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我们是兄弟


小说:快穿之有求必应   作者:岑非儿   类别:唯美幻想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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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仁脚步一顿,心里有些慌乱,来的路上想了半天要陈述于分析的内容,关于刺客的手法,公主独自一人逃脱的疑虑,统统都忘了个干净。
  若不是因为没有太后的吩咐,不许擅自离开,此刻的他肯定会选择夺门而逃。
  “高仁?怎么不进来?还要让哀家去迎你吗?”又是这猫儿挠人痒痒一般,时轻时缓的音色。
  高仁硬着头皮答应了一声,向里间走去。他知道,自己现在的脸色一定窘迫极了。
  总觉得这回太后的行为比先前更放肆了些,有些沭的站的远了些,头也不敢抬。
  太后见他离的这么远,竟也没说什么,很是平静。
  “这么晚了,我的总兵大人,找哀家是有急事?”
  “会太后,小的这两日日日同那几具干尸为伴,加上派出去人调查的信息,公主殿下,可能遇到了危险!”
  见太后被曾给答复,高仁只能接着道。
  “先前曾向太后禀告,说尸体的脖颈有被针状物刺穿的痕迹。今日小的发现,那尸体的颈后竟然还有蔓延到头颅的细线。这是毒,是吐蕃特有的一种线装毒虫。小的曾见过吐蕃人豢养,只是一开始并没有往这个方面想。一定是他们无意间被下了毒虫却不自知,因此才没有挣扎和防备。”
  “高仁,你是说,那些吐蕃人的目的是箐儿?”梁心娥精致的眉头微微皱起,“不会,箐儿原本就是要跟吐蕃赞布联姻,他们没理由这么等一下,你是说?”
  “正是,现如今的吐蕃境内,也谈不上铁板一块儿吧,凉州折平族可是一直颇有野心的。如果联姻不成,他若要动手,便不用顾忌后方被我等趁虚而入了吧小的以为,公主能在他们的重重密布中逃脱并不是小的不相信公主,只是,这可能性太小。所以,小的对现在声称在长安的公主,实在是怀疑。”
  “你想去宋地?”光裸的脚踩在木地板上,一步步走出了珠帘。
  “是。”高仁肯定道:“虽然先前也派了人,但他们毕竟对公主殿下不很熟悉。小的担心他们被蒙骗。”
  “哦,那你对公主很熟悉?”梁心娥有些不快,整个人依偎过去,靠在高仁的耳边轻言:“哀家不许你去。”
  高仁被这温热的呼吸激的一颤,退后半步,慌张道:“请,请太后自重。”
  梁心娥却仿佛没听见般,一伸手,抚上了他的面颊,轻轻磨搓,眼里也是一片氤氲:”你躲什么?哀家又没有把你怎么样“
  高仁叹了口气,一把抓住那双眼看要往下走的柔夷,”太后娘娘,小的身份卑微,实在是“
  “嘘!心儿,叫我心儿。你不是很听话吗?哀家命令你,叫我心儿。“
  ”“梁心娥盯着他的目光,炽热如火。高仁自小被教育的家奴思想让其不敢忤逆,只能听命道,“心儿”,说完便面红耳赤。心中有了种怪异的感觉,仿佛这称呼有魔力,一下便击碎了他内心的数道防御,让他整个人都软了下来。心里也不再有过多的抗拒与防备。
  一恍神间,一具柔软的身体便钻入他的怀中,自己的手也不自觉的虚拢。此刻才察觉,原来太后竟只穿了一件薄衫。
  “高仁。”
  高仁感觉自己的蜂腰被搂紧。
  “哀家不许你去宋地。就算是为了箐儿也不行。“
  ”可是公主殿下的安慰还有吐蕃的联姻“高仁感觉怀里的柔软听到吐蕃时突然一僵。心里叹了口气。太后终究是太后,她终究不是普通的女子
  轻轻推开梁心娥,拉开了距离。高仁脸上再没了刚才的动摇。
  梁心娥转过身,沉默片刻后,沉静道:“你去吧。尽快查实,带公主回来和亲。”
  “是”
  开封府的审理结果被刑部通过,却在大理寺吃了瘪。
  三司意见不统一,于是这件原本不大的案子最终却出现在了神宗的案头。
  “官家,这是此案的卷宗。”神宗身边的大太监将卷宗递上。
  “哎”宋神宗抚额感叹,他也不知该如何处置,“去叫王相公与司马相公来”。
  “宣王安石、司马光觐见!”
  “臣王安石、臣司马光,参见陛下。”
  “免礼。”
  “谢陛下。”
  “这是今日大理寺丞和刑部上书递上来的案子。那个登州阿云的事情,两位爱卿可知。”
  “臣略有所闻。”司马光上前一步道。
  王安石看了他一眼,没说话。接过太监总管递过来的卷宗和折子,自己在一边看了一起来。
  “不知司马相公对此案有何见地?”宋神宗问道,他倒是蛮好奇他们二位会又怎样的回答。依往常而看,但凡是司马光赞同的,王安石必定反驳;而王安石赞同的,司马光也会找各种理由推翻。这二人才是真正的水火不容。
  不过他们二人争辩,倒是能让神宗自己对事件有较为深刻的见解,也不失为一件好事。所以对此也是乐见其成。
  “臣观王相公还需时间了解案情,可否等王相公看完,再行商榷。”司马光老神在在,推辞道。
  王安石并未抬手言语,也没因此便一目十行。而是十分认真仔细,字斟句酌。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空荡荡的御书房中,只留下纸张翻页的沙沙声。
  “官家,臣已阅。”王安石回道。
  “请讲。”
  “臣以为,刑统杀伤,罪名不一,有因谋,有因斗,有因劫囚、窃囚此杀伤而有所因者也。惟有故杀伤则无所因,故刑统因犯杀伤而自首得免所因之罪,仍从故杀伤法。其意以为于法得首,所因之罪既已原免,而法不许首杀伤,刑名未有所从,唯有故杀伤为无所因而杀伤,故令从故杀伤法至今。”
  宋真宗皱眉,他明白王安石的意思。从故杀伤法是一条量刑条款而非定罪条款,得免所因之罪后法律并不认为未犯所因之罪,从故杀伤法法律并非认定犯有故杀伤罪,自首情节并不影响对整个犯罪性质的认定。所以阿云谋杀后自首,仍属犯谋杀罪,但可以用故杀伤法判刑。
  可司马光却立刻开动脑筋,反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