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华华的“高论”


小说:又是春风轻轻吹   作者:山东永清   类别:爱情婚姻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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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事有了一,就很容易有二。
  外国著名心理学大师罗丹-罗索曾经说过:……所有剧情与桥段的一再重复,都源于人们内心的软弱与循规蹈矩……
  尚文洁痛苦的一闭眼。
  往事历历在目。
  她原本以为,自己的忍让以及范林松的忏悔能让他与自己同时忘了这件事,并把它带进坟墓。
  可是。
  范林松反倒利用这件事对她进行了数次胁迫:“不行,反正你还没有结婚,干脆,你不要嫁给李纪富了,嫁给我算了……”
  想起往事,尚文洁将牙齿咬得咯吱咯吱响。
  她实在不该在范林松一次次胁迫下,任他……
  每一次她都气得浑身颤抖,用手指着腆着脸的范林松道:“滚!你给我滚,你去死吧!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往事不堪回首。
  幸好,没过多久,护林队就解散了,李纪富来了城里,而范林松也没再纠缠自己了。
  范林松回老家种地去了。
  尚文洁如愿以偿还是嫁给了李纪富。
  而后来,据说,范林松几乎是在她与李纪富结婚后没多久,也结婚了。
  据当时的一些护林队的同事讲,范林松在新婚当天,还没进洞房,就已经喝得酩酊大醉不省人事了。
  谁也不知道他是因为什么,撇下了新娘子,而把自己灌醉。
  听到范林松结婚的消息,尚文洁倒是长长松了一口气,她知道,过去那些不堪的往事,将永远成为秘密了。
  只是,她觉得十分对不起李纪富,李纪富实在无辜。
  但是,她还没有蠢到将这些事告诉李纪富的地步。
  过去了,就是过去了。
  可是。
  当范云第一次来她家时,她那尘封多年的记忆就被范云酷肖其父的脸给唤醒了。
  太像了。
  有时候基因的力量,能强大到让人由衷佩服。
  当她有意无意问到范云父亲的名字时,范林松三个字,如同惊雷一般,瞬间在她耳边响起。
  范林松。
  他是范林松的儿子?
  这个小城,确实太小了。
  撇开范林松是她的仇人这种极端的话,其实,说范林松是她的仇人也差不多,曾经,范林松还是她的噩梦。
  她怎么可能对范林松的儿子持有好感呢?
  可能吗?
  那个差一点点毁了自己之人的儿子,哪怕让他在她面前多呆上那么几分钟,她都对那张酷似范林松的脸感到厌恶。
  十分厌恶。
  是的。
  厌恶。
  而厌恶的理由却又是那样的难以启齿。
  所以,当希刚与李阳对她说着范云的好话时,她一句也听不进去,儿女们知道什么啊!
  而当希刚质疑她对范云持有太大的偏见时,她也只是淡淡一笑,笑儿子并不知道,世上没有任何一种偏见,凭空而来。
  而当李纪富也质疑她对范云的态度时,她口中虽然只是跟他胡搅蛮缠,而心中,却觉得李纪富实在可怜。
  他什么也不知道。
  当然了。
  因为开启秘密的钥匙,握在她的手心里。
  当然,也包括范林松。
  有些秘密,打开就是甜蜜的幸福。
  而有一些秘密,却藏着深深地痛苦,绝不可轻易开启。
  尚文洁也知道女儿李阳对范云的好感,通过她对范云在自己家里住过那一段日子的冷眼旁观,她也看出来了,范云其实是个守规矩懂礼貌的孩子。
  跟当年一副痞子嘴脸的范林松根本不是一种人。
  老范家的芝麻棵子上,倒长出了一只大西瓜。
  但是,谁叫他是范林松的儿子呢?
  而儿子希刚与范云做了战友,还是从新兵连就在一起的战友,外加铁哥们,这一点,谁也不知道,谁也想不到。
  她怎么能知道自己的儿子会与范林松的儿子一起入伍,一起在部队中并肩战斗摸爬滚打呢?
