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0章 杀伐果断


小说:我的完美校花女神   作者:乔峰大侠   类别:异术超能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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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纵横丰城的汪自正,这一刻,就像一个听话的三好学生,措词不敢有半点的差池。
  林战轻嗯一声,他悠悠的看向汪自正的身后。
  “丰城郑少刚,愿意……”
  郑少刚,见汪家都臣服了,他哪里敢说半个不字,也学着汪自正的调调,刚说了半句。
  就听林战怒喝一声:
  “呸!”
  “你郑家就是犬养一族的走狗,勾结外倭,意图侵扰我华夏之地,不论丰城,还是天城,从此再无低估郑家一寸私产。”
  “呃!”郑少刚登时,浑身战栗,“林先生,小的也是一肚子委屈,那犬养家实力强悍,手段铁血,我不敢……”
  “汪家不怕,洛家不怕,偏偏你郑少刚怕!”林战赫然把眼睛一瞪,“奴才就是奴才,你,堂堂一介古武修者,还不如朵儿姑娘一个弱弱的女孩子,有何颜面再活在这世上!”
  郑少刚辩解道:“厉放他以家族命运要挟,我不敢不从呀。”
  林战却不容他多辩,直接道:“你要乖乖上前伏法,我尚能饶你一族,你若再狡辩,我必灭丰城郑家!”
  郑少刚一时涕泪纵横,又不敢违命,只得战战栗样,跪爬到林战跟前。
  “求先生赐死……”
  一命换一家族安全,他换算得清。
  林战扫了一眼,脚下跪作一片的丰城古武修者。
  朗声宣道:“从此之后,谁若再敢勾结外倭,犯我华夏,一律以此为戒!”
  林战摧锋指,凌空轻点。
  一道晶蓝的真气,由指尖迸出。
  郑少刚跪伏的身子一抖,颓然倒地。
  像一条死狗蜷曲在地上。
  脚蹬了两下,便已气绝。
  而众人望去,他额头之上,赫然一个血窟窿。
  鲜血还在汩汩往外流淌。
  众人,不由的都尽数倒吸一口凉气。
  这个少年,不过十七八岁,举手投足,便要人性命,与他年龄阅历极不相属。
  他们哪里知道,林战前两世,已活过了两个十八岁。
  心智早已成熟,于杀伐决断之间,果断干脆。
  而且,他内心之中,始终爆燃着一腔热血。
  不论为人处事,还是相国助邦,都有一套行为准则。
  就算日后横扫天下,统领宇宙,那也是能做到有条不紊。
  众人从林战行事果断之举止,对他从原来的惧怕,变成了无限的崇敬。
  俗话说,自古英雄出少年。
  这人如此年少,便有这般英姿,正是丰城的领袖人物。
  一个个诚恳下拜。
  “从今往后,愿奉林先生为尊,奉领丰城古武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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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一拜再拜。
  林战微笑纳下。
  丰城一带的强者,汪家,庄家,吴家,包括三绝之一的郑家,都已归伏麾下,日后,再收拢天城,便指日可待。
  这一刻,林战豪情万丈。
  用不了多久,待我查清自己的身世,覆灭幕后主谋者。
  我便统领全球,依仗龙影天赋,打回天罗大陆,一统天下,再收宇宙,成为至尊霸主。
  此时,林战屹屹而立,便如战神一般。
  俯瞰蝼蚁众生。
  那股豪霸之气,威凛赫赫。
  朵儿姑娘,本是易家小姐,见过诸多英雄人物,却无一个像林战这般英姿勃发,神采天人。
  一时痴了。
  她呆呆的凝望着林战,油然生出一股爱慕之情。
  眸中,神采熠熠,光晕含情。
  日后,我易家也能依靠这个大天才,易家于江湖之中,必定混得风生水起,无人敢惹了。
  只可惜,林战此时,只把目光看向了叶紫,却没有一瞬,落在自己脸上。
  不由一声叹惜。
  目光黯然一瞬:我何不主动接近于他呢。
  林战收服丰城诸家地下势力之后,回到了天城。
  丰城几大家族,对自己奉若神明,绝不敢再造次。
  以后,有林战罩着,谁也不敢恣意妄为。
  此间,易朵朵主动向林战示好,想借此机遇,跟林战拉上关系,护佑易家。
  林战摇头,而不置可否,他觉得朵儿有点世故,不像叶紫那般的纯真。
  他想改造易朵朵,把她改造成像叶紫一般清纯的姑娘。
  便先以冷面相对。
  这让朵儿非常不爽。直后悔,当初不该看他不起。
  就在朵儿不爽之际,而另一位美女,则正因为林战而生出几分愁怅。
  此时,洛知雅坐在屋檐下,望着外面的细雨,呆呵呵的发愣。
  父亲洛天书回来了,还带回大笔的补偿金。
  洛知雅知道,这一定是林战的功劳。
  是他助洛家渡过一劫。
  她想重谢一下林战,可是,打他的电话,他都没接。
  她的心一下子就沉了下来。
  “难道,我连跟他道谢的资格都没有吗?”
  “如果此时,打电话的那个人是杨丽颖,他一定会一时间接听的。”
  她恨林战,恨不得这个时候,照他的脸上重重的扇上一巴掌,那才解恨。
  臭小子,凭什么不接我电话?!
  就算你有恩于我洛家,也不要这么高傲吗。
  而且,学校里,还有一件非常重大的事,需要林战救场。
  可是,连她都联系不上林战,估计,别人更找不到他了。
  “林战,你去了哪里了?!”
  “你知不知道,我非常想你,天城一中也需要你!”
  洛知雅一气,把手中茶杯,扔出好远。
  在雨地里,滚得叮叮当当的响。
  哼!
  她耍起大小姐脾气。
  她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林战的。
  她爱上了他的眼睛,那双眼睛,像冬夜里的北极星。
  清澈泠泠。
  冰冷彻骨。
  让人看一眼,就不由的爱上了。
  “都是眼睛惹的祸!”
  她想起了一句歌词:只因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有时候,她真的赌气,不去想林战这个王八蛋。
  可是,思念这个臭东西,就是这么不讲道理,你越不想去想,它偏偏就往你脑子里钻。
  气死个人了。
  今天,洛知雅连课都没有听进心去。
  原因,不光是林战不接自己的电话,还有一个事,让她难以释怀。
  宁晓相隔十年,忽然出现,并约她见面。
  宁晓,自己小时的玩伴。
  那个时候,两个人经常过家家,她伴新娘,他伴新郎。
  天天粘在一块,当时,两个人都有一个想法:非君不娶,非君不嫁。
  后来,宁晓的父亲升了官职,去了江南首府。
  这一晃,都十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