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上星之始


小说:妹妹要当大明星   作者:咳咳梨   类别:娱乐明星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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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林宇的言论,菊良政不由得一愣,这才疑问道:
  “你想让火影忍者也按照对赌协议来?”
  林宇点点头:“不错,就按照你们本州电视台动画节目的最高收视率来。不高于0.1%,只需要支付我们每集五千元就可以。但是收视率每提高0.1%就要多支付我们两万”
  林宇直接提出了自己的要求,把问题抛向了菊良政。
  “不可能”菊良政听完林宇的话就直接摇头拒绝道,“就算对赌协议,也不可能给你这么高的价码”
  对于收视率对赌协议这种事,菊良政已经是见怪不怪了,这是电视台和影视制作方常见的合作播放模式,对双方都很公平。
  但菊良政依旧被林宇的价码吓了一跳,电视台不可能接受如此高的加成方式的。
  林宇当然知道他提出的0.1%收视率加价2万元的价码有点高了。但听到菊良政的话,林宇还是露出了微笑,这意味着菊良政并不反对这种播出方式。
  “哦!那以菊先生看,应该如何定价?”
  菊良政默默沉思了片刻,才抬起头对林宇两人说道:
  “基础价格不变,但每提升0.1%改为增加1万元”
  “一万?”
  周文王和林宇的脸色瞬间黑了下来,这直接就被腰斩了,砍价砍得也太狠了吧!
  当即林宇就和菊良政开始就价格问题展开了激烈的拉锯战,直到菊良政一口咬死每0.1%收视率一万五的价格,林宇才作罢。
  价格问题一解决,很快双方就一些其他问题也达成了一致。比如网络和电视台关于火影忍者的播出时间问题、播放周期问题、断更的话雪宇公司的赔偿问题。
  最终国语版的火影忍者首播版权就这样卖给了本州电视台。
  雪宇公司每周需要提供两集国语版的火影忍者给本州电视台,直到火影忍者完结为止。
  而关于网络播放的问题,最终商定,国语版网络播放需要比电视台播放晚十分钟,让电视台占的时间优势。
  其他一些细节问题也很容易的就达成了共识,合同都是公式化的合同。
  临近中午的时候,双方就在全民世界中签署了虚拟电子协议。这个世界虚拟电子协议只要经过全民世界智脑的公证,一样具有法律协议。要不然林宇和本州电视台想要签署版权合同可就麻烦了。
  “林先生没想到你不仅写歌写的很好,就连创作动画都这么优秀!”临别前菊良政感慨的对林宇夸赞道,聊了一上午他也总算认出了林宇就是前一段时间华夏音乐大赛的亚军。
  “菊先生客气了,我可是非常期待下次能够在和你合作”林宇露出微笑,对菊良政的赞美不置可否。
  “再见!”
  “再见!”
  看到菊良政消失在视线里,周文王才露出喜色。
  “林宇,我还真没想到你的口才居然那么好,怎么看这协议都对咱们有利”
  林宇心里到不这么觉得,他还觉得卖亏了呢!但是没办法,谁让公司急需火影忍者打开局面呢?
  要是按照火影忍者前世火爆的程度,林宇最起码能把他卖出每集近百万的价格,现在撑死也就50万每集。
  “唉!说了你也不懂,这一次本州电视台赚大了!”林宇转身拍了拍周文王的肩膀感慨道。
  周文王自然不知道林宇的想法,但在周文王看来,火影忍者卖出这种价格已经是业内最顶尖的价格了,这可是之前想都不敢的事情。
  有了上午的谈判经验,下午和北海道电视台的谈判更是顺利异常。
  作为主攻日本区的电视台,他们虽然比不上覆盖全国的本州电视台,但在日本区这一亩三分地上却是他们和四国电视台的天下。
  他们购买的自然是日语版的火影忍者,在林宇晒出和本州电视台签署的合同之后,也是痛快的和林宇达成了协议。
  不过价格计算方式却发生了变化,是以日本区的收视率为基准一份对赌协议。抛开五千3%的收视率底价不谈,每上升1%则多付出一万元的版权费。
  日语版的网络播出时间同样参照和本州签署合同,晚十分钟播放。
  “周哥,以后签署合同的事情就交给你了!我也算过了一把瘾”
  回到公司林宇对周文王交代道,林宇确实是嫌太麻烦了,一整天竟是磨嘴皮呢!
  “现在知道签合同麻烦了吧!以后就交我了”周文王胖乎乎的脸上挤出一道微笑道。
  “那以后就麻烦周哥了”
  把这种麻烦事交给周文王,林宇也是怪不好意思的。
  火影忍者首轮播放版权卖给了电视台后,也得到了确切的播出时间。
  由于是周播动画,所以本州电视台就把播出时间放到了周六下午6点到7点之间,这是华夏所有电视台规定的儿童节目时间。
  而北海道电视台为了抢夺日本区喜欢日语的观众,自然也不甘示弱的把播放时间放到了周六。
  两家电视台也算是达成了默契,你占据国语观众,我抢夺日语观众。
  由于网上已经播放了十集,所以两家电视台也是开始了每天两集的预热,直到追平网络播放速度。
  傍晚6点多林宇打开电视机先调到了本州电视台,果然已经开始了火影忍者的播放。看了十几分钟,林宇还是很满意的,最起码没有删减片段。
  看了本州电视台的情况,林宇又果断的调到了北海道电视台。
  看着电视界面果然一股浓重的日本本土文化气息,林宇看着很是别扭。但也没办法,人家的阵地就是日本区。
  日语版的火影忍者看着还是很有气势的,看了十分钟很有一种看原版的味道。但对于别人来说,看日语版的确实翻版。
  结束两家电视台播放探查,林宇还是很满意的。
  对于两家电视台的宣传渠道林宇也有所了解,每天晚上黄金档下面都会有一条字幕广告,为火影忍者宣传。这可是林宇亲自要求的,还把前三个月的宣传要求写进了合同里。
  对于本就打算占领动画收视率的两家电视台,自然不会反对打几条广告,果断同意了林宇的要求。
  相比版权费的收入,林宇更加看中的反而是两家电视台的广告效应。
  “想必再过两天,火影忍者就能渐渐火起来了”林宇暗暗嘀咕道。
  电视台的广告效应可不是水军能比的,没过两天就初见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