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2 逮到肥羊了


小说:盛唐高歌   作者:炮兵   类别:两晋隋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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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中原地区相比,西域少了一份繁华,却多了几分粗犷,特别是在人烟罕至的荒野,有时跑上半天也遇不到一个人。
  站在辽阔的天地之间,可以感受到大自然的伟大和自己的缈小,到了冬季,飘飘扬扬的雪花好像给辽阔的西域披上一件白色的披风,更增添几分神秘的美感。
  西域地形复杂,幅员辽阔,有高山、有沙漠、有湖泊、有丘陵,和面积大成反比的,就是西域的人口相对稀少,主要是一直以来各民族相互冲突,人口一直上不去,平日荒野郊外人都不多,到了寒冷的冬季人口更少。
  这个时候还外出的,要么闲得蛋痛,要么倒霉得很,可在荒野执行任务的程胜,不觉得这是一份苦差。
  程胜是一名士兵,准备来说是虎头队的一名士兵,在开赴于阗镇的途中,跟着伙长库罗一起行动,到达事前分配好的位置后,在高处找了一个隐敝的地方挖了一个不易被发现雪洞,守株待兔般监视着。
  看似一份苦差,可程胜一点也不觉苦,外面寒风呼啸,洞内明显暧和得多,地上铺着平日披在身上的白色披风,身上穿着厚实的狼皮皮袄,不时再喝上几口上等的马奶酒,浑身暧哄哄的,别提多舒服。
  虎头队的待遇本来就好,跟了郑鹏后,待遇变得更好,而郑鹏有个特点是言出必行、寸功必赏,只要把自己的事做好,没功劳也有苦劳,再说真立了功,整个队的兄弟都受益,程胜一直尽心尽力。
  估摸一下时辰,是时候换岗了,程胜推了推身边睡得贼香的孙义武:“阿武,起来,该你守了。”
  一个岗二个人,可以相互照应,也可以轮着值勤,谁也不知吐蕃人来不来,就是来也不知什么时候来,只能日夜看守着。
  醒着的人用眼睛看,休息的人垫着箭袋睡,一旦听到有动静,受过训练的他们很快就做出反应。
  孙义武打了一个呵欠,揉揉眼睛坐了起来:“老程,有什么发现没有?”
  “没,水静河飞,这半天光是看雪花了。”
  “也是,这里那么大,哪能轻易碰上,要碰上那些吐蕃狗就像大海捞针,算算我们在这里也守了快半个月,也不知其它地方的兄弟有没有收获。”孙义武一脸期盼地说。
  “希望吧。”
  “老程,你睡吧,这里有...”
  话只说了一半,孙义武就闭口不语,因为空旷的野外,突然转来几声“布~谷”“布~谷”“布谷”的鸟叫声,声音二长一短,在寂寥的野外显得突兀之余,也很引人注目。
  程胜呆了一下,很快一脸激动地说:“来人了,快。”
  中途离队,各自奔赴指定的区域监视,彼此间的联系就用暗号,要不然外面雪茫茫的一片,就是找自己人也不方便。
  孙义武一个激灵站起来,一边往洞口处张望,一边发出二长一短的“布谷”声。
  大约一刻钟后,一个牵着白马、戴着白色狐皮帽、披着白色披风的彪形大汉来到程胜和孙义武面前,还没开口,程胜和孙义武恭恭敬敬地说:“属下见过白什长。”
  来人是虎头队一名叫白振华的什长,也是二人的顶头上司,程胜和孙义武不敢怠慢,连忙行礼。
  “免礼”白振华说完,左右打量了一下,满意地说:“这地挑得不错,又避风视野又好,本来还想偷偷摸近吓一下你们,找了好一会也没找到,只好用暗号联系。”
  “嘿嘿...”程胜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一下脑袋,很快焦急地问道:“头,你找我们,是不是有情况?”