  她要是能未卜先知,她就不会送儿子去当兵了,
  不!她就不会在二十多年前的那个夜晚开那扇该死的门,放进范林松了。
  但是,她一下子也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切割儿子与范云友谊,让他们从此互不相识,一别两宽。
  所以她就对范云冷冷淡淡。
  她希望用自己的态度,减少范云登门的次数,然后,慢慢淡出自己这一家人的视野。
  她做得很成功。
  范云感受到了她的冷淡与对自己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厌恶。
  他确实在她家里住得很不舒服,所以,一有机会,立刻就搬走了。
  范云是个脸皮极薄的人。
  如果说现在,这个世界上能够有人让他毫无尊严的放下自己的脸皮来,那么,除了父母,大概也就只剩下一个唐若了。
  范雨与希刚各算半个。
  李阳。
  她算小半个好了。
  至于其他人,谁也不行。
  范云并不知道尚文洁与自己的父亲范林松之间的这些事情,老一辈的事情,他怎么可能知道呢?
  连他那个出嫁当晚新郎官却喝得烂醉如泥的妈,也不知道。
  范云怎么可能窥视到他人的内心世界与秘密呢?
  何况。
  这个世界上,谁都有一些秘密,包括儿女、父母。
  包括马路上那个浑身肮脏满脸污垢的乞丐。
  包括那个看上去鹤发童颜似乎很有几分慈眉善目的老头。
  包括那个工人、那个农民、那个领导、那个干部、那个学生……
  都有秘密。
  而对别人秘密一无所知的范云,也从没有过解锁别人秘密的企图,秘密,那是别人的隐私,非至亲至爱者,不可擅入。
  甚至,有些秘密根本就是绝密。
  除了自己,谁也不能知道。
  范云对别人家的秘密不感兴趣,他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唐若几点钟能来金灵渠广告公司。
  不着急。
  唐若接了马雪莹后,一定会来的,不过,此时天色尚早,她还和亲爱的华华走在逛街的路上。
  今天早上她才送了马雪莹,章华华的粉色小毛驴就“吱嘎”一声停在了她的面前。
  “走,带你去逛街去!”
  唐若笑了,这个华华,就好像一个神医一样拿准了自己的脉,自己刚一想她,她就来了。
  “轰!轰轰!”
  章华华载着唐若,在一些前来送孩子的年轻男家长的目光中,突围出去。
  她先是与唐若一起喝了个早茶,一家据说是潮汕人开的饭店,规模不少,老广场与城台路交汇处的那一栋楼上,一二三,三层,巨大的招牌上几个烫金大字:潮州食府。
  确实不错。
  这里的早茶很有风格。
  前来喝早茶的客人说的。
  唐若与章华华在二楼大厅坐下来时,听邻桌一个面前摆着公文包梳着大背头的男人说的。
  那个男人抬起戴着硕大金戒指的右手,往后挼了挼遮住了象征他智慧与阅历的宽大额头的那几根散发。
  他冲坐在他对面的另一个瘦些的男人道:“卢老板,这家店的早茶很不错的,茶点的味道都很正宗。
  跟广州那些什么莲香楼、花园酒店、广州酒家、白天鹅宾馆的早茶味道差不多。
  我跟你说卢老板,下次去广州,兄弟一定请你到花园酒店的五星级餐厅里去消费喝茶……”
  那个叫做卢老板的就客气着道:“不不不……还是我请你,感谢王老板一直以来的大力关照……”
  唐若觉得这俩人挺有意思,人还坐在广西喝早茶,客却已经请到广州去了。
  章华华点了一堆好吃的。
  她点了豉汁蒸凤爪、肠粉、虾饺、萝卜蒸牛腩,然后又点了两碗皮蛋瘦肉粥。
  唐若吃得眉开眼笑。
  华华斜靠在椅子上,一手啃着鸡爪,一手捏着汤匙舀着皮蛋瘦肉粥喝着。
  华华喝出了起码常在与答应级别的感觉。
  喝完早茶,两个女孩子就去了灵渠市场,直接上了三楼,全城最著名的女装零售地——小香港。
  小香港就在老广场的正中心位置,何兰芬与梁蓉管辖的地盘上。
  整整一层几乎都是卖女装的铺子,每一个铺子,都用大块大块的玻璃隔成一个个方正的铺面。
  其中,在一个角落里一排铺面是童装,剩下的则全是女装。
  以前,小香港里也有几家男装的,后来不知道因为男人们都特别省布料不怎么需要买衣服,还是什么原因,那些男装店,一家家陆续关门大吉了,有几家垂死挣扎的,也被挤到二楼,跟中老年人服装作伴去了。
  于是。
  小香港基本上就成了娘子军的天下,女人们购物的天堂。
  那些铺子里挂满了衣服,什么颜色质量规格价钱的女装,都有,多得能把一个视觉良好的人眼晴也给看花。
  顺便把对方钱包看瘪。
  这里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买不到的。
  每一个店铺,都能将男人钱包里的老人头,变成他们手中五颜六色的购物袋!
