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0 章 鸡飞狗跳归隐忙(一)


小说:女帝种田:扑倒摄政王   作者:朔云边月   类别:穿越奇情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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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翎正在门口教训王二,听见响动,抬头看到院中的情景,顿时傻了眼。
  七大姑八大姨们竟然也不回去张罗晚饭,一个个不惧寒冷,嘻嘻笑笑,夹着笸箩,抱着活计,朝吴家探头探脑。
  “你……你们……”
  凤翎结结巴巴,不知所措。
  整个云梦乡的大喇叭竟然全到齐了?
  这是要干什么?
  肯定不是好事。
  大概冬日农闲,骨头发痒的味道很是难受。所以寻开心的渴望超过了所有礼义廉耻,看见小媳妇安歌脸色发绿,婆娘们不但不尴尬,反而更加来劲。
  “安歌,咱们来喊你晚上去看戏呀。”
  “看戏……”凤翎恨得牙痒,“看什么戏?”
  你们不是正在看我吗?
  婆娘们笑得更欢,理直气壮。
  “哎呦,你咋忘啦。今儿是腊日呀。”
  “就是,就是。祠堂场院里演的,酬神的戏啊。”
  凤翎这才想起来。今天不只是皇城里待诏上卿入宫的日子,也是山野间农人一年到头感谢土地的腊日祭。
  怪不得这些婆娘不去做饭。今日乡里的富户会在土谷祠前散发腊八粥、花馍、羊肉,还会请长安城的戏班唱戏酬神,云梦乡人自然乐得去占这个便宜。凤翎曾听乡人不止一次说过,说这是本乡每年的盛事之一,可凤翎竟然完全忘记了。
  大概对她这个“肉食者”而言,糖粥、花馍和羊肉的魅力终是不够大吧?
  可惜她在民间云游三年,吃遍了人间烟火,心却一刻也不曾离开过天阙朝堂,并不能真正体会“蔬食者”们的喜怒哀乐。今日她也是因满心挂着儿女私情、公卿党争,才把她身边这些衣食父母,载舟之水忘了个一干二净。
  真是要死的失误。
  所谓君轻民贵,居安思危,用一粒粒粮食,一匹匹布帛耕织出锦绣江山的庶民,有时候要比朝堂上的权贵可怕可敬多了。
  比如……此刻……
  在布衣天子看来,这些长舌妇岂止是可怕,简直就堪比洪水猛兽。
  “哎呦,来了,来了。”
  凤翎犹在发愣,却听人群开始躁动。原来是“大戏”的男主角终于现了身。
  云梦乡的婆娘们这回算是开了眼界。她们更加确信安歌的老爹一定是个家财万贯的财主。否则她哪能勾搭到这么些英俊汉子?
  一个吴子虚已经非凡,此刻来的这个“铁匠”更是叫人惊诧。
  已近黄昏,瑞雪渐停,素白天地间霞光初透,这“铁匠”骑了一匹白马,自小径缓缓而来,穿的衣裳虽不华贵却很别致,身材修长,道骨仙风,玉面朱颜,不但年岁看来比吴子虚小些,就连模样也比吴夫子俊俏几分。
  婆娘们顿时炸了窝,七嘴八舌,喋喋不休,她们甚至还为男人身上那件披风的颜色究竟是蟹壳青还是鸭蛋青小小争执了一番。
  小霸王王二见了这景象,更是兴奋得仿佛过年。
  他确信,此刻起,大家将会忘记他嘴里失落的两颗大牙,自己也终于能从“云梦乡奇人”的排行榜上退隐。
  出诊在外的吴子虚一旦回来,就将以“史上最俊俏绿帽王八”的身份,长期萦绕在云梦乡野史编撰者的心头。
  王二觉得解气,觉得过瘾。
  谁说我王二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谁说吴子虚是天下无双的活神仙?谁说安歌这婆娘是外头泼辣里头贞烈?
  正骑马过来的这是啥?
  哈哈哈哈,谁来告诉我,这是啥?
  王二浑身的骨头都不在位置上了,他张大嘴乐不可支,金牙顶着风直闪光,八字眉几乎要被抖落。
  还好凤翎没有工夫看他,否则只怕要出手替他整骨了。
  她见了来人,听了高邻的热议,头上直冒冷汗,心里冒出一万句脏话。
  这他娘是唱得哪一出?
  这他娘是要玩死老娘?
