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要哥好似要给人戴帽子!


小说:重生港岛,我,米饭班主   作者:成事非天   类别:都市生活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推荐阅读: 永恒剑主 | 星光灿烂 | 巨星夫妻 | 弑天刃 | 九重神格 | 超警美利坚 | 步步惊唐 | 绝世天君 | 都市幻界 | 异度
笔趣阁 //www.boquge.com/book/183277/ 为您提供重生港岛,我,米饭班主全文阅读!注册本站用户,获取免费书架,追书更方便!
  一句大嫂,
  让气势汹汹的白月嫦瞬间哑火,
  “你们这些家伙敢占我便宜...”
  她跺下脚便要生气,
  高要已经站起发出邀请,
  “靓女,不如跳支舞?”
  说是邀请,
  其实高某人的手已经主动伸了过去,
  白月嫦见惯各种毛手毛脚的人,
  这些人最终的下场都是被暴打一顿,
  现在看伸过来的是高要,
  她当面看看,
  还真蛮靓仔的,
  主要是气质也到位,
  她心下慌乱,
  口中却硬,
  “呐,也就是我给你面子。”
  等高要搂着白月嫦进入舞池,
  高宾便对高晋挤眉弄眼,
  “要哥真是神了。”
  艇仔宾曾经发誓,
  定要玩名媛贵妇,
  奈何到现在上手的都是龙城里的神女。
  现在看高要反倒捷足先登,
  快把宾哥他给羡慕坏了。
  “洛哥。”
  高宾记得雷洛也是有相好的,
  只不过那个什么昌记好像嫌洛哥有点不太罩得住,
  所以都没有同意,
  便怂恿道,
  “你现在可是探长,可以去把嫂子叫出来啦。”
  满是笑脸的雷洛面皮僵硬下,
  他叹口气,
  “阿霞被昌记送走了。”
  “挑!”
  高宾目瞪口呆,
  “仲这么绝?洛哥,什么都不用讲,明天我就去放火烧了他的铺子给你出气。”
  艇仔宾是江湖习性,
  否则也不会早早就入了全字头。
  现在他又是忠信义的二路元帅,
  手底下百把号人,
  那脾气自然就更大了,
  说烧肯定烧。
  雷洛似笑非笑,
  “宾哥,你真是好威水。”
  他跟着摆手,
  “要是阿霞将来知道了,你要我怎么办?”
  “她是被送走,不是被消失啊,阿宾!”
  高宾干笑,
  他一想也对,
  要是到时候洛哥跟大嫂旧情复燃,
  那夹在中间的自己必然要吃亏。
  雷洛跟着说道,
  “明天我会大摆宴席,深水埗一带的地头蛇都会出来。”
  “你们也来亮亮相。”
  都是高级探目,
  却也别有不同。
  大声雄这混球包娼庇赌、烂事做尽,
  搞的各路人马是怨声载道。
  雷洛虽然是新星,
  背后却有陈立全力撑腰,
  杂差房的这些便衣跟他也交好,
  只要忠信义的牌子能够打响,
  他在深水埗这一块的能量绝对大过大声雄。
  高晋点头,
  “洛哥,江湖上的事,我们会接住。”
  高宾附和,
  “多打几次,招牌就亮了。”
  “洛哥,搞得定。”
  说话间,
  雷洛的面目忽的有点阴沉。
  高宾顺着目光看过去,
  就见一对男女正携手走进,
  男的约莫30来岁,
  狼视鹰顾,
  身上自带皇气。
  女的则风情妖娆,
  一双水盈盈的眼睛里面仿佛有双小手,
  特别的会勾人。
  高宾喃喃道,
  “这马子挺骚的。”
  “别乱说话。”
  雷洛压低声音,
  “这是刘老总的侄女。”
  当初黎民佑大婚的时候,
  雷洛有跟陈立一起去过,
  而且每年陈立大寿的时候,
  这个黎民佑都回来,
  所以双方是认识的。
  雷洛站起主动走去黎民佑身边,
  “黎Sir,想不到会在这里见到你。”
  “你?”
