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当阳桥


小说:我捡到了剑仙少女   作者:支配五   类别:都市生活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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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到了令人讨厌的星期一,因为又要上班了。
  “铃铃铃铃~”
  一脸不爽的被手机闹钟吵醒,荀逸在黑暗中摸索着手机,摁了一下音量键把闹铃关掉。
  大被一盖,再睡五分钟。
  有人邦邦两声,轻轻敲了敲门,
  “起床了。”是陆茗的声音,婉转又好听。
  嗯,既然是陆剑仙的叫早服务,那还是给两分薄面,荀逸决定起床了。
  还是茗子好。
  一个鹞子翻身,荀逸就精神地蹦了起来,快速穿好衣服,走出房门。
  “给你煮了汤圆,你洗漱一下就好了。”陆茗的声音从厨房传来。
  咦,虽说陆剑仙一直都很可爱,但今天的她怎么格外温柔?
  我还没睡醒?
  “啪。”荀逸扇了自己一巴掌。
  挺响的一声,也是真下得去手啊。
  “你......你干嘛?”
  刚从厨房走出来,看着眼前的荀逸好端端的突然抽了自己一下,陆茗都被惊呆了,小嘴张得大大。
  怎么回事,这人魔怔了?
  “嘶,好痛,我真睡醒了。”
  自言自语了一句,更加深了陆剑仙的担忧,赶忙走过来,接过他的手一翻,按在手腕上,运转灵气探了探脉搏。
  嗯,脉象平稳,血气旺盛,除了略有一点体虚之外,一切正常。
  不像有病啊,又抬手摸了摸荀逸的额头。
  还好,除了睡了一晚脸有点油之外,不像是风热的样子。
  “你什么毛病?”既然的确不是有病,陆茗当下便出言道。
  “咳,没事没事,无伤大雅,我先去洗漱了。”
  脑子清醒过来的老荀好像觉得自己的行为些许愚蠢,也没回答就赶忙钻进卫生间洗漱去了。
  留下一脸不解的陆茗。
  歪着脑袋,呆.....呆胶布?
  ......
  阳光从窗外斜斜洒落,淡淡散发着辉光。
  荀逸吃着汤圆,时不时抬头瞟一眼一旁的陆茗。
  侧颜精致,肌肤白嫩,柳眉弯弯,双瞳剪水。
  啧,这姑娘,无死角的好看。
  陆茗察觉到他一旁贼贼的目光,淡淡道。
  “老看我干什么,我脸上有花?”
  “没,你就像花。”
  好土的土味情话,或许是被这厮撩惯了,陆剑仙这次没有脸红,反而出言一句。
  “你是不是染上脑疾了?”
  陆剑仙骂人都比较婉转。
  “咳,只是觉得你今天态度对我格外的好,有些不习惯。”荀逸摸了摸鼻子。
  勺子一撂,眉儿微蹙,呲个小牙,陆剑仙一副凶凶的表情。
  “你真有毛病是吧!等你下班回来咱俩练练,好好给你治治。”
  噢,对味儿了,荀逸乐呵呵地吃汤圆,这个才是熟悉的样子。
  “你是变态?对你温柔一点你却战战兢兢,凶巴巴的你反而甘之如饴?”
  “嗯?放屁!我就是纳闷儿,你今天怎么对我态度这么好......”
  涩批的名号自己忍忍也就罢了,绝不能再被扣一个变态的帽子!
  两眼一翻,白了一眼荀逸,陆茗出言道:
  “我就是觉得你挺惨的,忙了一个周末没好好休息休息,马不停蹄的周一又要上班,想着对你温柔一点罢了,没想到啊,某人的嗜好还挺变态的。”
  摇了摇头,师门不幸,师门不幸。
  嗷,陆剑仙的话,令社畜心中一暖。
  荀逸咬了口汤圆,明明是速冻的但也格外好吃,面皮软软糯糯,内馅香甜可口。
  陆茗感觉这人上班都上出毛病来了,脑子不太清醒,这就是网上说的社畜综合征?
  “感觉你每天都苦哈哈的,要不考虑换个工作?或者休息一下?”
  “还好,工作而已,累不死人。”荀逸回了一句。
  茗子没上过班,只知道上班挺苦,不知道具体有多苦。
  “上班,嗯,上班使人快乐。”荀逸半开了句玩笑,
  “快乐?能有多快乐?”陆茗却是当真了。
  “害,说着玩的,上班不快乐,但赚钱使人快乐。”
  如果真的能赚到的话。
  “那赚钱就能让人快乐吗?”
  荀逸想了想,好像也不尽然。
  “那倒也不是,赚了钱可以做不少事,比如全款买个房,那挺快乐。”
  如果买的楼盘不暴雷,还是低进高出的话。
  “那买房就能让人快乐吗?”
  噫~今天的陆剑仙说话这么刁钻呢。
  “买房是为了有个自己的家,现实来看的话呢,按照现代人的婚嫁标准,买房是为了娶媳妇儿,娶个好媳妇儿就还行。”
  “难道娶媳妇就能快乐吗?”
  陆剑仙的连环追问,搞得荀逸都有一点汗流浃背了。
  颇有一丝苏格拉底精神助产术的韵味,茗子背着我晚上偷偷学习了?
  怎么说呢......
  按照他的观念,他是觉得只要是两情相悦的话,就各自尽力就好了,买房不是个标准选项,不过的确却是现实难题之一,既然决定要在一起好好生活,物质条件上还是越好愈佳。
  谁不想开游艇住大豪斯,可惜现在的房价,自己买个厕所都困难。
  再说了,我娶别人不知道快不快乐,但娶你应该挺快乐的。
  陆剑仙这么可爱,娶一个放家里每天指不定多乐呵。
  “感觉你今天问题很多的样子。”荀逸看了一眼正在吹汤圆的少女,有些奇怪。
  老陆今天左看右看都不对劲,这是被夺舍了?
  “呔!何方妖孽!快把我的陆剑仙还给我!”
  大喝一声,颇有当年翼德当阳桥喝退百万曹兵之气魄。
  陆茗就是昨晚回家闲得无聊翻了翻网上的问答,觉得此界居民的婚嫁观念的确与修行界大不相同,既然聊起这个嘛,也就多问了几句。
  她一直是个勤奋好学的好剑仙来着(存疑)。
  此刻却莫名其妙被荀逸大吼一句。
  呸,本姑娘修行三百余年,别说夺舍,就你们这地方绝地天通的样子,蹦个千......百年老怪出来都打不过我。
  嗯......考虑到自己现在实力离全盛状态差距不小的样子,陆茗暗自在心里又降低了一下标准。
  那就......十年老怪吧,嗯,十年的我肯定打得过。
  心里虽然嘀咕,面上还是要作高人风范。
  “本座修炼至今三百有余,何方妖孽敢夺舍于我?”陆剑仙风轻云淡。
  荀逸更纳闷儿了,茗子好怪。
  他可不知道陆茗一阵的内心波动,当下便壮起胆子,不如亲手试验一番。
  伸手就往陆茗脸上掐了一把,似乎想摸摸这是不是画皮?
  陆剑仙的脸儿吹弹可破,香香软软,手感超好,比小手还好摸。
  嫩的滴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