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旅行前的清晨


小说:征南   作者:开心的马蛋   类别:恩怨情仇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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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清早,王征南起得很早,收拾起东西,为白天出去漂流做些准备。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王征南和胡惟庸也在一起生活了几个月,关系还算融洽,终于也到了分别的时候。
  胡三顾又天天给儿子电话轰炸,说最近怎么怎么不舒服,身体怎么怎么不好,还让一些叔叔阿姨之类的联系,胡惟庸就算对父亲的情况再清楚不过,可老爹把这杀手锏都亮出来了,他还能怎么办?不走也得走了。
  这临走之前,准备着跟几个人一起出去爬个山,漂个流,然后开开心心的分别。
  这天,平日里很爱睡懒觉的胡惟庸也醒的很早,只是睁着眼睛,侧着身子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看上去好像是在思考什么,其实并没有,只是脑子放空的发着呆。
  “要走了啊。”王征南敲了敲门。
  “知道了。”胡惟庸答应了一声,翻身靠在床头:“等我穿完衣服啊。”
  “那我先下楼热热车,好几天都没动了。”
  半晌,响起了关门的声音,王征南出去了。
  虽然是大清早,可胡惟庸却莫名的感觉有点疲惫,拽了小枕头垫在身后,然后叹了口气。
  歪头看了眼床边收拾好的行李箱,行李箱敞开着,其中一边最上面放了一个相框,相框有些磨损,似乎有些年头了。
  照片上,胡惟庸还是半大孩子,但是却带着蛤蟆镜,穿着貂皮,坐在敞篷车的副驾驶。
  驾驶座坐的是沈扬威,三七分的头发被太阳照的发亮,身上只穿了一件白衬衫,比了个剪刀手,手有些发虚,似乎在拍照的时候抖动了。
  那年是00年,自己才十二岁,来哈尔滨玩,威叔新买了敞篷跑车,在当年估计就是全哈尔滨最拉风的车了,威叔一向是这样,什么都要最好的,当然,这也是理所应当的,毕竟,如果不是最好的,怎么配得上沈扬威三个字?
  威叔开车带自己出去兜风,还是老样子,貂皮,蛤蟆镜,一手抽着烟,一手把着方向盘,给自己讲着他好像永远都说不完的故事。说道了高潮情节,还要深沉的吐一口烟圈。
  当年就发现了,威叔是世界上最帅的人,当年自己觉得,人有多帅,一半是靠身上的衣服撑的,威叔这么帅,穿他的衣服肯定也很帅,在半路上就非得要试试威叔的衣服。
  寒冬腊月的哈尔滨,能冻掉鼻子,威叔没犹豫,就把貂皮脱下来给自己,还有从不离身的蛤蟆镜,只剩下一件白衬衫。
  记得自己当年问威叔,帅吗?威叔说帅。
  于是自己又问:能不能多穿一会啊,威叔的回答是:送你了!
  当时年纪小,既不会关心人,也有点傻,问威叔冷吗,他说不冷,就以为他真的不冷,现在想想他那副挨着冻,故作镇定的样子可真好笑。
  穿了一会,就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毕竟从没见同学之类的同龄孩子,穿过这种衣服,也没有镜子,不知道是不是很滑稽,就跟威叔说,咱抄小路回家了。
  威叔看穿了我的心思,他不仅没抄小路,还挨着冻开车兜了一大圈,从中央大街可以行车的地方来回跑了好几圈。
  他说,自己觉得好,就要大胆的跟人展示出来,没必要因为不好意思,而把自己喜欢的东西都藏起来。好东西,就是要给所有人都看到,让所有人都知道才对啊!
  回到家门口,威叔说留个纪念吧,拍张照,掏出相机,拍下了这张照片,拍的时候手还因为天气冷打着哆嗦,剪刀手都有些虚了。
  后来听说他感冒了,在家躺了一个星期。
  想到这,胡惟庸嘴角不禁露出了一丝苦笑,有些怀念。
  他弯下腰,把相框拿到眼前,用手擦了擦。
  “沈扬威啊……”胡惟庸小声嘟囔了一句。
  现在局势不同了,胡惟庸是很聪明的人,自然看的清楚,他和王征南在一起生活几个月了,虽没有什么共患难的经历,但也算是不错的朋友。
  几个月来,王征南可以说是一句底都没透过。最初一段时间还没察觉什么,但是张第一的到访,让他把很多事串联了起来,结合之前威叔说过的话,他再看不出一点蛛丝马迹估计就真的是傻子了。
  山雨欲来风满楼,最近这几年很可能会有很多大的调整与洗牌,虽然有点不切实际,但直觉告诉他一切的关键就在这个总爱眯着眼思考的男人身上了。
  前段时间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威叔似乎沉闷了不少,父亲三天两头给自己打电话,也都是话中有话,然后是徐卫堂,张第一,传言中提到过的希千往,还有自己的那位大伯,一切的一切都让他愈发肯定自己的想法。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是接下来父亲和威叔的关系是继续保持以前和睦,还是种种隐藏已久的矛盾一起爆发,大概率都取决于这个男人了。
  一方是待自己视如己出的沈扬威,一方是血浓于水的亲爹,而自己就是夹在两方夹缝中的人,而且是最中心的那个。
  再想想王征南每天早上光膀子披着牛仔夹克在阳台抽烟的样子……
  真是犯愁啊。
  “咚、咚、咚。”
  敲门声突然响起。
  “老胡快点吧!还没穿完衣服呢?”王征南的声音从门外穿了进来。
  “马上了啊!”胡惟庸回应了一句:“刚才上了趟厕所!”
  ……
  十几分钟过去,胡惟庸下了楼,驱车前往了枫玉阁。
  小黄毛和大鹏都不会开车,所以准备蹭胡惟庸开的奔驰s500,须尽欢兄妹开一辆甲壳虫。
  结果到了馆儿里之后,须晴日非要坐胡惟庸开的车,说他没去过,自己能指指路。
  这话当然是没人信的,事实上须晴日也只有很小的时候去过一次,肯定早就不记得了,要说指路纯是扯淡,他哥自然也不信,据理力争可是胳膊拗不过大腿,最终大鹏和黄毛儿两人憋憋屈屈的坐了甲壳虫,王征南坐胡惟庸的副驾驶,小丫头坐在后排。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车程,十点半左右抵达了帽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