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赴汤蹈火啊,要哥


小说:重生港岛,我,米饭班主   作者:成事非天   类别:都市生活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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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宾如坐针毡,
  连手中肥瘦相间平常最爱吃的大肉包子都有点不香了,
  “哥,我脸上有花?”
  高要摇头,
  “脸皮厚成墙,哪里刻的上花?”
  高宾弱弱道,
  “那你看我的眼神好奇怪。”
  “哥,我不喜欢男人。”
  “靠。”
  高要看下杂货铺里面,
  得亏燕妮进去哄丽萍了,
  否则听到的话怎么看大家?
  “晋仔呢?”
  高宾暧昧一笑,
  “大佬,昨晚你发话必须要泡上大嫂,阿晋一大早就起床去找卖花女买玫瑰的嘛。”
  “这小子,喊他等我都不肯。”
  高要哈哈一笑,
  阿晋做事就是认真,
  他捏捏下巴,
  “今天你跟着我。”
  高宾也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主,
  闻言便无所谓道,
  “要哥你发话,我肯定跟着嘛。”
  “要哥,宾哥。”
  香喷喷的粥香弥漫而出,
  燕妮招呼,
  “可以食粥啦。”
  高要几人都是大肚汉,
  对他们来讲,
  吃包子也是能吃饱的,
  关键不划算啊,
  哪里比的上食粥靠谱?
  一海碗香喷喷的粥再配上碟自家做的咸菜,
  呼呼下肚,
  那满足感前所未有。
  “大嫂好手艺,吃的高兴。”
  高要跟高宾没几下就把滚烫的粥吸个饱,
  看的燕妮高兴不已,
  “要哥,宾哥,说了多少次,以后食粥就好。”
  “不要带包子、油条啦,好贵的。”
  高要摆手,
  “大嫂,以后不要讲这种话。”
  “难为情。”
  “泰仔还在睡?”
  燕妮点头,
  她犹豫下,
  “不如我去叫醒。”
  “别,别。”
  高要赶紧喊住,
  “没什么大事,让他好生养着,走了。”
  “大嫂,中午别给我们留饭了。”
  高要先去里面打了个电话,
  片刻后便出来叫上高宾,
  “宾仔,考验你的时候到了。”
  高宾精神抖擞的站直身体,
  他大声道,
  “赴汤蹈火啊,要哥。”
  这家伙去年才加入全泰顺,
  到现在都没有一年,
  不过已经凭着敢打敢冲而成为全泰顺的四九,
  下一步就是扎职红棍!
  当然了,
  这是高宾的说法。
  无论在哪个社团,
  红棍都是绝对的核心。
  而且这职位是一个萝卜一個坑,
  高宾想上桌吃肉就得有人下桌,
  哪这么容易就扎职上位?
  高要笑吟吟道,
  “宾仔,我一看你这样就晓得你只是缺个机会。”
  高宾头点成鸡啄米,
  “要哥,你真是慧眼如注。”
  他笑嘻嘻的充当捧哏,
  “我8岁那年,算命的说我天灵盖有灵气冒出,将来不得了啊。”
  “好,有雄心壮志!”
  当前年代的年轻人就跟港岛一样,
  充满了勃勃野心,
  但凡有一丝机会,
  他们就会拼命抓住,
  哪怕只是片木板,
  也会抓紧而不让自己落水。
  高要手一挥,
  “把你的小舢板开出来,我们去九龙。”
  高宾喜出望外,
  “要哥,是去九龙城寨?”
  他喜滋滋自言自语,
  “说的也是,明天就要约大嫂出去看戏,如果还是童子鸡的话会让人笑话。”
  “大嫂也会不满意。”
  高宾对九龙城寨那边如数家珍,
  往常只要发下工钱就会兴奋的邀约高要等人一起去那边快活,
  当下便滔滔不绝开始介绍,
  “小人画就不看了,没什么意思。要么不玩,要玩肯定打真菌。”
  高宾沉吟,
  “要哥你是童子鸡,老话说的好,生手就是快,得酝酿下情绪。”
  “有了!”
  他眼睛一亮,
  “一鸡三味!”
  高宾摸下口袋,
  好家伙,
  3块钱还是有的,
  当下便更有自信了,
  “要哥,摸完一鸡三味,我们就去鱼蛋摊。”
  “我跟你说,九龙城寨有个鱼蛋妹,正点啊。”
  高宾两眼放光,
  “尤其她穿的雷霆插翼,她老母的,摸的都快不行了。”
  港岛其它地方当然也有风月业,
  不过要说包容、多样化的话,
  还得是九龙城寨。
  几毛钱到几十块都有的玩,
  包君满意。
  高要拍下高宾的后脑勺,
  “口水都流出来,我看你确实快不行了。”
  “谁说去九龙城寨?”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当前九龙城寨龙蛇混杂,
  黑帮、乌鼠(大圈)、溃逃的大兵、毒枭、道友…
  三教九流无所不包,
  急于出位的高要没有兴趣去那种地方,
  他现在只想搞事业。
  高宾缩下脖子,
  他呐呐道,
  “去九龙不去九龙城寨,总感觉白去一场。”
  “有点出息,要玩就玩大家闺秀。”
  高宾挑个大拇指,
  “哥,伱真是我的偶像。”
  两人一边走一边说笑,
  很快就已到岸边,
  艇仔们已经准备出船,
  一群人在看到高要跟高宾后纷纷打招呼,
  有人喊,
  “艇仔宾,大佬说今天北角码头有工开,你去不去?”
  全泰顺的主要业务是码头帮工,
  兼职晒马,
  高宾神气十足说道,
  “扑街,招子也不放亮一点?没看我跟要哥有事?”
  他解下绑在岸边桩子的绳子,
  而后一脚踩在船头,
  “要哥,上,我带你乘风破浪。”
  高要玩儿,
  宾仔的性子比阿晋闹多了,
  确实适合混社会,
  他跳上船,
  只是眼睛一扫,
  就已看到了条色彩艳丽的花边裤,
  我靠,
  艇仔宾这混球竟然哄良家妇女露天船震。
  高宾也看到了,
  他飞快跑过去把那裤子跟自己的衣服一卷,
  而后干笑,
  “要哥,真的男人敢于随时随地的干嘛。”
  高要挑个大拇指,
  “以天为被,以海为床,我愿称你为海王!”
  高宾不知此海王非彼海王,
  闻言竟然有点羞涩,
  “哥,你放心,到时候我肯定打出名堂。”
  “谁要是敢喊艇仔宾就送他落水!”
  “话又说回来,哥,去哪啊?”
  “清水湾。”
  “哦。”
  高宾开始摇橹,
  “那从将军澳穿过去就得。”
  后世的时候,
  将军澳最为人所熟知的是邵氏影城,
  现在么,
  将军澳都还没有填海造新市镇,
  去那边的都是为了吃海鲜的啦。
  “哥,去那边吃海鲜?”
  高宾随口道,
  “到处都有海鲜,干嘛跑那里去吃?”
  港岛四面环海,
  又有大票以水为生的疍家仔,
  确实不缺海鲜,
  高要笑道,
  “去看个地方。”
  “要是开心,就买下来。”
  其实高要本来准备买房的,
  不过他在报纸上暂时没有看到中意的唐楼,
  便想着先来看看清水湾这里的地头,
  实在不行,
  买下地皮后自己在这里起栋别墅也OK的嘛。
  高宾差点把手中的竹竿给丢了,
  他两眼暴突,
  “咩呀?”
  “哥,你口袋比我还干净,用头买啊?”
  “不要吓我啦,了不起我现在带你去九龙城寨败火,然后冷静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