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隔壁小王的桃花


小说:农家娇女有点泉   作者:布尚   类别:经商种田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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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景行认出了苏灵雨,追着跑两步便停下,耳目灵敏的他听到了身后的叫喊声。
  心想:不好,苏家三儿要我被黑锅。
  王景行说时迟那时快,将弹弓扔到草丛里去,淡然往前目的地去。
  金玲远远跑来,跑到王景行跟前,抬头对上王景行,“你以为扔了弹弓,就了事了吗?”
  王景行垂下眼皮,看向下巴下的姑娘,“你误会了,你要追的人,是个女子。八九来岁,身着秋香海棠衣,脚踩绣莲金丝缠枝鞋。你自到前面找她去。”
  说着对金玲拱拱手,绕过金玲抬腿要走。
  你居然敢忽视我的容颜!
  金玲一把拦下王景行,“有何证据证明不是你干的?”
  她指着脸颊下方一处红点,“弄伤了本姑娘,难道不该道歉一声?”
  王景行扫了一眼那红点,侧头示意仆人将弹弓捡起。
  仆人恭敬地将弹弓送来,并送上一颗碎银。
  王景行拿起弹弓,拿过碎银,半拉弹弓一下射出去,对面廊道上的花瓶应声而碎。
  “在下只是用了二成力道,如若你是在下命中的目标,你能不能活着都是个问题。”
  说着王景行扫了一眼惊呆的金玲,带着仆人往前走去。
  “小姐,小姐……”
  “啊……那人呢?”回神的金玲快问。
  “走了好一会儿。”
  “去打听他叫什么,是哪家的子弟。”
  这般气度非凡,又武艺超群的男子,是她夫婿候选人之一。
  金玲的心蠢蠢欲动,迫不及待想要再次遇见他。
  这边苏灵雨追上了孙威,见他停下,她就在边上停下,手指悬空晃了两下。
  “你,你,”提了一口气,又放下去,“好一招栽赃嫁祸。”
  因一番奔跑,她脸颊犹如上了腮红,唇色更是红润,肌肤白腻几近能瞧见绒毛。
  “你真好看!”孙威不由赞叹。
  苏灵雨皱眉,往后退一步,调整气息,板着小脸。“你不觉得你这话很失礼吗?”
  “孙威,你可以叫我威哥哥。吾乃孙城长子,你可愿成我妾侍?先下聘,待你年满十五,我便接你过门。
  喂喂,别走啊。你心意如何?”
  要离去的苏灵雨突然停下,“你为何要捉弄金玲?”
  “我娘欲将我与表妹拉郎配,她却不愿。哼,哪轮到她不愿,嫌弃我斗鸡走马。她也不想想她自己,整日与人斗鸡走马,与男子勾肩搭背,哪轮到她嫌弃我的道理。”
  “都说虎父无犬子,孙将军的长子,只顾斗鸡走马,确实该被嫌弃。”
  “你,你找打是不是?”孙威佯装举手。
  孙威白长了年龄,不长脑子,别人不愿就用弹弓教训。对自家表妹都是这般,对外人的态度怕也好不到哪去。
  “我不喜欢纨绔子弟,不长智慧,徒惹一身毛病。”
  “你,被小爷看上是你的福气,你回来给小爷道歉。”
  “打情骂俏给谁看啊?”金玲咬着切齿。
  苏灵雨寻机想走,但是金玲不让。
  苏灵雨笑问道:“金小姐是吃醋了吗?”
  “吃醋”
  “是啊。孙夫人想你当她儿媳妇,你不愿。但你又不想别的女子,接近孙大少爷。”
  “所以你就拿弹弓射我?”金玲怒瞪苏灵雨。
  “你又误会了。身为女子,可不能玩弹弓,且这黄花梨做的弹弓,我可玩不起。”
  “身穿秋香海棠衣,脚踩绣莲金丝缠枝鞋,这人不是你还能是谁?”
  “这人是我,但……”苏灵雨将手指指向孙威,“真正动手的人是孙少爷。孙少爷说你嫌弃他,他看不惯你一面骄傲,又一面与男子勾肩搭背的样子。”
  “你,岂有此理。”金玲扬手要扇大苏灵雨。
  苏灵雨灵活躲闪,小碎步往外围跑去,边跑边大声喊:“快来人啊,金小姐要打人了。孙少爷弹弓打了金小姐,金小姐要打人了。”
  她边跑边喊,要将这事闹大了,好保护自己。
  身处名门自是知道名声的重要,他们可不敢让苏灵雨这般喊叫下去。
  孙威跑上前,欲将拦下苏灵雨,遂不知她灵活的很,怎么也抓不到她。金玲不得不上前帮忙。
  他们一前一后拦住苏灵雨去路,又要伸手拦住她嘴巴。
  在手掌伸到嘴之前,苏灵雨停下了喊叫。振振有词,“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也不怕。男子汉大丈夫,你若是不敢承认,我便瞧不起你。”
  “住嘴。”金玲呵斥她。
  孙威无奈,“你别叫了,我承认,刚刚是我射的石头。”
  苏灵雨与金玲说:“只要你不找我麻烦,我就不把你眼光高,且与勾栏院与男子勾肩搭背的事说出去。”
  “你敢。你敢胡说八道,我便撕烂你的嘴。”
  “不敢。即便我二哥在朝为官,我也不敢惹你金家。但……”苏灵雨笑说,“三人成虎事多有,若是将你在外的事迹散播出去,最后传成什么样谁也不知道。
  到时孙夫人,金夫人的脸面可不好受。说不定两家因你,而反目成仇。”
  见唬住了金玲,苏灵雨往边上去,“今日的事,与我无关。以我娘亲的性命担保,我不会在这里,更不会在金家孙家面前,谈起金小姐、孙少爷斗鸡走马的事。”
  见他们没有意见,苏灵雨转身原路返回。
  等离开了他们的视线,苏灵雨勾起了唇角,两手背在身后,边走边笑,笑两傻孩子就这般被唬住了。
  她的游记被遗留在那边,得要带回去,好看的游记可不多。
  她转过廊道,走过漆黑拱门,不远处站着隔壁小王,他手里拿着的正是她那本话本。
  外出三年多,隔壁小王内敛了许多,没了不可一世的锋芒,也不在佩剑。
  温文尔雅这个词,倒是很适合形容他。
  小鱼得要出一趟大海,才能知道自己有多渺小。
  苏灵雨淡然一笑,打算上前打探二萝卜的消息,二萝卜离开家放飞了自我,也不知长成啥样了。
  这根萝卜,可别长成烂萝卜咯。
  “王公子,久等了。我家小姐,请您到那边去。”
  隔壁小王是来赴约的?
  隔壁小王把我的游记还我再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