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 第四个选择


小说:我有很多标签   作者:匪盗   类别:都市生活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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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耳边的轻柔音乐依旧。
  夜未央看似在追剧,实则在旁观着行欢的所作所为。
  金江那样的客人都是行欢造成的。
  所以。
  她很感兴趣。
  想看看在面对客人的时候,行欢是什么样子,是怎么做的。
  这样一来。
  以后在工作上也好配合对方。
  与胖子左思和曾子懿,白羽衣等客人不同,眼前的李传兴显然会是行欢的另一个…
  作品?
  夜未央若有所思。
  乖乖对此不予理会,静静的趴着,揣着爪子,双眼一动不动的看着电视剧。
  平静下。
  行欢给出了第三个选择,语气随意道:“从今以后,以魂体继续生存。”
  魂体?
  李传兴不是很明白。
  行欢继续道:“你现在是灵魂,如果不愿重生,也不想死,那么只能继续以灵魂状态存活在这个世界上。”
  “你可以理解为鬼魂,也就是说以后你会变成一只鬼。”
  “灵魂状态下,你虽然可以继续活着,但是与这个世界的联系会被阻隔。”
  “一切的一切,你只能看到,无法干预。”
  “活着的人看不到你,听不到你的声音,感受不到你的存在。”
  “当然,你可以通过吸收活人的生气,活人的精气神来壮大自己是灵魂。”
  “但是这么做,你会面临失去理智的风险。”
  “他人的精气神内包含了他人的潜在意念,这些意念会影响你,让你被混乱侵袭。”
  “精气神吸的越多,失控的风险便越大,对你,对他人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
  “灵魂一旦强大到一定地步,那么你便可以获得超越凡俗的力量,可以借此干预到现实世界。”
  “…”
  变成鬼,继续活?
  虽然可以活在现实世界,但是会与现实世界隔绝,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在一旁看着。
  这也算是陪伴了。
  至于那吸收他人的精气神来壮大自己的灵魂,获得超凡力量,这么做太危险,而且不是正人君子所为。
  可是不这么做,他便什么也做不了。
  如果阿香遇到危险了呢,只能眼睁睁的看着?
  力量。
  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好自己身边的人。
  一时间。
  李传兴思绪纷杂,最后归于平静,道:“如果我不吸收他人的精气神,现在的我…还会死吗?”
  行欢随手搭在了李传兴的手腕上查看起来。
  理论上这么做是会直接穿过灵魂的,因为灵魂没有实体,只是一种能量形态。
  不过双全手下,他依旧可以触碰到对方的灵魂。
  至于为什么李传兴现在可以稳稳的坐在吧台前的凳子上,则是因为行欢通过力量赐予,在凳子上布下了一层包裹着灵魂之力的超凡之力。
  同样的力量下,李传兴自然可以碰到,坐下。
  若是没有那层赐予力量的话,李传兴自然是无法坐下,而是会直接穿过凳子。
  这就是与现实世界的隔绝。
  而除了凳子,行欢还在吧台上布下了包裹着灵魂之力的超凡力量。
  对于行欢的举动,李传兴疑惑了下,没有动弹。
  轻飘飘的感觉让他对自己现在的状态很不适应,但也正因为如此,他更加清楚的认识到了自己现在的处境。
  能做人,没人想做鬼。
  只是现在面临的三个选择,似乎只有做鬼更适合他…
  片刻后。
  行欢收回手指,道:“灵魂是另一种状态,会不会死,主要看你的执念是否存在。”
  执念包含了各种各样的牵挂,是意识集合之后的载体。
  没了执念,灵魂便会消散,化为灵魂结晶。
  有执念在,灵魂便永远也不会死,不过应该没人愿意以灵魂状态永远活着。
  至此。
  三个选择已然明了。
  第一个选择是重生他人,但不保证一定重生成功。
  第二个选择是以自己的死,来换取孩子的优秀,这个选择无法看到,就算有交易在,也缺乏保障。
  第三个选择是以灵魂状态继续活着,执念不散,灵魂不散。
  缺陷是灵魂状态下与现实世界隔绝。
  想要干涉现实世界,必须提升自己的灵魂强度。
  而想要提升自己的灵魂强度,则需要伤害他人,并且灵魂强度提升的风险很大,会让自己失去理智,陷入混乱。
  虽然面前的年轻老板没说混乱后的结果是什么,但李传兴很清楚,无论是什么结果,到时候都已经与自己无关了。
  毕竟。
  他那时候都已经疯了,早已不再是自己。
  沉默中。
  李传兴面对这三个选择,始终没能做下决定。
  伤害他人,他不想。
  重生他人,不一定成功,而且应该也会伤害到他人。
  毕竟他这样重生,算是抢走了别人的人生。
  那么。
  是换取孩子的优秀,还是做鬼,忍受孤独寂寞,默默陪伴,只能看着,其他什么也做不了…
  “有没有…第四个选择…”
  李传兴犹豫间,抬头看了过来。
  灵魂状态下,所定格的样子依旧是穿着防护服的样子。
  行欢笑容有些奇怪,道:“有。”
  李传兴愣了下,随即期待,连忙道:“是什么?”
  行欢饮了口酒水,道:“你可以重生到你们的孩子身上。”
  蛤?
  李传兴茫然。
  行欢想了想,道:“重生到你们的孩子身上,相比重生到其他人身上,成功率会大很多,而且第二个选择的优秀提升依旧会有。”
  是这样么…
  李传兴总觉着哪里有些不对,陷入沉思。
  重生到自己的孩子身上,似乎,这个选择才是最好的选择。
  只是…
  原本是阿香的未婚夫,男友,甚至丈夫。
  现在如果重生到孩子身上的话,那么以后就要叫阿香妈妈了。
  女儿是爸爸上辈子的情人。
  儿子是妈妈上辈子的男友,未婚夫,丈夫?
  既然无法以丈夫身份陪伴,保护自己所爱的女人,那么以儿子的身份陪伴,保护自己所爱的女人倒也不错。
  问题是。
  这么做算不算是杀死了自己的孩子?
  毕竟他重生到自己的孩子身上,算是取代了还未出生的,原本属于自己孩子的人生。
  这算不算是有违伦理道德?
  一时间。
  李传兴陷入了纠结。
  行欢一点也不着急,悠然以待。
  其实他还有第五个可以给出的选择。
  比如让李传兴既不做人,也不做鬼,而是去做妖。
  这个选择的操作很简单,只要把面前属于李传兴的脑子与其他生物的脑子融合就好。
  灵魂与脑子之间的联系还未被斩断。
  这样一来,脑子融合后,灵魂也会随着融合发生变化。
  不过这个选择是最差的选择。
  因为融合后点存在是偏向邪恶的,所以行欢不打算给出这个选择。
  至于为什么第四个选择一开始没拿出来…