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秦洛作诗的速度:一日三首,不服来战(首订加更)


小说:明星聊天群   作者:入梦天机   类别:娱乐明星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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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7点,市局纪检委在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之后,撤销了郑所长的所长之职,并被移交司法机关等待进一步深入调查。
  与此同时,秦洛被无罪释放!
  至此距离秦洛被抓捕关押小黑屋,正好24小时。
  秦洛实现了华阳派出所一日游。
  讲真,他还真舍不得离开呢,吃得好睡得香,无忧虑没烦恼,简直是休假旅游放松身心的最佳场所!
  华阳派出所民警:你滚!给我圆润的滚远点!
  秦洛在一众民警的热烈欢送下,走出了派出所大门。
  下一秒,却被闪光灯闪瞎了眼。
  尼玛,这阵仗,没有三十也有二十多家媒体,因为天色已暗,那是开着闪光灯照着秦洛是拍拍拍。
  当然,提问环节肯定也是不会落下的。
  日刊娱乐的小刘,又抢到了第一个提问,“秦洛,这次的打人事件,虽然几经波折,但你最终被无罪释放,郑所长和肖主任都得到了应有的下场,请问你此刻的想法是什么呢?有没有什么想对大家说的?”
  其他记者的问题也都差不多,也懒得问了,静待秦洛的回答。
  秦洛眯着眼睛,用手遮挡闪烁不停的闪光灯,无奈的说道,“能别开闪光灯么?我眼睛都快被闪瞎了。”
  小刘:“……”
  一帮记者:“……”
  能认真点么,别闹。
  不开闪光灯,这大晚的,拍出来的照片不成“鬼片”了,能看见个啥。
  秦洛也只是随口那么一提,既然大家都不理他,他也放弃了。
  闪吧闪吧,我以后会慢慢习惯的。
  “咳咳。”秦洛收起随意的态度,一脸认真的样子,开口说道,“我有一首诗想与大家一起分享。”
  “诗?”
  “又写诗?”
  “尼玛,这是今天的第几首诗了?你丫被关小黑屋,怎么觉醒了一个这么怪的天赋?一言不合写诗?”
  “真给秦洛跪了,这一天三首诗,早晚各一首,放谁身受得了?”
  “我倒是挺期待的,秦洛的诗都很棒啊。而且每首诗都能完美表达内心所想。”
  “秦洛的诗好不好我不做评价,但是这作诗的速度也太快了点吧。记得前不久在微博也发了两首诗,今天白天又发了两首。你这脑子是诗词批发部吗?”
  “快说快说,我特别喜欢秦洛作的诗。”
  一帮记者暗暗吐槽,却也都满心期待。
  秦洛直视镜头,朗声说道:“飞来山千寻塔,闻说鸡鸣见日升。不畏浮云遮望眼,守得云开见月明。”
  这首诗是地球王安石的一首脍炙人口的《登飞来峰》,不过秦洛却将最后一句改动了一下,原诗最后两句是: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
  秦洛觉得用在这里不是很完美,所以改成了“不畏浮云遮望眼,守得云开见月明”。
  他借此想表达的是一种不要畏惧眼前的困难、险阻,坚持不懈,迟早有一天会真相大白的。
  “快拍快拍,拍下来了没有?”
  “拍下了。”
  “又是一首以诗言志的好优秀之作。这个秦洛的诗歌素养这么碉堡吗?随口一来是这么一首乘的佳作?”
  “尼玛,这要是传出去,让诗坛的那些大师高人们看到,绝对恨死秦洛了。同样都是写诗,为什么你如此凸出?”
  “单论作诗速度,秦洛可称第一。一日三首,不服来战!”
  “呵呵,我觉得,以秦洛至今所作的五首诗,他的水平在国内诗坛,已然打遍天下无敌手了。”
  “你这太捧了吧?我承认秦洛的诗的确不错,但和诗坛的几位大师,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吧。”
  记者们将秦洛当众作诗的全过程都记录下来,回去后立马整理发布,妥妥的又是一个头条啊。
  “好了,诗作完了,我该说的也都说清楚了,那再见了。”秦洛说完,脚底抹油飞快的跑了。
  那速度,博尔特开挂都追不。
  采访对象都跑了,一帮记者也各自散去。
  一大波新闻即将线。
  ……
  陆瑶家小区。
  秦洛从出租车下来,准备付钱的时候,司机大哥盯着他的脸猛瞧,突然惊呼道,“哇,你是那个……那个打人的秦洛是不是?今天到处都是你……的新闻。”
  “是我。”秦洛一愣,随后笑着点头承认了。
  “真是你啊?我今天可是全程都关注了你这次的打人事件。”司机大哥对秦洛竖起大拇指,“小老弟,打得好!”
  “谢谢夸奖,我争取再接再厉。”秦洛笑着贫了一句,随后掏钱要付款。
  “哎,我哪能要你的钱啊,快收回去。”司机大哥认真道,“而且以后想坐车了,随时都可以扣我一声,免费专车,随叫随到。”
  “这……”秦洛有些不好意思。
  “你可是惩恶扬善的英雄啊。”司机大哥说着,随后从副驾驶储物箱里掏出一张纸和一支笔,递给秦洛,“可以签个名吗?”
  “当然。”秦洛接过纸笔,签下了人生第三个签名。
  告别热情的司机大哥,秦洛往小区里走。
  这段时间他一直住在陆瑶家里,对这个小区也较熟悉了。
  这是个高档小区,周围住的也都是非富即贵。
  之前秦洛进出都是很随意的,从来不遮掩,反正他们也都不认识自己。
  但是今天,他一路走来,却碰见了三个人喊出了自己的名字,甚至有一位遛狗的少妇,激动的要给他一个拥抱——如果她身边没跟着那条斗牛犬的话,他也许抱去了。
  “这里看来要曝光了,我是不是要搬出去,自己租个地方,或者干脆买套房?”秦洛边走边想。
  这里毕竟是陆瑶的家,他和陆瑶“同居”之事没被曝光无所谓,一旦被曝光出去,那他可有理说不清了。
  另外,身为一个大男人,一直住在女人家里,也总归不是什么体面的事情。
  以前是他没钱,现在有钱了,自然要优先照顾一下自己的脸面。
  “嗯,决定了,在小品大赛结束之后,搬出去。”
  这样想着,秦洛也走到了家门口。
  伸手敲门,却没人开门。
  “不在家?”秦洛有些疑惑,随后从口袋里掏出钥匙——陆瑶给他配备的。
  吱呀一声打开门,却见屋内漆黑一片。
  “真不在家?这大晚的跑哪去了?我这刚出狱归来,也不替我接风洗尘,一点同居情谊都没有。”秦洛小声嘀咕一句,随后关门走了进去。
  下一秒,发出一声尖叫!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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