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穿肠破肚三两血


小说:万世剑冢   作者:三更落雨   类别:武侠幻想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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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
  苏逢春抹了一把脸上的血水,疲惫不堪的喘着粗气,手中的长刀狠狠向身前一插,紧接着一屁股坐到了地上。额前被鲜血凝结成一绺的长发垂下,随风轻轻摆动,借着一丝熹微的晨光,看着四周尸横遍野的山崖,鲜血染红了危壁巉岩,散落一地的泥肉脑髓令人作呕的搅在一起,苏逢春却是一点都不在乎,只是难以平息的心里竟然涌出一丝丝的不敢置信!
  他们胜利了?!
  他们活下来了?!
  “苏老弟!”
  耳边恍惚传来一个豪迈的声音,苏逢春缓缓抬起头,一张粗犷而又略带几分凶悍的脸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插翅虎王英。
  这个与自己相见恨晚的年轻汉子。
  此时就这么浑身浴血的站在他的面前,一只残缺的袖管空荡荡的在风中摆动,缠着厚厚的绷带。
  “王……王大哥。”
  苏逢春点了点头,看了看周围开始打扫战场的武者们,缓缓地站起身,看着王英空空的袖管,一时间心里竟有些发堵。
  王英和他们不一样,他们伤了残了都还有宗门养着,但王英只是一介散修,在未入阳神之前便断了一臂,日后于武道一途恐怕就要止步于此了!
  “被一个狼崽子咬了一口,真他妈晦气!”王英咧着嘴,骂骂咧咧的说道:“它要是再活过来,老子再砍它个十段八段的才算解气!”
  苏逢春紧抿着嘴唇,看着王英破口大骂,沉默了片刻开口道:“王大哥,要不然你来我们宗门吧,正好我师父总说宗门人手不够使,你来了也能帮我一些忙。”
  王英闻言一怔,眼中隐有丝丝感动闪过,吸了吸鼻子,对着苏逢春肃容道:“苏老弟,你若是还认我王英这个朋友,此话便莫要提起。”
  “大丈夫人活一世,必要顶天立地!我交你这个朋友,是冲着你的秉性脾气,切不可以利辱之!”王英语气顿了顿,忽然脸上的横肉慢慢敛去,憨厚的笑了笑:“说来惭愧,愚兄本想着来这里找些机缘,却没想到连一群小小的妖崽子都打不过……不过,能为袍泽,为我人族,出一把力气!愚兄虽九死亦不悔!这次回去之后,我可能就要回我们镇子上娶妻生子了……!”
  “到以后,我也可以自豪的跟娃说,你爹我也是杀过妖的大英雄!当年也是和……”
  “你还不知道吧?你嫂子可是愚兄的青梅竹马!青阳镇啊,记住了!到时候你来,我让你嫂子给你炒几个好菜!介时咱们兄弟俩不醉……”
  “好!”听着王英唾沫横飞的说着话,苏逢春紧抿着嘴唇,狠狠地点了点头。
  “三哥,咱们这次折损的人数不少,光是天机阁的旁系弟子就罹难了三人。”
  听到一旁鲁宁的报告,鲁明缓缓转过头,将视线从苏逢春两人的身上挪开,深沉的目光落到了鲁宁那张布满干涸血渍的脸上,缓缓开口道:“按老规矩办,取其遗物,分而掩埋。待出了这方小世界后一一核对,再将这些人的遗物统统送回……”
  此时的他稳重而又缄默,犹如一座厚重内敛的高山,全然不见了战斗时拔尺怒吼的张狂模样!
  “是。”
  鲁宁恭恭敬敬的抱拳,从怀中掏出两支沉甸甸的玉瓶交到了鲁明的手里,毫不拖泥带水的转身离去。
  鲁明掂了掂手里的玉瓶,他当然知道这里装的是什么!
  一只妖浑身的血液大概能有十二三斤之多,但其精血藏在其尾椎骨髓腔室之中,不过仅仅占其血液的千分之一,十只妖最多也不过能凑齐二两精血,更不用说要分与所有参战的武者。
  而手中这两支玉瓶,每一支里面都有三两来重的妖族精血!
