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 刺猬小侠


小说:绯红大宗师   作者:中天鱼   类别:异世大陆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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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陌!”
  邹骍的声音响起,惊得秦陌把南宫袂紧紧抱住。
  “终于找到你了!”
  “别过来!”南宫袂喝止了邹骍的步伐。
  “听说你眼睛受伤了?”
  “拜你所赐,还在这里假惺惺地装什么?”
  南宫袂眼中含着血红的怨恨,既然没地方跑,她也无所畏惧了。
  秦陌的手也放松了,拍了拍南宫袂的手,示意她先冷静。
  如果真是邹骍所做,现在他已经找到了两人,也没必要装。
  “查出来是谁了吗?”秦陌的声音很平静。
  “没有,都怪我偷懒,为了帮你弄更多墨,叫了很多人一起,才会让人有机可乘。”
  “一开始我还真以为是你做的,直到那天遇到杀手……”
  秦陌现在最大的信息来源就是耳朵,所以每个人的话他都听得格外仔细。
  那个领头人先说,一个不留,后来又说女的留下……
  秦陌猜测,上面下达的命令是全部杀死,如果是邹骍的话,他舍得杀南宫袂吗?
  “嘿,算你是个明白人,我确实不可能动瑶姬。”邹骍不好意思地一笑,突然又像明白了什么说道:“你怀疑凶手是个女的!”
  很明显了,在秦陌心里,第一嫌疑人是郑姬。秦陌和南宫袂当着所有人的面抢了她原本该有的风头,由此心生嫉妒也不是不可能,原本因为霸王别姬让几人关系稍微缓和,可谁料到节目突然改了,她的女一号也没了……
  “有道理,我去帮你查!不过……”邹骍的话又变得有些犹豫,“这事还不能明查,田纠那边你是知道的……”
  “嗯,那就拜托你了。”秦陌拱手道。
  “你不跟我回去吗?我是来带你回去的,几日不见,大家都很想念你啊!”
  “我这个样子,回去也没什么用了。”秦陌摇头苦笑。
  “此言差矣,当年师旷先生为了专注琴音,自己弄瞎了双眼,终成一代大师。而我们齐国的司乐宫里,也有一种专为盲人乐师设置的官职叫瞽蒙……”
  “省省吧,刺猬侠之志,不在你们宫廷的靡靡之音。”
  一个陌生女人的声音响起,伴随着快步进门的声音,打断了邹骍的游说之辞。
  这人是谁?刺猬侠又是什么鬼?
  “春姐。”
  秦陌居然听到了邹骍起身的声响,莫非这个春姐还要他这么一个相国之子起身相迎?
  “你们快走吧,这么多人马,还怕不暴露我们的行踪吗?”
  “可是……”
  “放心,我会保护他们的。”
  这么说来,此人便是救了两人的墨家女侠?
  “多谢女侠相救!”秦陌坐直身子,却又是疼得龇牙咧嘴。
  “这刺猬侠挺能折腾的,全身上下新伤旧伤百余处,致命伤也不少,居然还没死。”
  女人的语气挺随意,可能就是那种嘴上厉害但心底善良的人。
  可当秦陌细细琢磨,突然在全身摸了摸,衣服都换了!
  “别摸了,都看光了。”
  女人此话一出,还传来南宫袂隐隐的轻笑,脸往哪儿搁?
  “还不走吗?”女人又说。
  “春姐保重……”邹骍看这里似乎没他什么事了,只能准备离去,又对地上的两人说:“你们要是想回来了,捎个信,我来接你们。”
  “这小子,还算做了点人事。”邹骍离去后,墨家女侠自言自语说。
  春姐去帮秦陌煎药了,南宫袂给秦陌说了这几天的事,当时两人坠马时,秦陌背上早已中了数十箭,所以被称作“刺猬侠”。
  当时春姐恰巧路过,一个人,打退了所有杀手。听说两人是稷下学宫的,又听说两人的遭遇,决定护送他们一程。
  春姐说她也曾在稷下待过,想必还是邹骍是师姐一辈,看邹骍这么怕她的样子,恐怕是个很厉害的角色。
  春姐总是一条围脖遮住面部,也许是身为墨家侠客向来喜欢低调,不过从那双美丽的大眼睛来看恐怕也是个美女。
  墨家提倡“非乐”,认为贵族大兴礼乐只会加重百姓的负担,还会让君王偏离贤明的路线,这种东西就该禁止。所以当她听到邹骍让秦陌进宫当乐师时,强行制止了。
  “刺猬侠,有兴趣加入我们墨家吗?”
