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安禄山


小说:从津门第一开始   作者:咬一口山风   类别:时空穿梭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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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尺长刀随黑衣旋舞,裹挟着刺耳的铮鸣声,切过两个甲士的脖颈,饥渴的刀刃疯狂吸吮伤口,纹路越发妖艳。
  一杆长槊直奔胸口凌厉扎来,陈酒刀口一磕,探手抓住硬木槊杆用力一拉,雪亮的槊锋直直插入另一个甲士的面门,同时凤图刀直刺而出,捅进了那个被踉跄拉过来的持槊曳落河肋下空当,将肺脏和心脏一同戳烂。
  血腥味儿充塞鼻腔,陈酒感受着从刀柄涌入掌心的蓬勃生机,双眼越发明亮。
  长刀,重槊,血肉,金属……
  方寸见血的冷兵器交锋,人与人之间的殊死搏杀,肌肉筋骨的原始纠缠……
  久违了。
  陈酒大咧着嘴角,凤图刀每次挥劈戳刺,都带起几道激涌的血箭,在黑衣上浇洇一大片。
  刀口翻折劈落,碎甲断骨!
  唐朝的明光铠,由两千余片鱼鳞甲和长条甲经锻铸、打札、错穴、精磨等数道工序,最终由皮革条编缀而成,辅以胸前背后的金属圆护镜,是这个时代最精良的甲胄,素来有“铁猛兽”的称谓,仅重量就有几十斤,非重器不能破甲。
  若不是凤图刀经过龙血磨石的打磨,成为了含炁类物品,怕是早就刀口崩折,根本无法像如今这样破甲如裁纸切布。
  血滴顺着衣沿四下飞洒,陈酒在军阵的缺口中左突右冲,如修罗凶神。
  军阵后头。
  旅帅摘下头盔面甲,掏着淌血丝的耳朵眼,阴沉着一张胡人面目。
  “放箭。”
  端弩的甲士身子一颤:
  “旅帅,会误杀兄弟们……”
  “曳落河八千义子亲兵,感念父亲大恩,义之所至,万死莫辞,每个人都发过血誓。为此牺牲,是他们的荣耀。”
  旅帅重复了一遍,
  “放箭!”
  “喏!”
  弩机扣扳,箭矢攒射!
  陈酒刚刚将刀锋从一个人的腹肚拔出,连带着牵扯不清的模糊,扭头一瞧,映入眼帘的是雨幕般的箭头,眉头重重一拧。
  裹着刀光的身影一闪而逝,在人群中冲出一条糜烂的通路,避开绝大多数落箭。
  即便如此,还是有一支箭矢插入肩头,卡在了骨头和血肉之间。
  反手生生拔出箭头,往伤口上一糊,血液瞬间止住。
  “放箭,是吧?”
  陈酒咬着牙,巴掌在胸前一抹,汤姆逊冲锋枪落入掌中,朝弩机队扣下扳机。
  “他拿根烧火棍……”
  火舌喷吐!
  弩兵后半句话被吞噬在弹头交织的雨幕中,一片人仰马翻。
  陈酒不太会用热武器,但在这个距离上,胳膊端得平稳,总不至于描边打空。
  咔哒,枪栓一响。
  弹匣空了。
  “要不是点数用完,当初就多买些子弹了。”
  将冲锋枪丢回个人空间,陈酒随手把一颗拔了插销的二三式手雷朝旅帅所在的方向掷了过去,抽身杀回了军阵。
  “又是那东西……”
  旅帅表情一僵,不假思索挥起斧头,用裹着黄铜的斧面将手雷拍了回去。
  拍了回去……
  手雷刚一到半空,便轰然炸开,碎片和火光的覆盖之下,刚刚重新组织好阵型的甲士们又被撕扯蹂躏了一回,军阵紊乱。
  其实,手雷的真实威力并没有这么猛,但对于冷兵器时代的士卒而言,其威慑性远大于杀伤性。
  “谢谢了。”
  陈酒唇角一扯,踏着满地的甲片和血肉,直冲向胡人旅帅。
  “狗贼奴!”
