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二十四章 谁吃掉了我的脑子21


小说:快穿之炮灰不伤悲   作者:游7   类别:时空穿梭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推荐阅读: 永恒剑主 | 星光灿烂 | 巨星夫妻 | 弑天刃 | 九重神格 | 超警美利坚 | 步步惊唐 | 绝世天君 | 都市幻界 | 异度
笔趣阁 //www.boquge.com/book/72104/ 为您提供快穿之炮灰不伤悲全文阅读!注册本站用户,获取免费书架,追书更方便!
  不放过任何一个线索。
  思如把桥头路边以及附近商家安装的监控全部调出来看了一遍,她总觉得有地方很违和。
  小谭姑娘遭了。
  这在警局引起很大的轰动,虽然她是靠关系进来的,又爱看剧,但本身是个很开朗活泼的妹子,见人都是一张笑脸,十分讨人喜欢。
  emmm……
  连警察都敢杀,那凶手越来越有恃无恐了。
  槽!
  必须要逮到。
  周局很悲痛。
  他把思如喊进来,双目通红,一夜都没睡。
  思如:……
  “周局我有个想法。”
  “恩?”
  “也许你觉得我迷信,但极有可能犯案的不是人。”
  “诶?”
  周局不可置信。
  睁着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看着思如,很茫然。
  思如说道,“你想想那些凭空消失的脑子,完全没有任何痕迹仿佛是隐形人一般的凶手……”
  周局就沉默了。
  半晌,“你是说小谭是被鬼魂杀死的吗?”
  “为什么?”
  “小谭那么善良可爱的姑娘从来没得罪过人的。”
  思如摇头道:“周局,鬼魂杀人的原因肯定跟人类是不一样的,不排除有仇杀的可能,但从这个案子来看,应该跟看剧有关的。”
  恩。
  说不定那凶手就是从电视机里跑出来杀人的。
  也不对。
  包括小谭姑娘在内的很多受害者是看手机的。
  这……
  周局垂下眼眸,“如果真是鬼魂,那我们是要去找个阴阳先生或是得道高僧来除鬼吗?”
  怎么跟民众解释。
  还有上头领导,难道要说造成这一切惨剧的是非人类?
  呵,他会被批的。
  思如就摇头,“是不是鬼魂还说不好,但肯定不是人类,现今还没有人能隔空取脑的。”
  案件还存在很多疑点。
  周局长叹一口气,“都怪我,我不该那么纵容她。”
  误了卿卿性命。
  摆手,“你先去忙吧,我想静静。”
  思如:……
  “哦。”
  她从办公室出来就接到了叶佳佳打来的电话。
  “老大,有重大发现。”
  “那个魏红的老公很像一个人,毒贩于成。”
  思如:“……”
  原来叶佳佳跟童森根据身份证上的信息到达魏红的家乡,被村里人告知她早就出嫁了。
  呃。
  明明当初魏红父母根本没提及她结婚的事呀,还理所应当的说要继承魏红留下的房产。
  有问题。
  怀揣着这种怀疑,两人在未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见到了所谓的魏红的老公,一个看起来很普通的人,但童森却莫名的觉得眼熟。
  恩。
  似曾相识。
  他跟叶佳佳扮作一对进山来摄影的情侣,以口渴的理由向魏红的老公要一碗水喝。
  顺便唠嗑。
  刚好魏红的儿子在,叶佳佳就边逗孩子边问。
  “真可爱,怎么没见他妈妈?”
  精瘦朴实的男人笑道,“出去打工赚钱了。”
  诶?
  叶佳佳都愣住了。
  你说孩子妈进城买东西或是走亲戚都说得通,但外出打工……要你这男的还有什么用呀。
  男人看似不经意的解释:“我前几年生了一场病,就不能干重活了,家里全靠她一个女人撑着,说老实话,我这心里……很难受。”
  无奈。
  叶佳佳看了他一眼。
  弱吗?
  并不觉得。
  童森抱着相机到处拍,充分表现出一个摄影狂的样子来,他还学江厚霖在鼻梁上挂了副平光的眼镜,整个人看起来多了几分斯文。
  恩。
  眼镜还能遮挡眼神。
  他拍大山,拍树,拍野花,拍天上的云朵……
  顺势给好奇看着他的小男孩拍了几张。
  男人在入镜的那一瞬,脸色难看浑身僵硬。
  童森微笑,“来,笑一个。”
  小男孩开心的比着剪刀手,身后的男人却脸很沉。
  童森借机又拍了几张。
  “等照片洗出来,我给你们寄过来。”
  很清楚。
  在之后的罪犯面容对比中成功的跟某一人百分百重合了。
  接下来就是抓捕。
  叶佳佳跟童森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把魏红老公请到了警局,一同的还有魏红的父母。
  事情清楚了。
  当初魏红的父母接到警方的通知说让认尸时是很不想去的,就像他们说的那样,晦气。
  而且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的。
  路费还要遭不少。
  去也是该女婿去。
  但于成找到他们,说只要他们跑一趟,并且不供出魏红结过婚的事,就给二十万辛苦费。
  二十万呐。
  连想都没想就同意了。
  至于为什么,于成并没有说。
  而房子的事,魏红父母确实不知道,回去也没说。
  “于成,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叶佳佳坐在对面问道。
  “你应该知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
  说了很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话,在三天后于成终于松口了。
  “我能抽根烟吗?”
  叶佳佳跟童森对视一眼,后者点了点头。
  呼!
  于成吐出一口烟雾。
  几分钟后……
  “我家很穷,其实这大山里,谁都过得不容易。”
  “十五岁那年我辍学了,家里确实出不起一学期几百块的钱,当然,我成绩也不好,就干脆跟着村里的人出去打工了。”
  “我做过很多事。”
  “一开始是去拉线,恩,就是在那种山区里,在一百多米的信号塔上工作,虽然很危险,环境又恶劣,但工资很不错,一个月至少都有七八千块。我觉得很满意,可有天出事了,一起上塔的同事在工作时身上绑的安全绳突然断掉,他就在我眼前,从一百多米高的塔上掉下去了,等落到地面的时候,整个人都没形了,面目全非,身上的肉被塔刮得几乎见骨。”
  “我很怕。”
  “一连做了半个多月的噩梦,最后再也不敢上塔。”
  “我放弃了高工资,去工厂里当了一个制鞋工。”
  “之后,我摆过摊,卖过碟片,当过服务员,还在夜总会推销过啤酒,我的命运就此改变。”
  “对穷人来说钱是很重要的。”
  “比起啤酒,显然彩色糖丸的利润多得多。”
  “我想尽办法成为了一名经销商,魏红是我在夜总会认识的,她当时也是卖啤酒的。”
  “后来……”
  “我们结婚了。”
  “生意越做越大就引起警察的注意,不得以,只能离开隐姓埋名,在这山底下定居。”
  本书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