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5 魔纹(求订阅)


小说:魔王就在身边   作者:八二年可乐   类别:游戏异界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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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高斯男爵领的发展问题,杜恩早有准备。https://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虽然他无乡下领主的经验,重点长处弥补短处的道理必须懂。
  主镇高斯的皮革厂,一大一小共计两座。
  制皮方面的手艺,人类是半人工半机器,精灵则是纯手工。
  二者融合一下,精灵族那边的手工工艺高,原材料丰富质量好,高斯领内的劳动力泛滥,只要支付工钱,后面还可以有源源不断的工人。
  且有了精灵的辅助,高斯领的收成不可能差。
  男爵领内的领民早已突破两万,贝南德在位时,赶上不好的年份还需要从外面购买粮食。
  而从今往后,自给自足再也不是问题,待产量稳定,至少能有两万精灵能够吃上白米白面。
  原来贝南德对军力的发展高于一切。
  杜恩说:“打仗靠人没错,但是兵不在多在于精。”
  男爵领的私军500人为极限,100骑兵、100弓兵、300步兵,将来根据需求再进行扩军。
  养兵需要钱,扩军更需要钱,杜恩的精兵策略还是需要钱来开路。
  他已经了解过了,有一样东西是起源世界有,金吉没有的。
  那便是魔纹。
  当年大魔神杜恩因为嫌穿装备麻烦创造了魔纹。
  魔神陛下的魔纹魔法与装备一体,传奇以下无法装备。
  经历数万的发展,魔纹平民化的已经走出了最坚实的一步。
  魔纹即是财富,至少可以创造财富。
  魔纹即是战斗力,魔纹骑士时而甚至可以以一当百。
  1阶制式魔纹骑士,要求职业战士、骑士,等级大于等于30,至少拥有两副魔纹,人加马平均分配OK,也可以是一名骑士双魔纹。
  再往上的1阶套装骑士、2阶魔纹骑士,前者需要4件套来支持,后者至少有1件2阶魔纹。
  而套装骑士与2阶骑士的等级,50+必须滴。
  魔纹骑士的50级不同于正统战、骑士的50级,职业战骑是打出来练出来的,魔纹骑士靠嗑药和定制方向的训练。
  连接起源世界金吉位面的传送门已毁,基本上谁都没打算回去。
  杜恩不。
  当他认为该回去的时候一定能回去。
  此次位面之旅对他来说真的只是基本操作,下次来,他会带着属于自己的魔纹骑士团。
  “今天开始,让西里学习魔法阵,冥想之外的时间全部钻进魔法阵里,过段时间我会给他找个魔纹导师。”
  西里知道杜恩老大准备培养他成为魔纹师的时候,欣喜若狂。
  魔法师是就职魔纹师的基础,但100个魔法师也出不了1个魔纹师,此乃官方给出的数据。
  “老大,您觉得我有魔纹天赋对吗?”
  “没错,我从小就对魔法阵感兴趣,1阶基础法阵没有什么是我画不出来的!”
  杜恩说:“能成功最好,不能成你把我砸在你身上的钱还回来就行。”
  “崔斯塔,跟他一起学,一年之内我要见成果,听明白了吗?”
  “明白了,主人。”
  让战士学魔纹,没听说过!
  虽然蛮族少女具备魔力,还拥有蛮纹天赋,如果魔法师就职魔纹师的概率不足百分之一的话,魔法战士连万分之一都没有。
  眼看西里的表情,杜恩问道:“怎么,你有意见?”
  西里笑了,“怎么可能,杜恩老大万岁,万岁!”
  另一边低着头的崔斯塔却在想:一年,不,半年之内我必须成为一名正式的魔纹师。
  我不在,弥娅根本照顾不好主人。
  还有以她的心机,阿E肯定不是对手,过一年或许我就要改口叫女主人了。
  崔斯塔,很倔强。
  弥娅同样倔强。
  缩在杜恩怀里三个晚上,她的睡眠质量显著提升,第四天,回自己的房间睡,居然再次失眠。
  假如她坚持几晚,待到强烈的困意来袭,一切都将恢复正常。
  她是这么想的,事实却非如此。
  又过了三天,弥娅开始“昼伏夜出”,白天困得要死,晚上精神百倍,她觉得自己快要疯了。
  更重要的是,崔斯塔的时间被法阵学习占满,女仆的工作全部砸在了弥娅身上。
  杜恩没有怜香惜玉的属性,该骂骂该罚罚,接近底线绝不超越的那种。
  终于,弥娅琢磨出味道来了,顶着一对熊猫眼,冲进房间。
  “是你做的对不对,你最擅长玩弄人心,是你在我身上动了手脚!”
  “呼,呼”!……
  大床之上,杜恩睡得十分的香甜。
  发泄过怨气,弥娅鬼使神差地脱掉鞋子,钻进了他的怀里。
  翌日,弥娅闻见了肉粥的香味。
  杜恩在喝,她还躺在他的床上。
  “要不要来一碗?”
  杜恩问,弥娅不答。
  “没想到啊,你不仅喜欢踹被子,还有磨牙的坏习惯。”
  “不可能!”
  弥娅怒气冲冲地离开卧室……然后继续做女仆。
  ……
  高斯男爵领之东,是精灵的领地,南部地势险峻且贫瘠,没啥好开发的,北部、西北分别坐落着一座男爵领。
  当年高斯家族的男爵领花了大价钱。
  也正是这个原因,使得他们家与西北布兰德家族关系还不错。
  两家同属于哈曼尼伯爵麾下,呵呵呵呵。
  对于一位老牌伯爵,哈曼尼家族的实力不强也不至于重视两名乡下男爵。
  高斯擅长制皮,布兰德擅长种玉米,两家经常互通有无。
  后者对前者友善的另外一个原因是,高斯领紧挨着精灵,如果他倒了,布兰德便会与精灵族接壤。
  这种事,布兰德大人坚决不愿意看到,只得放下身段,做一名好人。
  高斯领北部,卡特男爵领。
  小道儿消息,如不是高斯家族揭竿而起,现今的四座小小镇全部该属于卡特家族。
  贵族之间哪,关系比较乱,剪不断理还乱。
  据库伦所知,原本他们家的钱不够一个正男爵,哈曼尼伯爵不想看着老对手壮大,便把最后一个男爵的名额给了高斯,还告诉他们,加入他们能把卡特拿下,立即晋升从子爵。
  可惜多年之后,高斯、布兰德加起来依旧干不过卡特。
  “卡特家族,很厉害?”杜恩问。
  “报告主人,卡特共有四个领民大于1万5千人的镇子,私军5千,暗地里操纵着一支佣兵团,干了不少坏事。”
  敲了敲桌子,杜恩说:“出一批货,就从卡特男爵领走。”
  魔王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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