  ……
  来的这个青纱纶巾,玉色鹤氅的美男子,完全神仙模样。若是在平日,凤翎遇见这样的人,必然会暗骂一句“装的什么大尾巴狼。”
  可是这一回,她还真骂不出来。因为她认得这人,了解这人,这人还真不是装,他穿绸裹缎的时候就是这种风度,今日已经刻意穿了布衣棉袍,却更加扎眼了。大概就和美玉在粗布映衬下更显光华是一个道理。
  围观的婆娘们猜的不错。
  来的确实是她的正牌夫婿,不过是天子凤翎的帝君,并不是民妇安歌的男人。
  鸿煦竟然来了?来到这个山野小镇。
  神仙下凡都不稀奇,鸿煦下乡才是奇观。
  他远远望见篱笆墙周围情绪高涨的村民们本也吓了一跳,驻马呆了一呆。待看到屋前站着的凤翎后,便像得了鼓舞一般,竟下了马,自己牵着马缰往院子行来。
  他那匹从意态到筋骨都透出一股骄傲劲头的夜照白愤愤喘着粗气。
  与吴夫子那匹四蹄踏青云的鹤影驹不同,夜照白的毛色纯白无暇,就连马蹄上也没有半根杂毛。
  夜照白来历传奇。当年鸿昭嫌在地方做官的秦骏达碍眼,想要将他调回来处置。秦家门客在京中得了消息,慌忙从西狄客商处重金购买了这匹宝马赠予成姬,求她代为斡旋。此马不但长相出众,深通人性,而且还有绝技,能闻歌起舞。成姬见了,十分喜欢,当即留下它给了儿子,并且卖了秦家的人情。
  她可不曾料到,给她送马的秦逸,多年之后会勾结荀朗,夺占雍州,让她送命。
  彼时,鸿昭敬重嫡母,听成姬开口,只得暂时放过了秦逸。据说当年为了购得此马,秦家把祖传的老宅也卖了。
  这匹曾经救了秦骏达的宝马,此刻正可怜巴巴,跟主人一起,踏着四只雪蹄深一脚浅一脚踩在吴家门前的泥地里。
  凤翎突然觉得自己有了相马的才能,因为她竟然能够看懂夜照白的表情。
  这宝马一定在哭了,哭自己那无暇的皮毛生生被糟蹋……
  夜照白哭,鸿煦却在笑,他不再管那些指指点点的村人,自顾笑盈盈大步向凤翎走来,才踏入篱笆墙不满两步,却听凤翎一声大喊:“别踩!”
  晚了。
  她还是说晚了。
  神仙郎君和他的仙马已经结结实实踩进了吴家“大院”最脏的烂泥坑里。
  众人一阵惊呼。
  雪水混着烂泥,把这一人一马弄黑了小半截,糟蹋了个彻彻底底。
  好了,也别争“羽衣”是蟹壳青还是鸭蛋青了,仙人快成泥人了。
  看见鸿煦的狼狈样,凤翎窘得满脸通红。
  她不敢想象清高骄傲的鸿远之将会如何抓狂。她慌忙冲他跑去,口中忍不住抱怨:“完了。完了。这下可完蛋了。”
  鸿煦确实发了愣,他低头看着自己沾满烂泥的靴子,点点黑渍的鹤氅,抬头看见凤翎扯着他的衣袍,气急败坏,面红如棠的模样,心上莫名一暖,然后竟然“呵呵”笑出了声。
  从小到大,他确实从未像今日这样结结实实,接了地气。
  凤翎瞪大了乌溜溜的眼珠,诧异地看着鸿煦。
  你笑什么?
  不会是被气疯了吧?
  “这下可是乌云翻墨了。”
  鸿煦轻轻调侃。
  “额……”
  凤翎语塞,她这才意识到,鸿煦已经变了,和二人成亲之初大不相同,哪里变了,她也说不清。
  凤翎犹在为如何清洁鸿煦的鹤氅发愁,只听远处脆生生一声高喊。
  “娘娘!”
  凤翎扭头望去,却是靛蓝袍衫的高幼安,骑了黄骠马,身前坐了个穿银灰狐裘的小娃娃,正一起向此处而来。
  众人又是一阵骚动。
  远远望去,这娃娃眼睛乌溜溜,又大又圆,活像一只小狸猫,不对,活像是缩小了的安歌。
  哎呦!不用问就能看出,这是亲儿子来了。
  是不是吴子虚的呀?
  还是那个美貌“铁匠”的?
  还是……
  这下热闹了。
  村人爱死了这出高/潮迭起的大戏。
  凤翎不管村人议论,她见了儿子,就只有惊喜。
  “骅儿!?”
  “娘娘!”
  马未站稳,娃娃就扭着要下来。慌得高幼安赶忙扯住。
  “哎,别动,别动。”
  “快呀,快呀。”
  狸猫少主炸了毛,挣扎扭动,还好他为了防止少主坠马,已用锦带将他捆在自己身上。
  凤翎已经跑到马下,伸手搂住了儿子的腰。
  “小高,别急。小心些。”
  高直使心急慌忙解了半天,终于解开了绳扣。云中君立刻一家伙栽倒母亲怀里,凤翎狠命接住小毛团,险些闪了老腰。
  “哎呦,你又沉了。你父……你父亲都快把你喂成小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