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小说:全职业大体验系统   作者:一环赖大本事   类别:时空穿梭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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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刀口舔血的日子过习惯了,在长安做啥都觉得别扭,干脆就又来从军了,看看能不能混几亩勋田。”郑三说完之后,刘大头又说到。
  说来,罗南这一伙人大多是之前当过兵的,只有两个例外。
  一个当然是罗南,而另一个,就是萧林斌了。
  此时这位长安白衣小郎君已经把胸甲卸下,露出了里面穿着的颜色鲜丽的白色绸衣,作为丝绸之路上的主打商品,丝绸的价格肯定是不低的,一匹丝绸的价格大约需要六百文开元通宝,而且萧林斌这身白衣剪裁得体,上面还绣有大量的花纹,就这一身衣服,没有一贯钱估计拿不下来。
  “小爷我就和你们不一样了,钱财什么的小爷我可不在乎,咱上阵就是为了建功立业!这次前去安西,小爷一定把那些吐蕃蛮子杀得片甲不留!“不破楼兰终不还!””萧林斌用手中的木棍狠狠的捅了一下面前燃烧的柴火后说道。
  “哈哈哈哈哈哈。”听到这话后,在场的好些人都笑了起来。
  “天真啊。”
  “建功立业?这是我今年听到的最好笑的笑话了。”
  ……
  “你们这些田舍郎笑什么笑?!我萧林斌八岁开始习武射箭,十岁开始研读兵书,就凭我这一身本领,建功立业不是手到擒来!”小年轻听到大家的嘲笑,顿时有些不服气的吼道。
  “一身本领?呵,让我看看你这富家子有啥本领。”坐在罗兰旁边的刘大头站了起来,一脸挑衅的对萧林斌说道。
  “来就来,谁怕谁!”萧林斌拿起木棍站起来说道。
  随后两人便来到了不远处的空地对峙起来。
  唐代尙武,当兵的人切磋一下武艺也很正常,而且两人也都没有那兵器,作为伙长的郑三也就没有阻止。
  “就看着多无趣?要不咱们开个盘?”一位名为曹运的士兵眼睛一转,问道。
  “这个可以有!”众人开始起哄。
  “胡闹,军中赌博,你们不怕挨鞭子?!”郑三连忙喝止。
  “切。”众人都是当过兵的,军中赌博虽然说是禁止的,但是说实话管的并不是很严格,听郑三的喝止当然有些不服气。
  “才入新军,别被人当做那杀鸡儆猴的鸡了。”横着眼睛扫了一眼众人后,郑三沉声说道。
  众人一听,这才作罢。
  另一边,刘大头和萧林斌的比武已经开始了,大家也都安静下来看了。
  罗南在一旁看的津津有味,他对唐朝士兵的战斗力可是充满了兴趣。
  场上两人都是以棍代刀,互相攻防。
  不过两人的路子却大有不同,萧林斌动作大开大合,每一刀的劈砍都沉稳有力,的确像是一个练武许久的人。
  而刘大头,却是灵活很多,每一次萧林斌的进攻都被他轻巧的躲开,偶尔回击一下都是朝着裆下,眼睛这些比较阴险的地方,弄得萧林斌防守的异常狼狈。
  一两个回合下来,罗南便看出这两个人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选手,萧林斌虽然每一次挥刀都有模有样的,不过套路痕迹太重了,属于典型的没有实战过的菜鸟选手。
  而刘大头一看就是久经阵仗的,招招阴险狠辣,如果不是用的木棍,萧林斌第一回合就已经失去战斗力了。
  果然,不出罗南所料,这场比试很快就结束了,萧林斌手上的木棍被刘大头给挑飞了。
  “嘿嘿,小娃儿,要打赢天下无敌刘爷爷,你还差得远勒。”刘大头抖了抖手中的木棍,一脸臭屁的说道。
  “天下无敌?你个大脑袋也是大言不惭!可敢和你阿爷我比比?”曹运看着刘大头一脸装逼的样子很是不爽,站了起来说道。
  “你阿爷我会怕你?!来啊!”刘大头一脸不屑。
  “喔~”下面众人又开始起哄,郑三也笑呵呵的看着。
  就这样,本来是吹牛打屁烤火的夜谈会就变成了比武大会,这个败了那个又上,气氛也逐渐嗨了起来。
  可是没想到,刘大头的身手还真是不错,连挑把除了郑三,罗南以及卢昭外六人都打赢了。
  “看见没有,我就是你们英勇无敌的大头爷爷。”一连赢了几人,刘大头的大脑袋都要扬上天了。
  ……
  “英勇无敌,奇了怪了,我在长安怎么没有听说过你这号人物?”就在这个时候,不远处传来了一句阴阳怪气的话。
  众人一听,皱着眉头转身一看,隔壁长安县的军帐旁有几个汉子正饶有兴趣的看着这边,说话的便是他们中的一人。
  “不服的话当面来打一次啊,背后叽叽歪歪算什么好郎儿?”刘大头对着那群人吼道。
  “来就来,就是这木棒你阿爷我用着可不称手,换真的,你敢不?”那群人中一人走出后说道。
  罗南一看此人虽然说着地道的长安官话,却是个鹰钩鼻,蓝眼睛,金色卷发的白人,或者用唐朝话来说,是胡人。
  “丑刀?!”久居长安的郑三一看此人,立即认出了这胡人的身份。
  剩下的几人也有人认出此人,都聒噪了起来。
  丑刀?!什么鬼?这家伙明明就有点小帅啊?罗南看着这胡人,高高的鼻梁,深邃的双眼,放在后世那就是收割机级别啊。
  ……
  然而罗南并不知道,在唐朝审美却和后世完全不同,我们现在喜欢的这些高鼻梁,金发碧眼,轮廓分明形容外表好看的这些词语,在唐朝就是丑陋的代名词。
  李白游历西域时曾写有一首描写胡人的诗,叫做《上云乐》,其中对胡人的相貌是这样形容的,碧玉炅炅双目瞳,黄金拳拳两鬓红。华盖垂下睫,嵩岳临上唇。不睹诡谲貌,岂知造化神。
  这诗的最后两句“不睹诡谲貌,岂知造化神”用现在的话翻译过来就是,要不是看到了如此丑陋诡异的容貌,哪里知道造化的神奇之处?
  “哟,居然还有人知道阿爷我,看来你们还是有点见识嘛。”
  “丑刀,这里是军营,可不是长安地下城,随意动刀,你不怕被抓起来么?”郑三站了起来,拦在了丑刀前面,说道。
  “比试比试而已,换成真刀就怕了么?不是说英勇无敌么。”丑刀越过了郑三,挑衅的盯着刘大头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