  旅帅怒吼一声,同样踏步前冲,兽吞铜面大斧奔着陈酒的脑门直直劈下。
  刀斧交击!
  “好重。”
  万里挑一的曳落河旅帅骨粗筋壮,竟然与加持过的身体素质伯仲之间。
  陈酒双脚陷入血水与雪水融合的泥泞里,靴子底向前滑出,刃口一翻格开了斧子,衣摆随着前掠猎猎作响,翩然若游龙。
  “我是义父亲手赐过血酒的壮士,杀我?狗贼奴也配?!”
  旅帅后退半步,一身甲片响声如碎叶,斧头卷着雪花一记低挥。
  飒!
  斧风拦腰而来,陈酒脚尖轻点地面,整个身躯向上猛地拔升,靴底在斧面上重重一踏,雪亮的刀尖直插旅帅眉间!
  “噗。”
  旅帅脖子向旁边用力一拧,伴随着一阵令人牙酸的咯吱声,刀尖切开甲片、革衬、斜方肌,最终落在了锁骨上。
  掌心涌来了劈斩金属一般的触感,刃口竟然是再难以往下半寸。
  “骨头真硬啊。”
  旅帅喉间迸发出野兽般的嘶吼,双掌松开了过长的斧头柄,握拳从左右两侧往陈酒头颅砸去!
  砰!
  拳头合拢。
  陈酒肩膀一塌,堪堪避开重拳,飞起一脚踢在旅帅胸前,身子借着这股劲头向后一倾,刀锋摩擦着骨头生生拔了出去,碎肉外翻。
  腰背旋拧,步法激绞,苗刀回旋!
  锋刃嵌入脖颈,被坚硬颈骨拦住,却也切开了动脉血管,血槽吮吸着激涌的鲜血,旅帅那双胡眼迅速黯淡下去。
  抽刀,再斩。
  入骨一寸。
  再斩!
  一寸半。
  斩!
  硬如金属的颈骨被凤图刀彻底砍断,硕大头颅冲天而起,高高抛飞出去。
  扑通,
  没了项上人头的高大披甲身躯跪倒了下去,陈酒抽手拔回兵器。
  旅帅的脑袋在地上滚了两圈,停在两只兽皮战靴前面,死不瞑目的眼睛往上翻着,正对上一双低垂的褐瞳虎目。
  陈酒瞳孔剧烈一缩。
  大袍披肩,袒露胸口,硕大的肚子上堆积着一层层膘肉。一杆长槊握在满是汗毛的巴掌中,枪杆粗如鹅蛋,足有两丈之长,与其说是兵器,不如说大纛用的旗杆更贴切一些。
  这种压迫性……
  “阿胡儿,我的儿子。”
  壮汉望着旅帅的头颅,
  “我当初选你入曳落河,因为你是一只虎,突厥的猛虎。可在我身边过久了安逸日子,你变慢了,就成了一只猫,辜负了我赐给你的血酒。”
  曳落河,儿子,血酒。
  “安禄山?”
  陈酒嗓音沙哑。
  他不是应该在卧厢么?
  “隔着老远闻着一股臭味儿,来瞧瞧,原来是个阳身阴官。”
  安禄山嗓音低沉,如雷声回响,
  “阳身阴官终究也是人,离不了人世纠缠。谁派你来的?杨国忠?还是……”
  “你猜呗。”陈酒咧了咧嘴。
  安禄山点头:
  “那便是杨国忠了。”
  陈酒默然不语,目光来回扫着,估测两人间的距离。
  五丈。
  何渭留在河图上的符,需要接近两丈之内。
  “呼……”
  陈酒吐出一口气,埋下脊背,膝盖微曲,悍然冲向了安禄山!
  四丈。
  三丈。
  安禄山默默看着陈酒,神色被覆盖了半张脸的胡须藏住。
  靴子终于踏入两丈之内!
  渭河河图……没有任何反应。
  没有反应?!
  陈酒抿紧嘴唇,一抬头,瞳孔中映出一杆出海升龙般的槊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