  鲁明收起玉瓶,向着仍在盘膝吐纳显然已经到了紧要关头的君涯走去,见到他身旁抱剑而立的少年,走过去轻轻拱了拱手。那少年一愣,那张如诗如画的面庞缓缓浮现一抹诧异,迟疑的拱袖回了一礼。
  这是鲁明第一次近距离见到这名疑似后山第九的夫子门生。
  饶是此前远远见了一面,此刻近距离看到亦是心如擂鼓,血液湍流!眼前这张比江湖中最美的侠女都还要更美上几分的面庞,近看竟然更加精致了几分,尤其是眉间那一抹红砂,更是凭添了几丝高贵气度!
  不过鲁明心智坚定,眼神中仅仅是有片刻慨叹,便恢复如常,微抿的嘴唇轻启,沉声问道:“敢问眼前可是后山第九?君兄的那位小师弟?”
  夫子的辈分在江湖里是最高的,或许能与他辈分相当的也仅有真武山的张真人和丐帮的那位六指神丐了。所以大多数江湖中人,见到君涯这群夫子门生,要么称一声君少侠,要么就尊一声君先生,来模糊辈分界限。
  这件事当初在后山,君师兄把这件事当做笑谈与他们讲过,逗得长琴师兄笑的前仰后合,差点一屁股栽进瘦江湖里!
  其实这种称呼燕寻也是理解的。
  毕竟君师兄才至弱冠之年,总不能君大爷君大爷的叫吧?
  还要不要个脸了?
  而眼前这名浓眉大眼的少年称君师兄为君兄,想必便是与君师兄交情不浅,方才平辈论交的。
  燕寻脑子转的极快,垂下眼帘,点了点头拱手道:“在下燕寻,承蒙老师错爱,收入门墙,列位第九。”
  “天机阁,鲁明,草字启昊。”
  鲁明言简意赅,燕寻顿时恍然,原来是天机阁的那位号称小鲁班的天骄。江湖传闻其擅机巧偃术,偃虎而行卧生风,偃鸟则栩栩而飞,手中偃巧,俱类活物!
  小鲁班,鲁启昊……
  “久仰。”燕寻神色认真的看着鲁明,说出了这么久以来最后江湖范的两个字,心中无比激动。
  久仰?
  这位久不出江湖的后山第九也听说过自己?
  鲁明虽说有些错愕,但仍是笑着自谦了一番,这才将袖袍轻轻扬起,掏出两支玉瓶缓缓地递了过去:“这是六两妖族精血,亦是君兄与燕……兄的战利品,还有一些战后事宜要处理,我就不多叨扰了。”
  说罢,拱手远去。
  君涯一人一枝,纵横妖群大杀四方,他的战果有目共睹。
  而燕寻为其护法,一剑他人空笑我斩罹群妖,至少杀了十多只大小妖邪,在场的所有人都记忆深刻。
  两人分别三两精血,谁人又敢有异议?
  燕寻思忖良久,借着刚刚升起金灿灿的晨光,拂袖拎起一支小玉瓶轻轻晃动,透过半透明的碧玉之色,可见一股犹若水银般的鲜红血液沿着瓶壁轻轻荡漾着。
  不禁让燕寻微微错愕。
  原来……
  妖族的精血,也是红的啊……
  ……
  想发单章,但又怕大家不去看,所以在这里说一说。
  这一章我没偷懒,不算省略号后面的也足有两千来字,写了这么久,勤奋是算不上的,但也是每一章都呕心沥血,精益求精。我在网文圈最喜欢的是猫腻,最敬佩的是三少,三少之勤我难以企及万一。
  你可以不喜欢他的书,但是你必须敬佩这个人。
  他就是网文界的标杆。
  昨天夜里木子走了,我今早才知道。
  翻来覆去的写完这章,心乱如麻,总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
  当年我只是万千读者中的一员,如今也算是有了一些读者的小写手。
  我第一次接触网络文学大概是初中,我第一本读的是张三丰异界游,第二本读的就是光之子,说是读着三少的书长大的也不为过。从渐渐对网文有了兴趣成为老书虫,到现在开始动笔成为一名写手,其中的种种神奇只能自己体会。可能我这个小扑街说要缅怀一下木子,劝慰一下三少,不太现实。
  但还是要在这里说……
  逝者已矣,希望三少能够重新振作,木子永远在光之子中,与长弓威生活在一起。
  哪怕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后。
  仍会有人看到这本小说,被里面的故事所打动。
  (真的是有些难受的,想想三少是个那么爱老婆爱孩子爱生活的人,真的挺难受的。)
  ——以上,悼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