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修为大进


小说:不死孤帝   作者:倦鸟知还   类别:东方玄幻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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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出浴桶,霍秧换上白净的长衫,从储物袋中取出一个方盒,两百七十余颗荟灵丹就装在那个盒子里。
  荟灵丹的形貌,就跟水晶提子一样,略有不同的是,它的表面笼着一层青色光晕,有种淡淡的药香味。
  将两颗看似香甜可口的荟灵丹吞入肚中,霍秧盘着双腿坐在床上,双手打着简单的手决,开始运功,炼化丹药。
  不同与淬体丹,淬体丹必须定时定量的服用,慢慢地淬炼身体,一下子吃太多,反而会适得其反,对身体产生危害。
  荟灵丹则可以强行吸收!
  唯一的风险,就是强行炼化荟灵丹时,产生的狂暴灵力,有可能重伤内脏,击碎灵脉。
  但是这种状况,在经验老道的霍秧面前,根本不可能发生。
  况且,他是无刑厄体,就算重伤了他的内脏,他也可以瞬间修复。
  受功法催化,霍秧肚中的那两颗荟灵丹在快速旋转,快速升华,狂暴的灵力犹如风暴,在他的体内肆虐无忌,
  霍秧一面发功炼化丹药,一面熟练地控制全身灵脉,去吸收暴躁的灵力,把一缕缕暴躁的灵力送往丹田之中,灵力进入丹田,就会被灵根吸收,成为自己的灵力。
  只短短片刻,霍秧身上便爆发出一阵柔和的白芒,他的修为,突破到宗师一阶。
  之后,他又吞下四颗荟灵丹,再次运功炼化丹药,不多时,他的身上再次发光,他突破到了宗师二阶。
  接下来,霍秧从方盒中拿出八颗荟灵丹,吃下之后,再次运功,结果不出意外,他成功的晋升到了三阶宗师,只是这次耗费的时间,比前两次要久一点。
  如此循序渐进下去。
  ……
  一个时辰后,霍秧走出房间,仰头看了看略微偏西的太阳,心念一动,浑厚的灵力便从体内汹涌而出,宛如白色的火焰在他体表燃烧,一股师七阶的强悍气势随之显露出来。
  二百七十余颗荟灵丹全部炼化,使得霍秧晋升为一个七阶宗师。
  从宗师晋升到七阶宗师,他只花了一个时辰!
  这要是说出去,绝对会引来无数人的羡慕嫉妒恨!
  霍秧露出淡淡的笑意,他没有太过惊喜,这本是预料之中的事。快速提升实力的方法有很多,吃丹药是最快速,最直接的一种,所来,他选择用吃丹药的方法,来提升实力。
  此刻,摆在他面前的问题,就是丹药的来源。
  越是往后面进阶,荟灵丹的效果就越差,从宗师六阶提升到宗师七阶,就花了128颗荟灵丹,若想从七阶升到八阶,荟灵丹的需求数量便要多加一倍,需要256颗荟灵丹,从八阶升到九阶需要512颗荟灵丹,从宗师九阶晋升到人王境需要1024颗!
  到了人王境,再吃荟灵丹就没有什么效果了,那个时候就需要更厉害的丹药了!不过,那是之后的事,眼下该做的是,炼出那1800颗荟灵丹来。
  心里一盘算,1800颗荟灵丹所需的药材,大约要花800万金币去购买。
  800万金币可是笔惊人的财富,但是对于霍秧来说,钱能解决的事,都不是难事,他完全可以用炼好的丹药,去换所需的药材。
  “是了,刚才吃丹药的时候,却是忘了留几颗荟灵丹,现在我手中只有十二颗淬体丹,和两瓶洗髓液,凭这点丹药恐怕值不了800万金币。”
  霍秧不禁暗道自己粗心,转念一想,便想到那个穿金挂银的少年身影。
  ——
  ——
  宁太没有退缩,他被侣膑的那番话感染了,他决定留下来,继续做鸪城护卫。
  当宁太在院子里练功,看到霍秧来找他的时候,惊喜得跳了起来,在他知道霍秧是来找他要钱的时候,他也没有降低丝毫热情,十分豪爽地道:
  “你来找我要钱就对了,钱我多的是,你要多少钱,直说!”
  宁氏家族是鸪城排名第一的大家族,底蕴深厚,实力强大!在鸪城,十个大家族联起手来,也打不过一个宁氏家族。
  宁太是家族中的少年翘楚,又是大长老的儿子,宁氏家族十分关照他,每个月给他的月例钱都是大几千金币,对比“霍秧”一个月几十金币,你就能够想到他是多么有钱了。
  霍秧笑着问道:“那你有多少钱?”
  宁太的眉毛向上一掀,得意的笑道:“我有280万金币,豪宅三处,还有许多奇珍宝玉和名贵的瓷器!”
  霍秧点头笑道:“好!那我就要280万金币。”
  宁太的笑容一僵,硬生生的道:“什么?你要……多少?……金币?”
  “280万金币。”
  确定自己没有听错,宁太的表情有些不自然了,他目光闪躲,又问:“你要这么多钱干什么?”
  “这还不是你知道的时候。”
  宁太搓了搓手,有些迟疑。
  “如果你不便拿出那么多钱,那就算了。”
  霍秧微微一笑,转身离开了。
  啪!
  宁太突然打了自己一巴掌,急忙追了上去,将一张金色卡片,递到霍秧的面前。
  霍秧似笑非笑的说道:“你可想清楚了!这钱我是不会还的。”
  宁太笑道:“不用还!当然不用还!你救了我的性命,岂是这些钱能够报答的!”
  霍秧莞尔一笑,接过金卡,径自远去。
  “我不会还钱给你,但是我会送你一场机缘的。”
  宁太心里一暖,冲着霍秧的背影,哈哈笑道:“什么机缘不机缘的,你太客气了,你以后要钱就来找我,我多的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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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城主府,霍秧向着金药堂走去。
  他身后大约百米距离远,有个四层高的楼阁,金黄的瓦片上,一只鸽子在整理羽毛,忽然,一阵黑风吹过,瓦片上突兀地出现了两个黑衣大汉,再看那只鸽子,它已经尸首分离。
  其中,一个矮个大汉冷笑道:“那小子终于一个人出来了,我们何时动手?!”
  高个大汉道:“大街上的人太多了,不适合动手,若是让鸪城护卫发现,就麻烦了。等他走到某条小巷中,再动手吧。”
  矮个子有点不耐烦的道:“他要是只走大街,不走小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