  黎民佑并不认识雷洛,
  他只是觉得这个年轻人有点眼熟,
  而且好生神气。
  雷洛自我介绍,
  他笑的很是和善,
  “黎Sir,我是深水埗的雷洛。”
  黎民佑对这个名字是刻骨铭心,
  一个比自己出道晚3年的小瘪三,
  竟然莫名其妙的就抢走了自己口中的肥肉,
  他本能的就想甩脸。
  边上刘美仁赶紧开口,
  “原来是雷探长,久仰久仰,要不要一起喝一杯?”
  “不了,大嫂。”
  雷洛微笑,
  “我跟兄弟们酒喝的太多,怕扫了黎Sir的兴。”
  刘美仁抿嘴,
  “还没恭喜雷Sir高升,得闲一起饮茶。”
  “失陪!”
  黎民佑只能僵硬着张脸对雷洛点下头,
  夺人钱财如杀人父母,
  这混球夺走自己的权位,
  他可没兴趣装腔作势的敷衍!
  “干嘛臭着一张脸?”
  等稍微走远一点,
  刘美仁才低声,
  “他现在毕竟是高级探目,小探长。”
  “多個朋友多条路啊。”
  “他是潮州帮。”
  黎民佑对此还是十分清醒的,
  “妈的,出门没看黄历,碰见这么个白虎星。”
  “看来回去的时候得找个门神挡挡煞气。”
  “好,都依你的。”
  刘美仁好热闹,
  她看舞池里跳的很劲,
  便对黎民佑说道,
  “亲爱的黎Sir,要不要赏脸跳支舞?”
  黎民佑顿时变作苦瓜脸,
  “美人,不是我不赏脸,主要怕踩了你脚。”
  “我心痛嘛。”
  刘美仁嗔道,
  “你个大笨象,让伱好好练又不肯练,我不管你了。”
  说完她便转去舞池。
  另外一边,
  等雷洛转回,
  高宾便主动发问,
  “洛哥,那吊毛好像很拽嘛。”
  “艹,要不要我找人给他套个麻袋?”
  当时很少会有人脚踏两条船,
  高要点名忠信义要撑雷洛,
  那忠信义就不会理会其它派系。
  如此,
  对于一个字头来讲,
  它根本无所谓对方是哪路探长。
  只要雷洛点头,
  高宾绝对敢派人堵了黎民佑。
  雷洛摇头,
  “他就是黎民佑,刘福的侄女婿。”
  “不要搞事。”
  “人五人六的。”
  高宾默默把黎民佑记在心里,
  这混球是刘福的侄女婿,
  又跟洛哥差不多年纪,
  看来会是洛哥的主要对手。
  雷洛晓得高宾脾性,
  便再次强调,
  “不要乱搞。”
  没办法!
  现在港岛当差的就2401人,
  而随便一个字头都有几十号人,
  要是大一点的,
  不说上千,
  几百人是肯定有的。
  要不是因为字头的势力实在太大,
  鬼佬又哪里会改组刑事侦缉处,
  然后邀请探长必须熟悉字头?
  无非就是要以华制华,
  让探长约束住字头嘛!
  雷洛真怕高宾犯浑,
  便只能看下高晋。
  “洛哥,我们有分寸。”
  忠信义跟雷洛是合作关系,
  而非上下级关系,
  唯一能协调他们的是高要,
  高晋这么讲是为了宽雷洛的心,
  “阿宾说说而已。”
  高宾倒不是说说,
  如果有机会,
  他是肯定要给黎民佑一个颜色看看的,
  不过现在么…
  高宾看着舞池发呆,
  “要哥好嘢!”
  却是舞台换场,
  高要的舞伴竟然变成了刚刚上去的刘美仁,
  这两人舞姿天衣无缝,
  看起来好似天生一对。
  高宾喃喃道,
  “要哥不是要给那混球戴帽子吧?”
  “胡说。”
  雷洛跟高晋齐齐斥责,
  开什么玩笑,
  要哥又不认识黎民佑。
  更何况,
  就算想给黎民佑戴帽子,
  那也不能讲出来。
  雷洛忙道,
  “这是换场,等下就换回来了。”
  “阿宾,千万不要乱讲,否则祸从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