  唐若挽着章华华的胳膊,顺着台阶刚上来,眼睛就被那些琳琅满目的女装给吸引住了。
  其实她跟华华经常来逛的,有时候,一个人也来逛,但逛来逛去,总感觉逛不够。
  “妹妹,进来看看,刚到的新货,很漂亮的……”一个年轻的女人招呼着唐若与华华。
  这些开店的老板娘,个个眼如刀。
  她们用眼睛一瞄,就能分辨出哪些人是真正的买家、哪些人是逛货!
  比如唐若跟华华,一看就像真正的买家。
  华华把细链斜肩包递给唐若:“我试试这件衣服,看着挺好看的。”
  华华取下衣架上一件褐色窄领收腰加飘带的中长褂,试了试,感觉一般般,又脱了下来:“一般般!”
  唐若点点头:“嗯!我也觉得,再试试那件紫色的,我觉得那件紫色还可以,挺配你的。”
  试吧!
  试了不满意,脱下来继续逛,继续试,穿着好看的衣服,都是试出来的。
  唐若与华华一家家走,一家家逛,一家家试。
  试过了一件又一件,试过了一家又一家,终于,在一家韩国风的服装铺那儿,华华停了下来。
  她看中了一款水洗布的横纹白边黑色长裤,试了试后,抽长的剪裁穿在华华身上,显得她的身姿愈加挺拔,特别是她今天穿了一双高跟鞋,看上去,就像韩剧中的女一号似的。
  老板娘都把华华夸成了一朵花,当然,重点还是夸她的衣服。
  她一只手紧紧握着看她那样子似乎是源自祖传的一根量衣尺:“妹妹,这条裤子穿在你身上实在是太衬你的气质了,看上去又秀气,又显高……真的,这条裤子质量很好的,水洗布的,你摸摸……”
  好吧。
  那就买吧。
  一番讨价还价后,成交。
  买了接着逛,逛来逛去,唐若买了一件米黄色的打底衫,衬得她皮肤白白的,而且很贴身很舒服。
  不贵,二十四块钱。
  唐若跟华华,一逛就逛了整个上午。
  终于,华华逛得开始扭着小蛮腰,轻捶鱼肚小腿了,她出门时,穿了高跟鞋,看上去身条儿抽得倒是极美了,可脚受罪了。
  美,可不关脚的事,它只知道现在自己痛的要命。
  华华坐在休息区的凳子上,把脚从高跟鞋里褪出来,一踢一甩,鞋子去了一边。
  “挤得脚疼!”她对唐若道。
  “那你先坐一下,我去买饮料去。”唐若看看表,下午一点零三分。
  不知不觉,她和华华在小香港也逛了好几个小时了,有点渴了。
  唐若买了两大杯珍珠奶茶。
  华华捏着小腿道:“女人啊……”
  唐若忙看着她,看她有何高论。
  华华接道:“女人啊……以为高跟鞋是来自美丽的使者,其实却不知道,那是男人用来套住女人的工具……”
  这话从何说起啊?
  唐若笑道:“什么工具?”
  华华啜了一口奶茶:“……你觉得我穿高跟鞋的时候,好不好看?”
  唐若点点头:“好看!”
  华华抬起脚道:“可是你看看这个,看看这个老茧……还有这儿,这儿有一个鸡眼,被我拔掉了,我跟你说唐若,你不穿高跟鞋你不知道,这玩意,穿上了就跟旧社会裹了脚一样,迈不动步,谁穿谁知道!”
  唐若笑了:“那你还穿?脱了,扔掉,这儿大把卖鞋的,买双平底鞋穿!”
  一边说,一边伸脚把华华的一只高跟鞋给踢了出去,踢到了一只红色塑料垃圾筐旁边。
  华华捏了唐若一把,嗔道:“快给我弄回来,这双鞋很贵的……”
  唐若咯咯笑着,跑过去,又给她踢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