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一起回家


小说:国术高手在都市   作者:微微一啸   类别:异术超能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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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也难怪三个杀手有所大意。
  从正常人的角度来思考,练功讲究的是循序渐进。
  一名普通人,要把功力练到骨髓,达到外劲巅峰的层次,没个十年八年是很难达到的。
  除非是最最顶尖,最最稀罕的一些奇葩天才!
  不过这种天才很讲究遗传天赋,也就是说,这种奇葩天才,多半是武学宗师的后代里才有可能产生……
  而王通,背景很清白,也很简单,只是一个普通的高中生罢了。
  对于这样一个高中生,十六七岁的年龄摆在那里,即便有些本事,又能厉害到哪里去??
  这是人的一种思维惯性。
  更何况,从之前十三号身死处的打斗痕迹,也不难看出,那个名叫王通的高中生,实力应该是在外劲中等的层次。才把外劲练到筋肉而已。
  而他们三个杀手,一个是外劲中等的实力,另外两个更是外劲巅峰!
  如此恐怖的战力,去对付区区一个高中生,未免有点杀鸡用牛刀的感觉……
  只不过。
  世界上有某些极为顶尖的存在,只要他们愿意,便能够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比如,洛紫衣!
  在西单区的别墅之中,洛紫衣让王通潜修苦练,每当王通跌打损伤之时,她除了用特殊药酒擦拭之外,更是利用本身的暗劲,助其疗伤。
  时间一久,王通在潜移默化之中,受到洛紫衣影响,整个人发生神奇的蜕变,倒也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情。
  无疑,洛紫衣这种级别的存在,显然不是这些杀手所能想象的。
  ……
  下午的课,是英语课。
  王通很喜欢语文课,喜欢中华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不过对于英语,却不怎么感兴趣了……
  但作为班级的尖子生,王通就算对英语不感兴趣,却也不曾拖了后腿。
  英语课过后,是历史课。
  王通对于历史课还是很感兴趣的。
  比如。
  他很喜欢战国时期的荆轲……
  风萧萧兮易水寒!
  他去刺杀秦王嬴政,可以说不论成功与否,都是必死的局面。但是荆轲为了报答太子丹的恩情,也为了国家大义、拯救天下黎明百姓,甘愿以身殉国。
  这份孤独与决然,令王通拍案叫好!
  王通也很喜欢三国时期的诸葛亮和曹操……
  诸葛亮本是平民,却能让刘备三顾茅庐,令五虎将甘拜下风、心服口服,光从这些信息,便不难推断诸葛亮该是何等的谋略与睿智!
  “运筹帷幄于帐中,决胜于千里之外!”
  这句话指的,就是诸葛孔明。
  书上说:“卧龙、凤雏,得一者可得天下!”
  只可惜,刘备得到了卧龙,也得到了凤雏,却并未得到整个天下……
  而曹操,也是王通很喜欢的一个人物。
  “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短短的十四个字,可以说是曹操这一代枭雄的鲜明写照。
  战国时期,狼烟四起,唯有这等枭雄,才能拥有大成就,大事业!
  曹操没有刘备的懦弱无能,却有着同样的礼贤下士;没有孙权的优柔寡断,却有着同样的唯才是用。
  真正的曹操,绝对是一个有勇有谋的豪杰!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这一首抑扬顿挫的《短歌行》,便足以证明,曹孟德愿结交天下英雄豪杰的那份诚意!
  只可惜,世人多认为曹操是个奸雄罢了。
  而且,还多半是个残忍心黑的奸雄。
  但,如果曹操真的像世人口中那般嚣张跋扈,三国时期那么多谋臣勇将,英雄豪杰,又岂会投到曹操的帐下?
  他们并非弱智,唯有看出曹操那份一统天下的豪情壮志,才会甘心辅佐!
  三国时期,魏国最强。
  不论是谋臣,还是猛将,魏国的数量,可以说比蜀吴两国加起来还多!
  而曹操,翻翻他的历史,不难发现,他又何尝不是白手起家??
  ……
  看到历史上对于曹操的诸多恶评,甚至嘲讽,王通心中很是为之打抱不平。
  最后一统三国,建立晋朝的人,是司马懿的孙子司马炎。而司马懿的后代能有这般本事,靠的是曹操时期保存下来的实力。
  说到底,如果在三国乱战之中,非要选出一个赢家的话,那么这个赢家,不是刘备,也不是孙权,而是曹操……
  一下午的课,王通一边听老师讲述三国时期的故事,脑海中一边浮想自己的判断,不由得一阵激荡。
  如果有朝一日,自己也能穿越到一个前所未见的世界,那里诸侯争霸,狼烟四起,是不是也能拉拢谋臣,收服猛将,创造属于自己的异界帝国??
