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1章 孔宣!


小说:超时空主播   作者:陌清雨   类别:时空穿梭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推荐阅读: 永恒剑主 | 星光灿烂 | 巨星夫妻 | 弑天刃 | 九重神格 | 超警美利坚 | 步步惊唐 | 绝世天君 | 都市幻界 | 异度
笔趣阁 //www.boquge.com/book/29887/ 为您提供超时空主播全文阅读!注册本站用户,获取免费书架,追书更方便!
  肖宇沉默许久,一声长叹,将那滴眼泪收起。乐文小说Www。しωχs520。com
  木已成舟,懊悔自责也于事无补。
  好在有这滴眼泪在,那么他就有把握,等将来从轮回之中,将她重新寻找出来。
  待我君临天下,许你百花盛开。
  方才的情况其实极为凶险,“前世”的记忆太过庞大,简直就像是决堤的黄河,汹涌浩荡,要吞噬一切,淹没一切。
  在这股记忆洪流面前,一切的手段都显得苍白无力。
  毕竟灵魂本为一体,既不是夺舍,也不是寄生,只是重新的融合,许多手段都派不上用场。幸运的是,在那股三朵奇花化作的烟雾帮助下,肖宇最终撑了下来,然后成功将那团记忆封印。
  他没有料到,小兰儿会忽然出现,而且以身为药,成为扭转胜负的天平……
  也就是说,她很早之前就已经做好了准备啊。
  难道宿命真得是一张大网,无法挣脱吗?
  肖宇摇了摇头,将这些思绪抛在了脑后。
  前世的记忆被他封印,但方才的融合之中,依旧让他知道了许多东西。
  比如自己的前世是谁,比如为何要进行转世轮回……
  “怪不得当初在蜀山,会得到先天五行大自在剑诀。”肖宇张开右手,掌心中是五道神光,光分五色,分青、黄、赤、黑、白五色。
  当初在昆仑山,也曾问过剑祖吕洞宾,可曾传下蜀山一脉,留下五行剑诀道统,吕洞宾当时只说自己曾经传下蜀山,却不曾留下什么五行大自在剑诀的道统。
  现在看来,他说的却是实话。
  因为这道剑诀,分明就是“前世”封印之后留下的。
  除了自己以外,旁人谁都无法练成。
  纵使皓首穷经,刻骨钻研,也只能领悟些凤毛麟角。
  光分五色……五色神光。
  没错,正是传说中那道无物不刷,连燃灯道人、陆压道人这等大能遇见后,也只有逃跑的五色神光。
  怪不得哪怕是佛祖、道祖,见了自己,也是以礼相待。
  怪不得地球上芸芸众生,数十亿人,系统却偏偏落在自己身上。
  因为自己本来就不普通。
  “上一世……我叫孔宣。”
  没错,正是那封神之战中,鼎鼎有名,打下赫赫威风的孔宣。
  乃是混沌初开,天地孕育而出的第一只孔雀,乃是先天魔神,而非飞禽一族的凤凰孕育,正因如此,所以当日在灵山之中,孔雀大明王菩萨才会一反常态,露出小女儿的娇羞模样,或许的前世,曾经与它相识……至于有人说什么前世的自己是佛母,那真真是无稽之谈了。
  虽然只是接受了并不多的记忆,但印象之中,前世也是极为高傲自负之人,堪称准圣之下第一人,岂会惧怕什么如来佛祖,更不会自污去结什么佛缘,只是让自己的后辈前去而已。
  这些记忆有些模糊,许多地方都不甚清楚,肖宇暂时也不敢去触碰,他深吸口气,手中的五色神光宛若流水,轻轻摇曳,有着火焰在冰雪中燃烧的奇异美感。
  “不过这一世,我是肖宇!”
  他站了起身,推门而出。
  两名俏丽侍女恭敬站在门外,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明亮望来,“见过大老爷!”
  “嗯。”肖宇淡淡点头,“扉页,惜春?”
  两名侍女眼睛一亮:“老爷,是我,是我!”
  记忆之中,这两人是被前世收服的神鸟,一为青鸾,一为黄鸟。
  肖宇摆手,“我想静静,别跟着我。”
  “诶?静静是谁?”
  “……”
  肖宇出了别院,眼前豁然开朗,原来这里竟是一座半上腰上,放眼望去,脚下云海漂浮,让人心胸不自觉的为之一扩。
  正是朝阳初升之际,一轮火红的大日跃出云海,在天地间沉浮,巍峨浩荡,其道大光。
  望着眼前既熟悉,又陌生的场景,肖宇深吸口气,眼神也是有几分茫然萧索。
  所谓轮回……
  忽然,一股悸动在心中浮起。
  他若有所思,眯起眼睛,穿破空间,向远处望去。
  ……
  与此同时。
  商都朝歌。
  自三皇五帝治世之后,大禹将共主之位传于儿子启,从此开启家天下的时代。
  四百余年后,夏桀即位,骄奢淫逸,筑倾宫、饰瑶台,挥霍无度,于是四方诸侯也纷纷背叛,夏朝覆灭。
  天降玄鸟,其名为商。
  这一日,纣王早朝登殿,设聚文武。
  大殿之上,端坐一名身姿伟岸的男子,头戴龙冠,面容坚毅:“有事起奏,无事退朝。”
  一名老臣行了出来,恭敬行礼,道:“臣有事启奏。”
  “说。”
  “明日乃三月十五日,女娲娘娘圣诞之辰,请陛下驾临女娲宫,为女娲娘娘与圣父降香。”
  纣王颔首道:“准。”
  只因为女娲娘娘乃上古神女,创造人族,生有圣德。那时不周山倒,天倾西北,地陷东南。女娲乃采五色石,炼之以补青天,故有功于百姓,黎庶立庙祀以报之。圣父乃上古神人,曾护佑、教化人族,又于人族遭受灭顶之灾时,力挽狂澜,救人族于水火,同样当敬。
  简单来说就是,在妲己进入朝歌之前,商纣王其实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好青年来着,这种祭祀先祖的事儿,自然不会推脱。
  谁知道这一去,却葬送了商朝数百年的基业。
  第二天清晨,纣王便驾车出了朝歌南门,在满朝文武的随行下,到了女娲宫,分享祷告自是不提。
  却在这时候,忽有一道妖风吹来,卷起幔帐,现出女娲端丽容颜,但见环带飘飘,国色天姿,婉然如生。
  纣王被那妖风一吹,只觉得眼前一阵恍惚,迷迷糊糊间,竟是对女娲娘娘的雕塑起了心思。
  色授魂与之下,一时心痒难耐,于是拿过笔墨,挥毫在行宫粉壁之上作诗一首。
  正是那首鼎鼎有名的“但得妖娆能举动,取回长乐侍君王。”
  若是普通凡人发出这等痴人呓语,也就罢了,就好像地上的蚂蚁举爪,端坐在天外天的圣人才懒得多看一眼,根本不会注意。
  但商纣王却不同。
  自古能坐上那个九五之尊之坐的,莫不是天上紫微星下凡,天生负有大气运,一言可定万人生死,如此人物,自然有无数人关注。
  就好像三岁孩童在自家池塘旁边画了一个圈,和某位老人在南海画了一个圈,就完全不是同一个层面的事儿。
  于是在银诗落下的时候,娲皇宫中,女娲顿时心生感应,不由大怒:
  “竟敢亵渎于我!着实可恶!”
  圣人一怒,天地变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