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两百二十三章 寻根12


小说:快穿之炮灰不伤悲   作者:游7   类别:时空穿梭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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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光觉得自己很苦,他想不明白,读书的时候总是听班上的同学说起自己的名字,杨光,阳光。收藏本站嗯,就觉得父母应该是希望他能成为一个积极向上充满阳光的人,温暖又强大。
  可现实完全相反。
  既然没有期待,又何必……唉。
  他看着思如的眼睛弥漫着悲伤,“我是不被祝福的出生,所在这一生都得不到幸福。”
  “你也一样。”
  思如抿了抿嘴唇,“如果原生家庭很糟糕的话,我们改变不了,就该努力的去挣脱掉。”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不在风暴中妥协,就抗争。
  杨光只是苦笑着摇头。
  他眼神飘远,似乎已经陷入回忆中,“我的身份证被我妈藏了起来,我爸觉得她做得对,没有办法,没证就买不了车票,也进不了厂,我只能跟我爸在一起做工。”
  “每月工资都是他代领。”
  “最开始我做学徒工,一个月就两千多,后来技术成熟了,加上工资上涨,光一天就两百六,我记得很清楚,每月至少能有七千,还不算加班。”
  “我一分没得,连钱纸飞飞儿都没看到。”
  “我妈会给我两百吃早饭,除此之外就没了。沿海的冬天本就来得早,又有河风海风在吹,温度降得更快,才十一月,已经寒冷刺骨。你能想象吗?在那种天气,我就穿个体恤短裤托板鞋。呵,想问他们要钱买衣服,指着我的鼻子完全是仇人的样子,我的心比那呼啸的北风还冷。这样的日子又过了两年。”
  习惯了。
  思如听得很认真,她并没打断杨光的话,想必接下来,就会有关于周延身世的消息了。
  “在姑姑的劝说下,他们终于放我自由了。”
  杨光面露出一抹笑。
  他的眼神都温暖了,“我二姑是个特别好的人,我的童年几乎是在她家度过的,曾无数次希望,如果我的妈妈是她,那该多好呀。”
  “可惜……”
  好人不长命。
  姑父很渣,姑父家的老爷子更渣,全都蹉磨她。
  姑姑身体本来还不错,一直在家里看孩子,后来确实连学费都交不出了,才被逼着出去。
  去干嘛?
  当然是看着那不着调又酷爱吹牛逼的姑父。
  姑父一身毛病。
  抽烟喝酒打牌吹牛死脑筋……
  最要命的有两点,一是喝酒没量还没品,喝醉了就耍酒疯,别人在酒桌上忽悠他两句,他高兴了,直接手一挥,“借给你的钱不用还了”“好兄弟,谈钱多伤感情”“拿去,拿去”
  丝毫没想过老家三个娃儿要读书。
  姑姑去问人家要,他还把姑姑大骂一顿。
  第二就是胳膊肘往外拐。
  这可能是遗传,姑父一家几个男的都心生外向。
  对自家亲人不管不顾的那种。
  当初姑姑在工地上打杂,楼上一块砖头掉下来,刚好砸到她的脑袋,安全帽都砸破了。
  姑父倒好。
  居然替那砸到人的工人说话,无视姑姑被砸出血的头,硬是说她没事。自那次后,姑姑的身体就不好了,才半年时间,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全白了,后来又回去照顾难缠的老人。
  杨光抹了抹眼角。
  “我有了身份证,肯定不愿意跟他们一路的。当时心里积压了很多怨恨,性格又偏激,工作都做不长久,又年轻气盛,并没存下什么钱。先后交了两个女朋友都被父母否决了。”
  “更气。”
  “现在想想也是跟他们斗气。”
  “偏不要我干的事情,就偏要做。”
  “在我二十三岁那年,在去找一个朋友的时候认识了个女人,当时她还是别人的女友。”
  说这话时,他是看着思如的。
  思如:……
  抿唇,并没有接话。
  杨光有些失望的收回视线,继续道,“那个女人长得白净清秀,虽然才十七岁,却已经有个一岁的儿子了。我并没挖墙脚,是她自己的选择,而我那朋友也只是玩玩而已。”
  “他当时笑了笑,还祝我们幸福,百年好合。”
  “我午夜梦回,终于懂了。”
  “他在嘲笑我。”
  杨光双拳紧握,目光里闪动着怒火,“那分明是个贱人!”
  “我跟她在一起的时候就不安分,经常出去勾三搭四,为此,我们吵架打架冷战是很常有的事情。她未婚生子,我爸妈更是不同意,对那小孩就像是对只狗,吃饭从来不许上桌,端碗饭给他,连勺子都不给,小孩在我家生活了一年,基本上是用手抓饭吃的。”
  “对这段感情,我的内心很复杂。”
  “就像掉在屎上的钱,捡起来嫌脏,弃之又可惜,还夹杂着想要报复他们的心情。”
  “后来,罗妹崽怀孕了。”
  “我一直想分手来着,但突然间要当爸爸了,这种感觉……很难以置信,是血浓于水。”
  “可我没钱。”
  “父母各种不支持。”
  “最后实在没办法,口袋里比脸还干净,连去医院检查的费用都拿不出,更别提生产了。”
  “我们决定把小同卖掉。”
  思如面色很冷,“这个提议是谁先说出的。”
  很重要。
  她的目光透着威慑。
  杨光不敢直视,他侧过头,想说是他的错。
  但不知为何一出口便是……
  “是罗妹崽提的。”
  “她怕死,肚子已经那么大了,不可能不生。”
  “她想得很清楚,以后是要跟我过日子的,以前跟别人生的孩子肯定是拖累,又很恨,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眼不见心不烦,卖了算了。”
  “小同又不乖,经常把衣服弄得很脏……”
  杨光的声音越来越小。
  思如冷笑道,“要求一个两三岁大的孩子爱干净,你们不觉得自己有点好笑吗。借口罢了。”
  杨光不敢看她,“我承认,是借口,可我们当时真的养不起了。而且,我也不想给别人养儿子。”
  “那家人说生不了,我想着小同过去怎么也比跟着我俩好,就送了。”
  “送?”
  思如嘲讽,“你这分明是卖。”
  “你们有没有想过那孩子的感受,才两三岁,就被当作货物一样的卖掉,离开妈妈身边,睡醒后睁开眼是完全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有多恐惧。”
  杨光侧过头,小声反驳,“他才多大,知道什么是害怕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