  春姐端了药来,南宫袂接过碗给秦陌吹着。
  “你们墨家收残疾人吗?”秦陌自我调笑着。
  “墨家两派,墨侠和墨辩,听你小媳妇说,你嘴挺厉害的。”
  秦陌一怔,这春姐也是个大大咧咧口无遮拦的人,完全不像是稷下学宫教出来的。
  “我已经加入道家门下,还有,侠这个字我不敢当。”
  “哦……道家。”春姐似乎有话想说,“仁德善勇,忠义智信,大侠奉天行道,小侠保护弱小,你保护所爱之人,怎么不配称为侠?”
  好吧,你说是就是。我和南宫袂相互扶持,要说保护,南宫袂也付出不少。
  在强悍的女侠春姐的护送下,三人很快到了渤海边,听说他们不想住渔村,办事效率高的春姐花了两天就给他们在海边盖了一座茅屋。
  又到了说分别的时候了,女侠周游天下,不可能在这一处长久地停留的,所以今后的路还得靠两人自己。
  春姐给了秦陌一块墨家令牌,说要是需要帮助,可以去最近的墨家据点,天下通用。
  这春姐,地位不低!
  “就此别过了,我要是有空,回来看看你们的。”
  江湖人士,告别也如此简单。虽然相处不久,但两人都挺喜欢春姐的,也许,天下的侠义之人,都有这种魅力。
  今晚的海风有些大,两人坐在沙滩上,讨论着接下来要做什么。
  南宫袂没看过海,刚来的时候兴奋不已,在沙滩上留下了一道道脚印。秦陌虽然看不见,但他以前旅游的时候是看过的,当时觉得人山人海乏味不堪,现在是多么想看一看这风景啊,或者看一看这置身于风景中的风景。
  屋顶悬挂的红绸被吹的猎猎作响,这是秦陌要求挂上的,和潘迪商量过,到时候乘飞龙沿着海边,看到红色旗帜便是秦陌的所在。
  即使饱经风霜,但这依旧是秦陌最喜欢的颜色,那是心中的红。
  造船,要多大的船?据南宫袂所说,至少要像齐景公游海,六月不归的那种船。
  那就是很大一艘船了,木材这些都是其次,去哪儿学造船技术呢?
  “公子,也许我们可以直接买一艘。”秦陌的思维已经陷入死胡同,南宫袂突然提醒到。
  “以前我觉得自己什么都能做,不需要队友,直到遇到你们,团队的力量确实妙不可言。”
  秦陌不由得一阵感慨,以前的生活,终日繁忙,忙什么?赶作业!每天的终极目标,就是全小组第一个做完家庭作业,那时当然不需要队友,即使有队友,也是来搭顺风车的。
  什么时候可以逆风飞翔?当你有了一双强有力的翅膀。什么样的翅膀才是强有力的翅膀?当你有了一群至少与你互补的队友。
  虽然两人现在没多少钱,但是可以靠双手创造啊。
  有了海船就是最稳妥的方案,这样飞龙就会有休息停靠点,这不就是一艘海上航母吗!
  怎么挣钱,自然不可能让南宫袂去卖艺,而秦陌眼睛也没了,是啊,怎么挣钱!
  秦陌又陷入了崩溃的境地。
  “公子有学识,不如去城里当个先生怎么样?”
  是个办法,虽然秦陌没有那些忠孝仁义的大道理,但他懂一些简单的科学啊,不知道会不会很吃香。
  虽然他们需要很多很多的钱,但当下的条件有限,就先摸索着吧。也许等潘迪他们来汇合后,还可以搞一番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