  想到这些,王通深深的吸了口气。
  “世界上真的有穿越么?或者是破碎虚空?曾经听人说,太极门创始人张三丰最后是凭借武力,破碎虚空了。如果真是这样,虚空的彼岸,又会是什么?……”
  想到这些,王通摇摇头,没再继续想。
  因为想了也是白想。
  他现在还只是内劲层次,连化劲都没到。
  也许唯有洛紫衣那种级别的存在,才有资格去考虑破碎虚空的事情……
  但王通并不知道,有朝一日,他这个破碎虚空的愿望……居然,真的实现了!
  ……
  下午放学后。
  王通叠好课本后,正要起身回家。
  这时,新同桌丁小樱低声道:“王通,我可以跟你一起回去吗?”
  “呃?”
  王通一愣,问道:“能告诉我原因吗?”
  这么一个校花级别的大美人陪着自己回家,虽然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但王通的父母看见,一定会认为他早恋了。
  虽说父母并不反对早恋,甚至有所鼓励,但是那样一来,父母就会更加关注王通在学校的事情,以免他早恋过火。
  王通作为青春期的少年,并不希望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父母的关注之下。
  那种关注,就像是被剥夺了自由的鸟儿,困在笼子里一样。
  而在省城西单区向洛紫衣学功夫的那二十二天,大概是王通自从上了初中后,最为轻松快乐的时光。
  即便每一天都很累,但是很自由,很畅快!
  “原因?”
  丁小樱脸色微红,呐呐了半晌,方才说道:“苏老师说,我放学后,跟你走在一起,会更加安全……另外,我想认识一下你家的位置,这样到了暑假的时候,我就可以专门找你练习功夫。”
  专门练习功夫?
  这个理由倒是不错,可是,以她这般娇弱的身材,只怕要练出好功夫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啊……
  “苏老师的身手也相当不错,她不肯教你么?”
  王通问道。
  这也是他一个比较疑惑的问题。
  按道理来说,如果丁小樱的父亲,也就是f市的市长,他真想保护好自己的女儿,那么最好的办法,莫过于让丁小樱自己学得一身好本领!
  以一位市长的能力,找几个好师傅,应该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
  丁小樱看了王通一眼,说道:“苏老师的功夫是搏击与杀人,她说没父亲的同意,不能教我。”
  “呃,好吧……”
  王通无奈道。
  “那……你同意我去你家了?”丁小樱有些欣喜的试探道。
  王通哭笑不得,点头道:“我家里又不是龙潭虎穴,你去了也没多大关系。”
  就这样,两人一起离开了教学楼,结伴走出校外。
  途中,许多学生都看到了这一幕。
  “咦,是不是我看错了?那个跟男生走在一起的妹纸,是丁小樱??”
  “没错,是丁小樱。她居然有男朋友了,天啊,我可是暗恋了好几个月啊!!”
  “唉,太可惜了,丁小樱可是公认的未来校花……居然就这么被别人采摘了,可恶,实在可恶!”
  “那男生怎么看着有点眼熟?”
  “我记起来了,是前一段时间篮球表演赛上的王通!当时他还在足球队队长的身上进行了一次骑扣,可以说是出尽了风头。难怪丁小樱会看上他。”
  “哼哼,我听说足球队队长这段时间休学了,估计是要找社会上的人,来报复王通吧??”
  ……
  众人议论纷纷。
  王通功夫练到内劲层次,耳力敏锐,可以清清楚楚的听到不少对话。
  当他听到足球队队长休学,要找社会上的人来报复自己的时候,眉宇间不由得流露出一丝冷意。
  当初他面对足球队队长的屡次找茬,可以说都已经手下留情了。
  如果他真的不识好歹,那么,王通不介意下点狠手!
  当两人走出校外的时候。
  王通突然有一种被人窥视的感觉。
  这种感觉他以前也感受过,但是,这一次的窥视感觉,很轻微,但却明确的存在。
  这意味着,这一次窥视他的人,是高手。
  至少,不会比那个杀手十三号弱!
  比杀手十三号还要厉害的人物,自然是更加厉害的杀手。
  看来,那个“强哥”所率领的杀手组织,终于是忍不住,要对自己动手了啊?
  短短的一瞬间,王通已经想明白了许多关键。
  “王通,怎么了?”
  丁小樱看到王通忽然停下脚步,像是在思考什么问题,不由得好奇问道。
  “没什么,我们继续走吧。去我家有一条捷径,今天我带你走走。”
  王通轻轻一笑,说道。
  他不但感应到有人窥视,而且从那种隐晦的目光之中,王通可以感觉出对方的实力,并不如自己。
  最多,也就是外劲巅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