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临江仙


小说:文学大师之华夏热潮   作者:蓑衣斜剑   类别:都市生活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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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王朝是厚重的,是一种大格局。
  一般人,很少敢写一个王朝。毕竟,没有那份底蕴,写出来也只是一个四不像。
  而如今,向明也遇到了难题了。
  现在的他,华夏这本书写到春秋战国来了。
  这一段时间,是华夏历史上最波澜壮阔的一段时间。
  百家争鸣,王朝争霸,纵横捭阖,也战争无数。
  周朝名存实亡,诸侯烽烟四起。
  这是一个战乱的时代,也是一个有无数枭雄妖孽,绝代天骄的时代。
  他们有的创立自己的学术,有的成为诸侯霸王。
  有的一身本事,行走天下,有的提出影响后世几千年的学说。
  浩浩荡荡的大势,席卷天下。滚滚硝烟,打杀无数黎民。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
  一壶浊酒喜相逢。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这首临江仙,被向明用在这个时代的开端。
  同时,华夏之战国这一卷,开头的序,也是这首诗词。
  苍凉人间,多少英雄豪杰,打遍天下,战斗无敌,他们绝代风姿,他们纵横捭阖。
  无数奇人,他们争相表现。
  可以这么说,战国时代,是华夏一个最重要的进步时代。
  王朝很多,不努力就要挨打,不强大就要被灭国。
  为了长久富贵,为了无敌天下,为了至尊之位,他们只有奋起发展。
  真正的百家争鸣,真正的你死我活。
  他们有的君王安于现状,最后一培黄土。
  他们有的野心勃勃,最后雄起乱世。
  也有的,甘于蛰伏,期待来日。
  总的来说,这个时代,就是一个枭雄的时代。
  鼎定天下,逐鹿中原,这是每一位有野心的君王最终目标。
  向明本以为,自己华夏的写作,越到后期会越发的简单。
  但是,如今看来,他想的太过简单了。
  无数王朝,这么恢宏的格局,再加上力求真实,那里有这么容易。
  这不是玄幻的幻想,也不是仙侠的想象,这是基于一个真实的世界,做出你的描写。
  这么多的滚滚大势,那里是简简单单就能写就的。
  里面无数天骄人物,他们任何一个的传奇就是一本书。
  写不好,那就是一个空壳子。所以,向明需要思考,需要不断地思考。
  一个写不好,华夏这本开局上天的书,最后就会被打下凡尘。
  每一位人物的人格魅力,需要向明用短短话语让他生动起来。
  这不是电视剧里面的狗血后宫,也不是一些脑残的瞎搞。
  写这本书,他向明是认真的。扉页的开篇,一首临江仙,向明找不出来比这个更合适的了。
  可是,接下来的内容,让他不得不停下来。
  也许,最近华夏的成绩让他松懈了。
  所以,他需要思考,思考这个最特殊的一个时代应该怎么来写。不想好了,那么最后就可能真的扑街。
  所以,定下了这首诗词以后,向明就让黛尔帮他寻找上的一些可以语音收听的历史书本。
  他需要充电了,不然写不出来啊。
  黛尔此刻,就在向明的身边,丫头最终还是回学校去了。
  有向明在,她也翻不了天。没办法,很不情愿去上学,特别是有黛尔这个超级威胁的时候。
  好吧,夏雨晗又去给向明当代言人了。
  华夏之三皇五帝的游戏版权,还需要她的配合宣传。
  马不停蹄,那叫一个辛苦。
  今天面馆没有开门,向明想要休息一天。
  也说不上休息,只是面馆没有人帮忙了,他一个人搞不定。
  黛尔到是很兴奋,想要帮向明卖面。
  可惜,最后被罗琳赶来阻止了。本身身体问题很大,最怕就是劳累。
  所以,黛尔也没有办法了。向明没开门,那就在家写书。
  此刻的黛尔,是无比的崇拜向明。
  一首临江仙,彻底的让这个丫头变成了脑残粉了。
  兴奋之下,直接拿着手机给向明的华夏打赏了两千万。
  没办法,只有这样才能让她发泄一下刚刚的激动。
  一首风华绝代的诗词,在她的见证下出现了。
  她觉得自己很荣幸,因为她是见证者。她可以想象,当这首诗词出现在上以后,华夏的粉丝应当是何种的疯狂。
  苍凉的文字,带着史诗一般的气质,让人忍不住沉浸在诗词里面去。
  没有内容,但也让人沉迷。
  拿着向明的笔记本,黛尔不断的看着这一首诗词。
  这么几行文字,硬是被向明写出了历史的沧桑还有那种无奈。
  有时候,文字不需要华丽,就简简单单却能最快击中人心。
  “向大哥,你太了不起了。我从来没有见过,比你还要有才华的人。
  你简直就是我的偶像,我黛尔唯一的偶像。”
  激动的黛尔,痴迷的那些笔记本。上面那灵气的字体,也在述说主人的才华。
  “这没什么,我只是拾人牙慧,算不得什么的。很喜欢这首词吗?”
  向明的话让黛尔念念不舍放下笔记本,但是眼中的渴望却不言而喻。向明看不见,但绝对能够感觉的到。
  “是的,也太喜欢了。”
  “那送给你好不好?你一直说,我是你紫薇的第一个朋友。我这个被你喊了好几天大哥的朋友,还没有送你一份礼物,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黛尔呆呆的看着向明,感觉很不可思议。
  “真真的吗向大哥。你真的要把这个送给我?”
  黛尔也知道,对于一个文人来说,他的手稿是很重要的东西,如果不是特别亲密的人,一般文人绝不会送出自己的手稿的。
  而且,向明的这个手稿,价值可不是一般的大。黛尔能够想象到,等到这首诗词,或者这一卷问世的时候,向明亲手写的手稿,多么的有收藏价值啊。
  “怎么,黛尔你嫌弃了?还是说,你向大哥送你的礼物太轻了,你不喜欢?”
  哪怕听的出来向明是开玩笑的,别人此刻也急了。
  “不不不,向大哥,我喜欢,我太喜欢了。你的这份礼物实在是太好了,谢谢你向大哥。”
  着急忙慌的收好笔记本,黛尔生怕本子一下掉了。
  那着急的可爱脸蛋儿上,此刻满是红晕,别提多么的可爱与妩媚。
  可惜,在一个瞎子面前没多大的杀伤力。
  “喜欢就好,以后向大哥送你一本苦爱的手写笔记本给你。上面的文字,全是手写的,全世界就这么一份哟?”
  向明也是真的很喜欢这个可爱的丫头,很有小妹妹的感觉。
  可爱,漂亮,热情,天真,还有一份童真。
  这样的女孩儿,谁不喜欢。闻言,黛尔的双眼一下子眯起来,格外的好看。
  “,真的吗向大哥?”
  “当然,这是我们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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