跑去刘备那里当媒婆时说她“美而贤”,应该有几分姿色吧?
  但是从中国人传统觉得女子贞洁为重的角度来说,不要否认绝大部分中国人介意那一块小小的薄膜。
  甄宓原是袁熙之妻,虽然她美到让小叔子曹植神授魂与,写下千古不朽的《洛神赋》,但是……
  更为讽刺的是,号称东汉第一女才子的蔡琰,可谓琴棋书画,无一不精,虽然才高八斗,却眼高过顶,而且很任性。
  史上的她在第一任老公过世之后,受不了婆家的白眼和数落,只身回到家里。
  但读过那么多的书的她,居然在被匈奴虏去后可以忍辱偷生那么多年。
  不用说在那些日子里她受的怎么样的待遇,饱读诗《烈女传》那些虽然对贞洁到了偏执极端的程度的女子。
  但至少那种精神,是值得后人叹息一声的。
  所以张锋最看不起就是蔡琰。而这个张锋在三国里最想得到的女人的哥就站在面前,怎么能不激动?
  张锋和糜芳一路走,一路聊,好象多年不见的好友一般。
  张锋为人本就随和,第一次能给人很好的印象,而糜芳是大富之家出身,商人地位低,多交一两个朋友不是什么坏事。
  两人走过照墙,一条长长的回廊,两边是怒开的莲花,圆圆如伞般的荷叶几乎霸占了整个水池。
  在偶尔露出的缝隙间,或许有一两只红色的不知什么品种的鱼儿,顽皮的伸出头来吐个泡,随即又沉入水中不知所踪。
  糜芳很喜欢眼前这个小弟弟,谈吐不凡,举止之间那种贵气不是装得出来的。
  而且得知糜家是从商的,神色中不但没有看不起的意思,反而隐隐露出结交的意味来。
  将这位很有好感的小朋友让进屋里,让侍女上了两杯清茶,两人还在天南海北的胡侃。
  一个才三,四岁的小女孩蹦蹦跳跳的跑进来。
  也不管有外人在场,娇憨的拉着糜芳的袖子说道:“二哥二哥,环儿的东西都收拾好啦,什么时候走啊?”
  糜芳显然很疼这小女孩,向张锋告了一声罪。
  哄了一下她,然后才向张锋说道:“这是三妹环儿,一向被大哥和我疼爱,因此不知礼数,失礼之处,万望海函。”
  张锋连道不敢,打量着这个日后要穷追猛打,定要迎娶的未来老婆来。
  小糜环也在好奇的打量她,小脑袋歪着,青葱似的小手指轻轻咬在手里,脸上没有一点害怕的表情。
  “亲爱的,你将来一定会是我老婆的。”张锋在心里暗暗对这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说道。
  糜芳显然没注意张锋打的是什么主意,一时商人的那种习惯,让他不知觉的滔滔不绝的夸奖起这大宅的优点来,根本没留心张锋完全没用心听。
  糜环瞪着大眼睛看了张锋许久,说道:“大哥哥你长得好看,比大哥还好看。”
  张锋长这么大,第一次听人说他好看的,当下有些哭笑不得:“小妹妹,好看是形容女孩子的,你才是好看呢。”
  糜环很得意的笑起来,小脸上眉目如画,开心的拉着裙子转了一个圈,说道:“嗯,我自己也是这样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