  出发前所有人都带足了干粮,大雪封山,没事也不会联系,这个时候白振华来到,肯定是有事发生。
  “脑子还挺灵”白振华赞了一句,很快又一脸正色地说:“刚刚收到消息,白雀奴那只金鹫发现有人往你们这里的方向移动,上面让我提醒你们注意,尽快调查核实。”
  只知吐蕃有可能有这个行动,人数、穿着、打扮、路线全部成谜,金鹫也就一个鸟,智商有限,只能察觉得有情况就用特殊的方式跟白雀奴报告,白雀奴汇报给相关的负责人,一层层转达,最后落实在程胜和孙义武身上。
  这么冷的天,出现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很值得人怀疑。
  “属下领命!”程胜和孙义武齐齐行了一个军礼。
  刚行完军礼,程胜突然半眯着眼,右耳突然动了动,然后一下子趴在地上,闭着眼睛,好像在倾听着什么一样,孙义武和白振华看到,脸色一喜,很在默契地静静站在一边没说话。
  程胜是虎头队的老兵,有一项听马蹄声的绝活,很远的马蹄声都能听得出来,看他一脸认真的样子,好像有情况一样。
  半响,程胜站了起来,对白振华行了一个礼,大声禀报:“头,有情况,有一队马往这边过来,人数还不少,离这里大约有五里地。”
  “没听错?”白振华一脸兴奋地问道。
  刚来吩咐他们要注意情况,这么快就有情况出现,白振华都有些不敢相信。
  对那只名为小白的金鹫,白振华和很多人一样,半信半疑,不相信一个扁毛畜生会那么通灵,只是上面有令不得不执行,想不到这么快就应验。
  这种气候有人出现在这种地方,情况很可疑。
  “要是不准,我这两只耳朵就割了给兄弟们做下酒菜。”程胜自信满满地说。
  白振华一握拳:“收拾一下,我们摸上去看看。”
  很快,三个白帽白衣白鞋的人在风雪中悄然行动,要是不看清一点,好像都融入到白雪茫茫的天地间。
  大约半个时辰后,白振华、程胜和孙义武三人,伏在一座小山的山顶,看着一队人马不急不徐地下脚走过。
  程胜突然小声说道:“头,我去探探口风?”
  “不用,再看看。”白振华摇了摇头。
  “还看什么看,这次情报,黄了。”孙仪武有些失落地说。
  目送着这队人马走远,程胜和孙义武脸上满是失落之色。
  “看来,消息有误啊。”程胜有些沮丧地说。
  孙义武点点头说:“一只鸟,能指望它多少?”
  下面经过的马队,有马有牛有羊,规模不小,可驱赶着牛马的人,有老有小,还有妇人,身上穿着的,都是普通的衣服,手里拿着的,是赶马的皮鞭。
  没人穿着盔甲,也没人拿着武器。
  怎么看也不像是秘密运送财货的队伍,更像是一个在冬季转场的小型部落。
  西域住着很多部落,有些会因为各种原因在冬季举族迁移,例如居住的地方雪崩、储荐的干草不足、与友好部落联谊等,一些部落为了让自己牛羊在开春时占据获得好的草地,会提前出发。
  所以,看起来有些奇怪,可也是情有可愿。
  “头,我们回去,到雪洞里跟你好好喝上两杯。”程胜推了推一旁的白振华,开口说道。
  白振华没有说话,而是从山上走到山脚,仔细观看那些凌散的痕迹,有时还趴在地上,用嘴吹开那些雪末,显得一脸严肃。
  孙义武有些疑惑地说:“头,有发现?”
  白振华还没有说话,程勇突然惊叫道:“看,吐蕃军制的鞋印,还不少呢。”
  地上有很多痕迹,不少了鞋印,程勇发现,不少鞋印是吐蕃军队特有的鞋印。
  吐蕃军队的鞋子,大多是木头加皮子制成,因为吐蕃属于高原,山路高而峭拔,鞋子不仅要坚固,还要防滑,所以鞋底作了很多防滑的花纹,在雪地上很显眼。
  一个队伍,要是有几个这样的鞋印不奇怪,因为西域经常发生各种博弈,一些牧民从战场上捡些遗弃的东西去用不奇怪,可路上出现大量这类的鞋印,那就很可疑了。
  “神了,头,你眼神这么好,这么远就看得清这些鞋印子?”孙义武一脸吃惊地说。
  “放屁”白振华没好气地踹了孙义武一脚,骂咧咧地说:“幸亏老子来了,要不然靠你们这两个,财神爷上门也让你们从眼皮子底下放跑。”
  “是,是,是,是我们错了,回头任头处罚,头,你说说,怎么发现这伙人不对路的?”程胜一脸好奇地说。
  白振华也不隐瞒,开门见山地说:“你们的注意力,都放在衣着、马车和那些女人身上,老实说,隔着那么远,还飘着小雪,我也看不到他们穿什么鞋,可我注意到了他们的动作。”
  “一个人可以伪装来掩饰,但是有些习惯很难掩饰,像军人和普通人的动作神态截然不同,普通人走路,神态散慢、动作不整,可在军队待过的人,会不自然把一些行为习惯带到生活中,例如他们走路,稳而有力,时刻保持警惕,特别是碰到军队中的军官时,神态和动作会不然而然地表现出来,像那些老人、妇人、孩子,一路也是噤若寒蝉,一点欢笑声也没有。”
  顿了一下,白振华一脸自信地说:“也许在他们眼中,伪装得很完美了,可在老子眼里,处处都是破绽,所以说...”
  程胜一脸兴奋地说:“所以说,我们逮到肥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