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五)


小说:诡秘之主   作者:爱潜水的乌贼   类别:异世大陆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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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我的回答,彭登又埋下脑袋,一边看手机,一边夹菜,并随口问道:
  “都下班了能有什么事?
  “你有事不都直接加班了?”
  好问题……我靠好雨伞,认真地思考起该怎么找个借口。
  别看彭登这家伙是标准低头党,吃饭都不专心,注意力大半在手机上,但他其实是个很敏锐的人,擅于捕捉细节,总是能轻松识破我的谎言。
  当然,那些谎言绝大部分都是不走心的产物,更接近玩笑。
  总不能告诉他,我要尝试“跳楼”吧?我想了想,屈指敲了下桌面道:
  “我们老板让我明天去机场接外宾。
  “而且晚上才会给我具体的资料,我到时候得认真准备,练习口语,联系司机,确定行程,很麻烦的。”
  “嗯嗯……”彭登刨了口饭,就着鱼香肉丝吞了下去。
  然后,他笑着问道:
  “你提过的那个很风流的老板?”
  “我没有这么说过。”我义正辞严地否定了彭登的话语。
  在他抬头望向我的时候,我露出了笑容:
  “我说的是乱搞男女关系。
  “褒贬不能错。”
  “切。”彭登回了我一声,又低头看向手机。
  没过多久,我点的菜上来了,一份是爆炒牛肉丝,一份是番茄煎蛋汤。
  前者油水泛光,芹菜的香味和牛肉的香味完美融合,肉质非常嫩,汁水咸而不齁,酱料之味暗藏,仅仅这么一盘,我就能下三碗饭。
  番茄煎蛋汤属于川菜系,先放猪油,热炒打散并加了水和盐的蛋浆,直至全熟。
  这样一来,煎蛋会比较蓬松,本身有一定的咸味,接着,放水,放处理过番茄,放几片小青菜。
  最后的汤会带着明显的油脂香和蛋香,并混杂番茄的酸甜,小青菜的清新,喝起来既有肉汤的美感,又一点也不腻。
  我刚喝了碗鲜美的煎蛋汤,老板就端着米饭,拿着瓶冷藏过的可口可乐走了过来。
  “冰阔乐。”我听着他用带口音的话语说道,忍不住在心里笑了一声。
  考虑到等会得“跳楼”,吃太饱不太好,我最终只吃了两碗饭,当然,我肯定不会浪费肉和蛋。
  而这个时候,彭登还有三分之一没搞定。
  “吃饭不玩机,玩机不吃饭。”我站了起来,“语重心长”地教训起对面那个家伙。
  与此同时,我付了自己的钱,理直气壮地只买了自己的单。
  我和彭登不是那种需要抢着买单的虚假朋友。
  而且,月末嘛,财政总是会比较紧张。
  “艹,都不给我点瓶可乐。”彭登直到这个时候才反应过来。
  “我都吃完了。”我拿起了靠在桌旁的雨伞。
  “奢侈。”彭登对我点冰可乐的行为作出了评价,“遇到好事了?赚到外快了……”
  他还没问我,目光突然停在了我手中那把兔子耳朵的花雨伞上。
  “哟。”他发出了奇怪的声音。
  “我老板借给我的,你知道的,他有很多女朋友。”我明白彭登在想什么。
  “没意思。”彭登重新又将注意力放回了手机。
  出了小店,我转入了租住的老破小区。
  这里最高不超过六层楼,全部没有电梯。
  路过一楼入口的时候,我眼角余光扫到了旁边的那些信报箱。
  “呃……”一些记忆翻滚起来,让我不由自主走了过去,打开了属于本单元602的信报箱。
  里面静静躺着一张明信片。
  不用看,我也知道是她寄的。
  她是我和彭登的初中同学、高中同学,后来去了外地读大学,目前也在这个城市工作。
  她家境很好,经常出门旅游,时不时会给我们这些同城且还联络的朋友寄特产或明信片。
