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八章 不红我就自杀(59)


小说:快穿谁都别想让我死   作者:乐乐不改名   类别:时空穿梭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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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觉得心痛,我觉得悲哀。
  我自认自己为粉丝们演的电影或者电视剧,远远不如非遗来的珍贵。我代言的大牌子大家都知道,品牌溢价远远超过成本数百倍甚至数千倍。
  它值这个价吗?它是要我们消费者为他们的国家文化,品牌故事买单!
  一样的材质一样的成品,南亚品牌和意大利法国品牌定价不一样,地位千差万别。这是什么造成的,我想大家都知道。是国家的文化底蕴。
  难道这种文化底蕴,我们就没有吗?
  我们有成本就上百万的云锦衣服,昂贵的汉服,凤冠,绫罗绸缎。我觉得我们不是没有奢侈品,是普通人玩不起华国的奢侈品。
  我希望有一天大家竞相追逐的不是歌剧,咖啡,法国美食,意大利衣服,外国美人。而是以喝龙井,穿绸缎,玩香,穿汉服为傲,人人都觉得自己国家最美。
  这是我所希望的,也是大家希望的,我所做的微不足道,文化的强势才是真的强大,希望大家都为着这个目标砥砺前行,而演戏,和我坚持的东西相比,不值一提。”
  苏瑾歌的发言一出,立刻被国家有关部门转载,她近些年所做的努力逐渐汇聚发酵,国潮无敌一时间成为人们的口号,人们也这样深信,由此带动了一系列产业的兴起。
  谢臣知道苏瑾歌说的话后,立刻上网查资料。“怎样获得华国国籍?”
  谢臣辗转查到自己父母辈在华国有个亲戚还建在,于是几个月后拿着新出炉的身份证他去找苏瑾歌了。
  但是一见面,他就察觉了不对,眼前的人不是他喜欢的苏瑾歌。
  于是知情人知道追了苏影后三年的谢影帝突然就放弃了。
  除了唏嘘一声感叹世事无常不相信爱情,他们也做不了什么。
  苏瑾歌在参加完访谈之后就离开了那个世界,回到纯白空间见到了原主,她特别高兴,抱着苏瑾歌泪眼汪汪:“大佬,你真是太厉害了,我,我一辈子都想不到我会达到这样的成就。
  我感觉你最后一席话一说就是整个华国的女神了吧。我以后吃喝玩乐一辈子神格也稳稳的,而且粉丝们还会称赞我淡泊名利,数十年后说不定我的名望会超越赫本。
  我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事就是找来了你,大佬,大恩不言谢。”
  苏瑾歌看着蠢萌的原主哭笑不得:“你回去了,可要一辈子都奉献给扶持国家文化的事业上。吃喝玩乐一辈子粉丝们会对你失望的。”
  原主头点的和小鸡啄米一样:“我懂我懂,大佬,这又不是什么难事。大佬,我对你的敬佩之情,犹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我一直以为金樱子很难对付没想到她那么容易就凉了。啊啊好嗨呦,感觉人生已经到达了高潮,感觉人生已经到达了巅峰!”
  原主嬉笑着乐颠颠的回到身体,一打开门就见到站在门外拿着玫瑰的谢臣。
  我的妈耶,我男神!
  原主已经喘不过气来了,捂着心口兴奋的支吾:“男男男……男神!你是要和我求婚的吗?”
  天哪,即使只能得到男神的人她也死而无憾了!
  “我我我答……”
  咚的一声,谢臣飞快关上门跑了。
  人家不是一万年一遇的美少女了吗?原主哭唧唧。
  在纯白空间没待多久,苏瑾歌又去了另一个世界,这是一个现代的世界。
  这个世界的苏瑾歌是个出身孤儿院的贫穷少女,心理异常脆弱。
  在苏瑾歌要帮她改变命运的时候,她显得抗拒又恼怒。
  “你走!我不需要你来帮我改变命运,我如果也有重生的机会,我如果像你有这么多奇遇,可以把别人的人生当做修炼才能性格的副本,我会比你更厉害!
  凭什么都是一样的灵魂,你就有这样的机会?那些人都是被你骗了!看似是在你的帮助之下,拥有了完美的人生,其实她们一点长进都没有!如果我像你一样经历这么多,我也会性格平和,多才多艺!我也不会因为一百块钱的事儿选择自杀!
  有我们的帮助你才成长到这种地步,你只是把我们当做工具!她们都感谢你,其实你才要感谢我们!如果不是我们这些失败者,怎么衬托的你善良聪慧,怎们造就你的多才多艺?
  你凭什么用居高临下用怜悯者拯救者的眼光看着我们!是,我是穷,我是自卑,我是被人当做脑子空空一无是处的花瓶,可我从没想过靠男人。你呢,没有那个什么上神,你能通关的这样顺利吗?”
  原主嘴角溢满冷笑:“你记得原本的你只是一个普通的在及格线徘徊的学生吗?橘子说我必须让你拯救,呵呵,还说我可以用自己的功德给你金手指,我不相信让我重生我会做的比你差,所以,我给的金手指是暂时让你从别的世界获得的知识才能以及见识,都失效。
  我倒要看看,没有了那些才能,和我一样普通的你,会走到什么地步?”
  苏瑾歌听了她一席话,觉得她说的对啊,果然是上一个世界太多追捧让她变得飘飘然了吗?
  如果她还是个普通的学生,知道有一个世界的自己这样幸运,也会嫉妒的吧。
  她叹了一口气,也想知道自己如果没有经历这些人和事,会走到什么地步。
  苏瑾歌睁开了眼,寒冷的冬天她穿着一件起球的呢子大衣,里面是校服和秋衣。下身穿着宽大的校服裤子,裤子里套了牛仔裤。手里拿着四百块钱。
  是卖血的钱。
  她从裤子里掏出几块石头扔在地上,刚才怕体重不够人家不要她才拿几块石头装兜里。
  四百毫升的血医院只给了四百块钱,这四百块钱是两个月的生活费。
  她搜索一下记忆,原主确实惨,刚出生就被丢在孤儿院,她想上学,成绩不好得不到奖学金,性格也懦弱,跟陌生人说话都不利索,一有计划之外的事就恐慌的不行。
  有空的时候她在街上发传单,一小时八块钱,拿人家的卷子抄下来练习,从不参加班级活动,就这么磕磕绊绊的也考上了一所不太好的大学。
  十八岁过后她就从孤儿院把户口迁到学校,靠着助学贷款交了学费,可是实在是没有生活费了,就想到了卖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