  我竟然迟疑了两秒,才拿起那张明信片。
  背面果然是熟悉的,娟秀的字迹:
  “这是当地有名的白骨教堂……”
  我返回正面,看了一眼,对镶嵌满颅骨的柱子、墙壁本能就觉得恐惧。
  然后,才感受到那奇特的神圣。
  摇了下头,我收起明信片,回到了602。
  这是一个两室一厅一卫的老房子,至少有20年的历史,我住在客卧,主卧是一对小情侣。
  这对小情侣人挺好的,不仅爱干净,还经常自己做饭,邀请我一起吃,唯一的问题在于,他们一周最少吵两次,让人有点烦。
  我打算等租房合约期满,就搬去和彭登一起住。
  当然,前提是,他还没有和女朋友同居。
  放好雨伞,来到客卧的窗前,我探头望向外面,考虑着要不要跳下去。
  此时,雨虽然停了,但天色已经发黑,来往行人不多。
  “六楼……算了算了,去小超市那栋楼。”我觉得第一次还是稳妥点比较好。
  那里只有三层。
  ——这个小区很老,人口又多,所以,底商也多,不管理发,用餐,还是买菜,修理,都不用出小区大门。
  我换了身黑色的衣服作为保护色,拿上钥匙和手机,在小区里绕了一阵,来到了小超市旁。
  沿楼梯来到天台位置,我看了眼高度,终于觉得有一定把握了。
  ——刚才下楼梯的时候,我有试着从上一个拐角处直接跳到下一个拐角处,对“信仰之跃”多了不少信心。
  等到下方没人经过,我深吸了口气,爬上围栏,摆出了预备的姿势。
  “下雨天,路很滑,要不下次?
  “如果摔伤了,被人送到医院,被所有人误会自杀,那我就社会性死亡了……
  “三四楼而已,刚才那种感觉没问题……”
  一阵乱想后,我对自己竖了下中指,然后缓缓吐了口气。
  身体一颤之中,我跃了起来,并调整起身体结构。
  下落的速度比正常慢,风就像组成了一张毯子,无声地托着我。
  这种慢只是相对而言,我依旧迅速落到了地面,稳稳地,没有一丝摇晃,甚至没有溅起地上的泥水。
  这一刻,我觉得自己像是一根锋利的羽毛。
  真是奇妙的感觉啊。
  “十分!”我表扬了自己一句。
  这,这实在太让人激动了!
  我成为真正的,超越凡俗的刺客了!
  我内心一片火热,脚步飞快地冲回出租屋所在的那栋楼。
  我迫不及待地想试验6楼的信仰之跃。
  刚才的体验告诉我,五六楼是没问题的,再高就得像成龙那样,找空调外机之类的事物做中转,几层几层地跳。
  一路之上,我瞪大了眼睛,想要寻找欺负女性的流氓,抢劫财物的地痞,勒索他人的坏蛋,让他们尝试一下刺客的厉害,可是……
  “哎,小区治安情况真好……”
  我叹了口气,回到了家中。
  这个时候,我手机响了两声。
  我拿出一看,发现是公司老艾发来的外宾资料。
  “查拉图斯特拉……好复杂的名字。”我撇了下嘴巴,决定信仰之跃结束再看详细情况。
  哎,哪怕是一名超凡的刺客,也得在下班时间忙碌老板交代的事情,也得做社畜。
  要不然养不活自己!
  “刺客能做什么呢?回头带个蜘蛛侠面具,做跑酷直播?”我没急着进入卧室,又一次思考起怎么靠刺客能力赚钱。
  就在这时,大门被人砰砰的敲响了。
  “谁啊?”我高声问道。
  “查暂住证!”外面有人回答道。
  没有,再见……我一边吐槽,一边走到门后,通过猫眼,看向外面。
  门外站着两个穿警察制服的人,一个在前面,挡住了后面那个的脸孔。
  他发际线有点高,眼睛偏灰色。
  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有些悸动,莫名觉得悲伤。
  我打开了门。
  “我姓邓,负责这片小区的警官。”那位灰眼睛的警官笑着自我介绍道。
  然后,他低头看了眼手中的资料:
  “周明瑞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